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从家长的政治文化走向民主的政治文化;从人治的政治文化走向法治的政治文化;从臣民的政治文化走向公民的政治文化。这是中国政治文化的发展方向,当代中国的政治文化建设正朝这一方向不懈努力着。
关键词:政治文化;民主;法治;公民
“政治文化是从一定思想文化环境和经济社会制度中生长出来的、经过长期社会化过程而相对稳定地积淀于人们心理层面上的政治态度和政治价值取向,是政治系统及其运作层面的观念依托。”[1](P21)从概念可以看出,政治文化反映着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客观的政治历史和现实,同时又随着人类历史的发展而演进。
政治文化是一种非常复杂的社会政治现象,在社会、历史等因素的综合作用下,不同国家和民族的政治文化千差万别。千差万别的政治文化犹如条条支流汇聚成人类文化长河,每条支流固然具有其个性特征,但它必定会受到主流文化的吸引和影响,从而越来越明显的表现出人类文化的共同特征,否则它将会变作死水一潭,直至最终消亡。政治文化的这一特征,决定着中国政治文化的发展方向,当代中国政治文化也正沿着这一方向发展。具体的说,就是从家长的政治文化走向民主的政治文化;从人治的政治文化走向法治的政治文化;从臣民的政治文化走向公民的政治文化。
1.从家长的政治文化走向民主的政治文化
家长制可被看作是中国社会组织的核心精神,也是中国数千年历史中政治生活的缩影。家长制从其最初意义看,是一种伦理性家庭、家族的组织结构,后来由于治国安邦的需要而发展成为国家的组织形态。家长的政治文化在训练和诱导国人的人格方面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家长制政治文化的阴影下,人格的塑造完全按照统治阶级规划好的模式发展。现代日常生活中,人们有意无意表现出的奴性仆从、阿谀奉迎、虚饰欺骗等心理与行为都可说是与家长制政治文化有直接或间接联系;以言代法、以人代法、官大于法,所体现的也正是家长制的政治价值意识。正如梁启超所说:“吾中国社会之组织,以家族为单位,不以个人为单位,所谓家齐而后国治是也。周代宗法之制,在今日其形式虽废,其精神犹存也。”[2](P63)
民主即“人民统治”,说明民主政府不是由某一个人、一个阶级、特权阶层或某个团体所掌控,而是一个人民作为整体并以自己名义来行使权力的政府,其基本原则包括政府必须服务于人民、政府以被统治者的同意为基础、被统治者的意志通过选举来表达、多数统治和尊重少数人的权利等方面。
有人说孟子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思想有民主之意。这种说法首先应予肯定,但这远远不够。因为在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就君民关系而言,从来就是君本而不是民本。中国传统政治文化虽也重“民”,但“民”不是权利的主体而是客体,是被动的受治者,是被怜悯的对象。这种重民思想培育的只能是对“官”与“皇权”的肯定。
近代民主归功于近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但是其民主在很大的程度上仍然有所局限。当我们对西方社会民主的缺陷加以批判时,并不意味着是对它的全盘否定。人类文明是有继承性的,过去总是今天的基础,今天总是过去的发展。中国既然是在人类发展至今的全部文明基础上进行建设,它就不能排斥其中有价值的遗产,就不能不吸收和借鉴包括西方文明在内的一切有益成果。具体到制度模式,西方国家的一系列宪政原则,包括自然权利、人民主权、权力制衡、依法行政、程序原则等等,都已经逐渐成为与家长政治相抗衡、为世界人民所认同的政治选择。它们并非是哪个国家哪个民族的专利,而是一种世界性的文化。当有人讲“资产阶级民主的不真实”时,并不是说上述一系列根本原则的虚假,而是说这些原则的实施还有余地;当有人说“社会主义民主是更完善的形式”时,也并不意味它应断然抛弃上述原则,而是说这个民主是建立在更广泛的民众基础之上。
以民主制代替家长制,培育和造就民主政治文化,是中国政治文化发展的必然趋势。
2.从人治的政治文化走向法治的政治文化
“法治,从形式上讲是指国家不仅通过法来管理社会,而且它本身也为法所支配。具有普遍、公开、确定性特征的法律规则是衡量国家行为的标准,国家行为的选择及其方式都取决于法的认可与否;从实体上讲,法治是人类社会组织结构理想化的拟制,是人类文明的尺度和社会进步的标志。”[1](P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