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幼儿园音乐教育的评价研究
幼儿园音乐课程教育,是整个幼儿教育活动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之一,它是通过音乐的形象思维来启发和引导和激发幼儿的智力开发,也就是说,它必须是以引导幼儿参与唱歌、音乐欣赏、音乐游戏、舞蹈、乐曲演奏等音乐实践活动为基本教育内容,以期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对幼儿进行美育教育。这也正是《幼儿教育纲要(试行)》艺术教育要使幼儿“初步感受并喜爱环境、生活和艺术中的美”,“幼儿园应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他们多方面发展的需要,使他们在快乐的童年生活中获得有益于身心发展的经验。”所要求的教育目的。幼儿园音乐教育的目的,是挖掘和发展启蒙期幼儿潜在的音乐素质和表达能力,继而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音乐实践活动中,即在唱一唱、跳一跳、玩一玩、乐一乐的过程中,让幼儿去感知和体验音乐的魅力,从而获得相应的音乐知识和表演技能,即能唱、会跳、能欣赏、会创造,在客观接受和主动创造的音乐艺术活动中表现音乐,萌发幼儿去认识美、感觉美、表现美。如何对音乐教学活动进行评价呢?根据我在教学实践中的体会,我以为,传统的音乐教育过于偏重于音乐艺术使命,追求“成品”效果的灌输,以致使教师在这一框架约束下,非但很难进行因材施教,同时也看不到幼儿在进行音乐活动中的潜在创造力。结果是幼儿被动接受, 教师也感到音乐活动难领导,教师没意识到在一个个音乐活动过程中要致使幼儿发展什么能力,锻炼什么技能,获得什么情感,形成什么态度。在音乐活动中,而教师只是个盲目且无指向的命令者、指挥者、监督者,只重视幼儿是否有学会和掌握老师所教的一些技能和知识。比如说歌曲会唱了吗?舞蹈动作是否和老师做的一样?是否按照教师事先设计好的思路来欣赏音乐等等。教师既不了解幼儿,也不观察幼儿、不揣摩幼儿,只是用一个预先设置好的标准来评价幼儿,希望所有的幼儿都能完成相同的任务,学会相同的技能,这显然是弊大于利的。要言之,幼儿的教学最根本的任务,就是要求教师在教学实践中废弃灌输,主张启发和引导。要重视音乐教育的整体性的评价。因此,我认为对音乐教育的评价应从三个方面着手。一、音乐教育的评价要重视幼儿的情感因素。音乐教育活动是一种情感活动。幼儿在整个教育教学过程中应有充分的愉悦感和个性化的表现空间,以致能够让幼儿获得成功感,从而坚定幼儿的自信心。在教学中,不论是哪种形式的音乐,只有设置一定的情节让幼儿去体会、去感觉,从心到身、从身到心,才能进入角色、进入音乐。首先,教师 要以自己的情绪表现感染和启发幼儿。不论是唱歌、跳舞、器乐演奏等,都应该充满感情,做到有控制地表现和渲染,和幼儿一起分享音乐的美感和自己的体验,如音乐游戏《小猫敲门》,教师从心理上引导分析,让孩子们意识到小猫的威武、勇敢、神气及老鼠的机灵、害怕,幼儿从心理变化中去找一系列动作的感觉,效果可想而知。教师的语音、体态、表情都应该恰到好处地表现出作品的蕴涵。其次,教师应以不同的身份与幼儿进行情感交流,并关注和满足幼儿在音乐活动中产生的各种情感需求。在音乐活动中,教师不仅仅是教师,还可能是大树、小猫、老爷爷、鸭妈妈等不同角色。教师要十分乐意和善于扮演这些角色,以逼真的情感和肢体语言带领幼儿进入音乐氛围之中。如音乐欣赏《采茶扑蝶》,教师是采茶姑娘,将采茶姑娘看见蝴碟时快活的情绪、扑蝴蝶时愉快的神情、蝴蝶飞走时焦急的神态,追逐蝴蝶时活泼地跳来跳去的情景变成动作表演、示范给孩子们看,要从孩子们那跃跃欲试的眼神里来观察来分析,我的这段“采茶姑娘”表演孩子们懂了没有?再言之,教师也应该具备分析和表现音乐作品的各种情感基调的能力。如《喜洋洋》是热烈奔放、喜气洋洋的;《牧童短笛》时而悠闲时而欢快;《摇篮曲》则如梦如诗,旋律细腻等。进行情感培养,并不只是要求幼儿用动作表达,更应该要求幼儿对音乐产生共鸣。如乐曲《欢庆六一》,不应该只引导幼儿去寻找“高兴”的同义词,如快乐、欢快、愉快等进行情感的概括,还应该引导幼儿在描述时有激情,促进再造性审美意象的产生,会形象地表现高兴的动态细节,能各具特色。与其让幼儿 >说出高兴的感觉,还不如让幼儿去表达高兴的情绪。经过这样的音乐活动的熏陶,孩子们的情感体验、表达会逐步变得细腻、深刻。二、评价中要重视幼儿的探索意识与创造才能。允许幼儿有不同的答案,鼓励幼儿能从自身去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同时还要营造一种相互讨论的气氛。我们应该通过各种生动活泼的教学活动,让孩子们亲自去感受音乐中所包含的强与弱、快和慢、高和低、长和短、音色的分辨、节奏感、乐句的表现、曲式等,培养学习音乐的基本能力,并能启发其想象力,发挥其创作潜力。哲学家阿朗说:“播好种子,应该播在土壤里,而不是沙地上……。”教师一定要了解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进行评价,让幼儿在活动过程中不断进行自我学习,使他们的音乐素质“种子”在师生共同打造的“土壤”中自然地发芽、开花、结果。记得一次律动《鸭子游水》时,我播放乐曲,让幼儿听完之后自由发挥想象力,并相互交流、讨论,然后再根据乐曲做各种鸭子游水的动作。小朋友们都跟着音乐节奏认真地作出各种各样的小鸭的动作。其中有个小朋友悄悄地跟我说:“老师,你看伟隆的动作!”,原来是伟隆自己在做一个身体左右抖动的动作。我看到好几个小朋友都在掩嘴偷笑,就什么都没说,而是让伟隆小朋友自己来解释为什么,小朋友说:“小鸭从水里上岸后,它得把身上的水抖掉啊,我看过的。”其他的小朋友都很认真地听着,一会儿大家都学着伟隆做起了这个小鸭抖水的动作。又比如节奏乐《小鞋匠》,我让三组幼儿分别按意愿选择模仿剪刀、锤子、针的声音进行分组演奏,但有一部分幼儿总不能和大家合拍,我不急于指出他们的问题所在,而是请出两组幼儿,一组的节奏是对的,另一组则是节奏错误的小朋友,请他们分别演奏,然后我引导幼儿共同进行评价。通过全班幼儿的观察比较,帮助他们找到错误的原因所在,这下全体幼儿个个都聚精会神地看,不一会儿讨论开了,最后终于找到了错误所在。幼儿通过观察辨析,解决了自己节奏上的错误,而且是每个 幼儿都受益。在评价中,教师要尊重幼儿的独特见解,要接纳所有幼儿的音乐创作作品以及他们的音乐创作方式。我们不要求孩子能把音乐创作得完美无瑕,因为幼儿在探索、创作过程中的东西必定是稚拙的、孩子气的,可那才是幼儿自己的东西,这时教师的作用在于观察倾听幼儿的言行,然后加以点拨,使幼儿在创作过程中不断提高。评价的效果是要激励每个幼儿动起来、思考起来,培养幼儿与教师讨论的勇气,同时教师要会保护幼儿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使之获得一种安全感,这样幼儿才会大胆创新,主动参与活动。在这许许多多的活动中,发展幼儿的注意力、记忆力、观察力、思维力,大胆地在集体中操作尝试的勇气,使之充满自信心,获得成功后的喜悦心情……,可能会让教师感到起步很慢,效果不明显,但在这个过程中幼儿所获得的点滴知识都不是教师“灌”的,而是自己探求到的,而这恰恰是最重要的。三、音乐教育的评价要注重幼儿的学习过程。过去,我们在教育教育过程中主要的精力和时间是在研究教材,即研究准备使用什么教材?如何把自己准备好的材料信息分在每一周每一天教给孩子?这些全都是教师预先制定、事先设想好的,而对于孩子可能会出现的反应、问题全凭教师自己的想法和经验加以假设,这样就使幼儿成了知 识的被动接受者。而现在,一切正在悄悄改变,我们不光要研究教师怎么教,而且还要研究幼儿学会学习的方法。叶圣陶先生说过,他并不称赞某老师讲课时有怎样的最高艺术,“最要紧的是看幼儿,而不是光看老师讲课。”新《纲要》下的教育教学活动以幼儿在课堂上的自主合作、探索为主,关注的不再是教师的表现,而是师生互动、幼儿的参与情况,这一点是极为重要的。课堂应该是师生互动、心灵对话的舞台。参与,意味着相互建构,它不仅是一种教学活动方式,更是弥漫、充盈于师生之间的一种教育情境和精神氛围;参与,意味着心态的开放、主动性的凸现、个性的张显、创造性的解放。让幼儿参与到活动中来,关键的是调动幼儿的思维参与状态,引发幼儿心理上的认知冲突。看看幼儿是否都参与到你的教育教学活动中来了,是否参与了教学活动的各个环节,幼儿是被动地、应付地学习,还是积极主动地探索等方面,都是一个音乐教育活动的评价标准。从这一点上讲,表面上热热闹闹、实际没有引起幼儿多少思维火花的活动不能算是一个成功的教学活动。所以说,音乐教育活动的评价已经将重心从教师的“教”转向幼儿的“学”,转向了教育教学主体——幼儿上来了。在教改实践中,我认为教师教育观念的转变是教 改的关键。教师要教会幼儿动脑筋、敢于表现自己才是教育的根本。教学活动中幼儿在教师的组织引导下成了学习的主人,而教师在教学中的角色是个组织者、引导者、协助者、发掘者。音乐本身是一种表现艺术,因此,要让幼儿对音乐有自己的感受,鼓励幼儿在演唱、指挥、演奏、表达中自己去探索概念,跳、听、敲、想、画、编、讲的活动过程中提高音乐素质,锻炼各方面的能力,激发其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只要教师能遵循幼儿音乐教育的规律和特点,恰当地选用教材,细心研究教材,切合幼儿实际情况进行音乐教育,儿童就能更多的得到音乐能力的培养和提高。当然,幼儿音乐能力的形成,音乐教育的成功不可能是一蹴而蹴的,而是在一次次音乐教育活动中,通过音乐教材,一点一滴地培养起来的。只要教师尊重和关爱每个幼儿,相信幼儿的探索能力和理解幼儿的超想象的思维能力,并努力为其创设一个适应他们自由发挥和发展的良好的心理构成,使每个幼儿感到自己是集体的一员,坚信自己的能力并敢于表达自己的见解,那么他们的创造能力就会超出了教师的估计和想象。孩子们参与活动的兴趣和积极性就会不断增强、提高,在探索和创造活动中获得知识和美的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