摘要:危机管理是现代政府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能。我国危机管理存在的最根本问题就是当前的行政体制弊端:中央的干预,弱化地方危机管理的自主导向;中央和地方权责不清、权责错位;条块冲突;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问题、部门间缺乏交流与协调;社会职能重管理轻服务、政府对社会管得过多与管理不力现象并存等。完善我国当前行政体制是重构危机管理的治本之策。
关键词:行政体制困境;危机管理;重构
近些年来,我国政府行政管理能力不断加强,政府危机管理能力也不得的提升。无论是2007年10月的《国家综合减灾“十一五”规划》,还是2007年11月1日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都标志着我国政府危机管理制度渐渐走向完善,但在实际的管理中,依然存在不少问题。
一、行政体制与政府危机管理关于行政体制,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有人认为,所谓行政体制,是相对立法体制、司法体制而言,指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政府机关的设置、职权的划分与运行等各种制度的总称,它是上层建筑的范畴,是国家政治体制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还有人认为,行政体制是制度化的行政关系及其相关的政治关系,是有关行政的“体”(行政主体、行政客体和有关的政治主体及其基本关系)和“制”(相关基本体制)的总和。根据世界发展进程的客观规律,一个国家发展到人均GDP500美元至3000美元时,往往对应着人口、资源、环境、效率与公平等社会矛盾较为严重的瓶颈时期,比较容易造成社会失序、经济失调、心理失衡、伦理失范等问题。现有行政体制与社会现实要求及其发展趋势有很大差距。面对日益增多的危机事件,政府危机管理效能严重受到当前行政体制不合理因素的制约。
二、当前行政体制下的政府危机管理困境对于一个国家的行政管理来讲,行政体制问题是管理效能的重要影响因素。体制顺畅,则管理效率高;体制不顺,则管理效率低。
(一)我国横向关系下的政府危机管理困境所谓地方政府间横向关系,是指没有行政隶属关系的地方政府间关系。地方政府间的横向关系,既有地方政府间平行的横向关系,也有地方政府间斜交的横向关系。前者为同级地方政府间的横向关系,后者为不同地区的地方政府间的关系。地方政府间的横向关系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横向关系间缺乏交流与联系。当代中国,在纵向行政体制上实行的是“条条专政”的管理模式,使地方政府间的关系受阻。其根本原因在于地方政府的绝大多数职能部门是与中央各部门对口设立的,而地方政府内部间关系的阻隔也使得地方政府缺乏进行横向联系的能力。另外,地方政府横向关系被阻隔,“条条专政”意味着注重条条管理,排挤地方政府的管理,于是,地方政府管理地位被削弱。不仅地方政府间合作与协调的基础被削弱。而且地方政府间合作与协调的价值与意义也被冲淡,这又使得地方政府缺乏进行横向联系的动力。地方政府间的横向关系更多体现在竞争上,缺乏必要的交流与合作。
(二)我国纵向关系下的政府危机管理困境我国政府间纵向关系的主要困境是“职责同构”的运行模式。职责同构就是指在政府关系中,不同层级的政府在纵向间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上高度一致。每级政府都管理大体相同的事情,相应地在政府机构设置上表现出上下对口、左右对齐。这就使得中央和地方政府间出现事权划分不明、职责不专、权责不明。
第一,中央过多干预,弱化了地方自主导向。在职责同构的模式下,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职责基本是对等的,除少数外交、国防等事权专属中央政府外,地方政府拥有的事权几乎完全是地方政府的翻版,从而每一级政府都参与管理所有的事物。由于没有法律对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各自职责范围作出明确的规定,地方政府直接受控于中央,中央政府可以随时干预地方事务,所以地方政府的自主性和主导性降低,在一些该管而且管得好的事情上,等待上级指示,甚至是消极作为。中央和上级政府对地方社会管理体制的直接干预,弱化了地方政府社会管理的自主导向。地方政府的危机管理具有很强的变动性,因此,中央或上级政府对地方政府危机管理的直接干预,很可能导致危机管理的失效。
第二,中央和地方权限不清,权责错位。在职责同构的模式下,事务的决策者和执行者在职责和权限上没有很好的区分开来。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职责权限划分不清,出现重叠,有权的无职无责,无权的有职有责,职责无法充分行使,权责错位现象普遍存在。
第三,地方政府内部产生混乱,条块间发生冲突。在职责同构的模式下,地方政府内部容易产生混乱。受条块结合,双重领导的影响,作为地方政府的组成机构,要对同级块块负责,同时,又要受上级条条的严格控制,对上级负责。当危机事件发生,在上级条条的指示与本级政府管理产生矛盾时,地方政府内部工作便难以协调,影响危机管理决策的统一性。在职责同构的模式下,实行条块结合的模式,容易出现条块冲突的问题。在我国,中央将一些具有行政执法权部门的人、财、物、事上收,由中央或省级主管部门直接管理,实现垂直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