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扩流程管理办法(试行)
一、10KV及以上专变、专线业扩报装流程(含用户投资公变)
填写高压用电申请书并向供电企业提供下列资料: (办法第9条)
1、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留存)。
2、有关上级批准文件和立项批复文件。
3、租赁他人房产经营,由房产所有者凭房产证办理用电手续。
4、供电公司认为必须提供的其它资料。
1.1高压供电流程图
用户
1、召开营销、生技、设计、调度等部门参加的业扩审批会,对用户用电资质及供电方案进行审定;供电方案进行审定后,电力勘察设计所提交接入系统方案,经审批后报电力营销部备案;
2、项目承办人答复用户供电及接入系统方案;
业务受理
业扩勘察
审批
营业厅负责统一受理用户报装申请:
1、 审核用户所提供报装资料的真实性;
2、 审查用户有无欠费,并按办法第7条办理;
3、向用户发放用电申请登记表,并指导用户填写;
4、与用户办理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委托;
1、 业扩勘察人员进行现场勘察;
2、 按要求制定供电方案并提交业扩审查会审批;
1、用户依据业扩审查会的通知书进行内、外部工程设计;
2、电力勘察设计所对用户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审核意见书面通知用户并报营销部备案;
3、未经设计审查而施工的,供电公司一律不进行验收送电;
用户自行设计施工
委
设计方案审查
托
1、巨能公司凭接入系统审批单组织设计施工;
设
计
施
工
资料归档
装表接电
1、项目承办人将报装过程中的全部资料整理归档,并按规定程序于当月将有关资料分别转营业厅、电费、计量和用电检查部门;
2、汇总有关资料,按时逐级上报有关部门;
竣工检查
供用电合同或办理产权移交
1、装表人员凭装表工作单装设计量;
2、电力营销部组织召开送电启动会,签发送电通知书,并按办法第三十条进行送电;
1、项目承办人依据有关规定,与用户签定供用电合同;
2、根据第八条对部分用户实行预付电费;
3、重要合同须经相关部门会审后签订;
4、办理用户投资公变的产权移交手续;
1、电力营销部收到用户工程竣工报告单后5日内,组织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竣工检查,发现问题经双方确认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用户,限期改正,直至验收合格;
2、用户工程竣工申请报告应符合办法第26、28条的规定;
设计施工
中间检查
1、施工单位提供设计及施工图纸;
2、当用户内部工程进入中间阶段,用电检查人员到现场进行中间检查,发现问题经双方确认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用户,限期整改;
设备入网检测
施工方案审查
1、依据审定的设计方案,按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编制工程施工方案;
2、用户向供电公司提交施工方案,经供电公司配电运行部门审查合格后组织施工;
3、未经施工方案审查而施工的,供电公司一律不进行验收送电;
1、用户自行设计施工的工程,入网设备须经供电公司技术监督部门检测合格,方可入网运行;
1.1流程说明
1.1.1 受理用户报装申请
(1) 用电营业厅受理用户正式用电申请时,核对用户的报装资料是否符合受理报装的要求。受理后,向用户发放“用电申请登记表”,并指导填写;将申请书及用户资料录入微机。
(2) 受理增容申请时,应认真核查原供用电合同,核查原报装容量及计量装置安装情况。
(3) 营业厅对受理的用电申请进行分类,将用户用电申请在1日内转业扩勘察员制定供电方案。
(4) 与用户签订的工程设计委托书。
1.1.2 供电方案的确定和审批
(1) 业扩勘察员根据营业厅转来的用户报装资料,进行现场勘察,根据电网现状及规划、用户需求,按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制定供电方案,经有关部门会审后,将批准的方案转项目承办人,由项目承办人通知用户。
(2) 批复后的供电方案及接入系统方案经项目承办人通知用户。
(3) 供电方案及接入系统方案答复期限:高压单电源用户1个月;高压双电源用户2个月。
1.1.3 工程设计审核
(1) 用户自行设计送审的内、外部工程设计文件审核期限1个月。
(2) 电力营销部依据与用户签订的工程设计委托书,发工程设计工作单,由相关部门进行工程设计;此类设计审查时间在收图后7天内完成。
(3) 委托工程的设计概算审定后,转项目承办人向用户发交费通知,收取费用。
1.1.4 中间检查和竣工验收
(1) 用户依据供电公司审定的设计方案,按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工程施工或与供电公司办理工程施工委托;
电力营销部依据与用户签订的工程施工委托书,发工程施工工作单,由相关部门进行工程施工;
(2)用户内部变电隐蔽工程施工前,用户应通知项目承办人安排中间检查。项目承办人应在1天内通知用电检查人员,用电检查人员应及时进行现场检查并提出书面意见书。
(3) 用户内、外部工程结束后,工程施工单位或用户应及时将竣工报告送电力营销部,由其组织组织用电检查、运行维护等部门6日内到现场进行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承办人将有关资料及竣工报告转相关部门,用电检查人员签发“装表工作单”。
1.1.5 装表接电
(1) 营业厅及项目承办人在安排装表送电前应核实用户的电费、工程费等有关费用是否交清、资料是否齐全,并与用户签订供用电合同。
(2) 项目承办人及时安排装表送电,送电计划应于3日前通知电力营销部及有关人员(送电检查员、施工单位、装表员、用户等)。对验收合格的工程,应10日内装表送电;用户内部工程由送电检查人员向调度要令送电;配合外部工程施工送电的用户内部工程,按停电计划组织装表送电。
1.1.6 资料移交
(1) 送电后,项目承办人将报装过程的全部资料和记录进行规范化整理归档,并按规定程序将有关资料分别转电费、计量、用电检查等部门。
(2) 工程送电后,业扩部门协助有关部门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1.2专变改公变流程图
用户
业务受理
现场验收
1、填写产权移交申请书并提供移交设备清单(发票复印件);
2、出具电费清欠证明;
3、供电公司认为必须提供的其它资料。
1、审查用户是否欠费,并按办法第7条办理;
2、原则上只受理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专改公业务;
组织营销、生技、财务、营销单位、配电运行等相关部门核实:
1、现场核实用户是否欠费;
2、是否需要进行高低压改造;
3、原则上不受理现有专变用户的专改公业务;
有工程
工程施工
1、需要进行高低压改造的用户,转“1.1高压供电流程”;
无
工
1、相关单位会签产权移交协议;
2、各营销单位凭会签后的移交协议进行销户及分户处理;
程
资料归档
1.2流程说明
1.2.1 受理用户申请
(1) 营业厅受理用户产权移交申请时,要求用户提供移交设备清单(发票复印件)并核对用户的移交资料的真实性。
(2) 审查用户是否存在欠费及是否符合移交条件,否则不予受理;
(3) 受理后,向用户发放“产权移交协议书”,并指导填写;营销单位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用户协议传至电力营销部;
1.2.2 现场验收
(1) 电力营销部5个工作日内组织营销、生技、财务、营销单位等相关部门现场核实用户是否欠费;
(2) 现场核实是否需要进行高低压改造;如需改造,则按“高压供电流程”办理;
(3) 如不需改造,则由相关单位会签产权移交协议;
1.2.3 资料归档
(1) 各营销单位凭会签后的移交协议进行业扩变更处理;
(2) 移交后,业扩部门协助有关部门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二、 低压用户及居民户表业扩报装流程
2.1 低压业扩报装流程图
用户
1、新装居民户应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或房产证(留复印件);
2、办理过户(更名)时,应提供双方有效证件(留复印件);
2、租赁他人房产经营,由房产所有者凭房产证办理;
3、房地产用户由房屋产权管理部门统一办理申请手续;
低压用户还应向供电企业提供下列资料(办法第8条):
4、身份证及房产证或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留存);
5、供电公司认为必须提供的其它资料;
业扩受理
营业厅负责统一受理用户报装申请:
1、审核用户提供的报装资料的真实性,向用户发放用电申请登记表,并指导用户填写;
2、审查用户有无欠费,并按办法第7条办理;
业扩勘察
1、业扩勘察人员到现场勘察后,按要求制定供电方案;
1、各营销单位业扩管理人员对供电方案进行审核;
2、配电运行部门对配电变压器的负荷情况进行审核;
3、营业厅发供电方案通知书,答复用户供电方案;
4、收取用户相关费用,逾期未交者,予以注销;
有工程用户
审核
无
工
程
设计施工
1、对用户内部工程设计进行审核,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用户,限期整改;
2、用户按设计图纸组织或委托施工;
或
居
民
用
竣工检查
1、收到用户工程竣工报告单后3日内,营销单位用电检查人员到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经双方确认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用户,限期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户
供用电合同
装表接电
资料归档
1、与用户签订供用电合同;
2、收取预付电费等费用;、
3、经审核具备送电条件的,各营销单位签发装表工作单;
1、资料管理人员将报装过程中的全部资料整理归档,并按规定程序于当月将有关资料分别转营业厅电费、计量和用电检查部门;
1、装表人员按装表工作单的要求配置表计;竣工验收合格后5日内,由营销单位送电检查人员组织装表接电;
2、居民用户7日内接电;
2.2 流程说明
2.2.1 申请受理、
(1) 用户办理低压用电申请应持有关文件和相关资料到营业厅领取并填写“低压用电申请书”,申请书需盖公章或签名。
(2) “一户一表”可以由房产所有者统一办理或用户个人申请;个人申请装一户一表时应携带身份证和房产证(租赁他人房产经营,由房产所有者凭房产证办理)到供电公司营业厅领取并填写“一户一表用电申请书”。
(3)营业厅对受理的用户用电申请进行分类登记,当天转业扩勘察员制定供电方案。
2.2.2 确定供电方案
勘察人员接到勘察工作单,当天(批量工作3日内)到现场勘察,根据现场用电容量、用电类别及现场供电条件,提出供电方案,确定用户应接入的配电电源及计量配置,报各营销单位审批后转营业厅。
营业厅发供电方案通知书至用户,按规定标准收取报装费用后转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2.2.3 竣工检查
施工单位接到施工任务后必须在2个工作日(批量工作5日内)将工程竣工。
工程竣工或收到用户工程竣工报告后3日内,营销单位的用电检查人员到现场进行竣工检查,发现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用户,限期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2.2.4 装表接电
无工程用户或有工程用户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各营销单位核收相关费用后,按行业分类确定用户应执行的电价,与用户签订供用电合同,
装表员凭装表工作单在2日内装表接电,并将有关资料转营业厅。
零散居民用户业务受理至装表送电必须在7日内完成。
2.2.5 资料管理
送电后,装表工作单等应在2日内返回营业厅,营业厅必须在2日内将用户办理业扩报装的有关全部资料整理后转有关部门建卡立户,最后由资料管理人员归档。
三、减容(暂停、暂换)
用户
1、填写变更用电申请书,并向供电公司提供减容(暂停、暂换)后用电设备明细及生产调整计划;
业务受理
营业厅负责统一受理用户变更申请:
1、审核用户提供的变更资料的真实性,向用户发放“用电变更登记表”,并指导用户填写
2、审查用户有无欠费,并按办法第7条办理。
审查
1、现场检查核实
1、营业厅现场检查结果,如需实施业扩工程,转业扩部门按高、低压业扩流程组织实施工程;
2、需更换计量装置,转计量部门按要求更换表计;
业扩计量
资料变更
1、变更供用电合同;
2、将资料整理归档,并将有关资料分别转营业厅电费、计量和用电检查等部门;
3、汇集有关资料,逐级报送有关部门;
四、销户(暂拆)
用户
营业厅
审查
配电停电
计量拆表
资料变更
1、填写变更用电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营业厅负责统一受理用户变更申请:
1、审核用户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向用户发放“用电变更登记表”,并指导用户填写
2、审查用户有无欠费,并按办法第7条办理。
1、现场检查核实;微机核查电费情况;
1、配电部门按操作规程停电
1、变更(或解除)供用电合同;
2、营业厅将资料整理归档,并将有关资料分别转电费、计量和用电检查等部门;
3、汇集有关资料,逐级报送有关部门;
1、拆表时必须会同用户结清电费
五、更名(过户)
用户
1、填写变更用电申请书,并向供电公司提供相关资料及双方有效证件;
资料变更
1、变更供用电合同;
2、将资料整理归档,并将有关资料分别转电费、计量和用电检查等部门;
3、汇集有关资料,逐级报送有关部门;
审核
营业厅负责统一受理用户变更申请及办理变更手续:
1、审核用户提供的变更资料的真实性,向用户发放“用电变更登记表”,并指导用户填写;
2、审查用户有无欠费,并按办法第7条办理;
六、分户、并户
用户
业务受理
审查
施工
资料变更
填写变更用电申请书,并向供电企业提供相关资料;
营业厅负责统一受理用户变更申请:
1、审核用户提供的变更资料的真实性,向用户发放“用电变更登记表”,并指导用户填写
2、审查用户有无欠费,并按办法第7条办理。
1、现场检查核实,具备分并户条件;不具备分并户条件的,营业厅通知用户;
2、结清原用户全部电费及其他费用;
1、营业厅按现场检查结果,如需实施业扩工程,转业扩部门按高、低压业扩流程组织实施工程
2、如需要换计量装置,转计量部门按要求更换表计;
1、变更供用电合同;
2、将资料整理归档,并将有关资料分别转营业厅电费、计量和用电检查等部门;
2、汇集有关资料,逐级报送有关部门
七、迁址、改压
用户
业务受理
原址销户
资料变更
填写变更用电申请表,并向供电企业提供相关资料
营业厅负责统一受理用户变更申请:
1、审核用户提供的变更资料的真实性,向用户发放“用电变更登记表”,并指导用户填写
2、审查用户有无欠费,并按办法第7条办理。
迁址用户原用电地址按销户处理
1、变更供用电合同;
2、将资料整理归档,并将有关资料分别转电费、计量和用电检查等部门。
3、汇集有关资料,逐级报送有关部门
八、移表、改类
用户
业务受理
审查
施工
资料变更
1、填写变更用电申请表,并向供电企业提供相关资料
营业厅负责统一受理用户变更申请:
1、审核用户提供的变更资料的真实性,向用户发放“用电变更登记表”,并指导用户填写
2、审查用户有无欠费,并按办法第7条办理。
1、现场检查核实,原址有无欠费等;
2、如有欠费,应先清欠,再办理用电变更业务;
1、按要求更换、移动表计
1、变更供用电合同;
2、将资料整理归档,并将有关资料分别转电费、计量和用电检查等部门;
3、汇集有关资料,逐级报送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