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变更用电(丙类)申请表


用户变更用电(丙类)申请表

业 务 选 项

申请种类: 更名 □ 过户 □ 分户 □ 并户 □ (用√选取)

客 户 资 料(用于更名、过户)

原户名(甲方)

户号

新户名(乙方)

法人代表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过 户 协 议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愿意将用电户(户号: )转让给乙方,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过户手续。

甲、乙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必须与供电企业结清电费,并向乙方出示最近月份电费缴纳凭证。

2、乙方确认过户后用电地址、用电容量、用电类别保持不变,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客 户 资 料(用于并户)

并入户名

并入户号

用电地址

并入户数

并户后容量

千瓦

经办人签名(盖章)

客 户 资 料(用于分户)

原户名

户号

原用电地址

分户户数

分户后剩余容量

千瓦

经办人签名(盖章)

供电

企业

填写

受理人

联系电话:

合同号: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供电单位盖章:

备注

1、居民用户与个体业主用户应出示身份证,单位用户应盖章。

2、分立后的新用户应重新填写开户登记表,被并户应填写并户授权书。

3、过户、分户、并户后应重新签订供用电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