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人皆知,道家无为。无为的对立面是“有为”,诸子百家,谁主有为?学者间似乎鲜有论及者。今因郭店楚简出,似可提出新说。
“有为”之义,实际上在《荀子·性恶》中已有表述。《性恶》云:“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此处的“伪”,与“为”字通,是人为之义,下文“器生于工人之伪”语可为明证。唐人杨倞注《荀子》犹知此义:“伪者,为也,矫也,矫其本性也。凡非天性而人作为之者,皆谓之伪,故伪字人旁加为,亦会意字也。”宋儒主心性,故推尊孟子。因荀子性恶说与孟子性善论违拗,故犹恶荀子,遂望文生义,将《性恶》伪字理解为“虚伪”而对荀子妄加訾议。清儒钱大昕、卢文弨、郝懿行等纠正宋儒谬说,方使荀义复明。
先秦的“伪”字泛指“人为”,但《荀子》中每每有特定的含义。《性恶》云:“凡礼义者,是生于圣人之伪”,“不可学、不可事而在人者,谓之性。可学而能、可事而成之在人者,谓之伪。”可知荀子的“伪”特指圣人制作的礼义,进而又指用礼义改造人性。古汉语文例,“为”与“有为”同义,所以《性恶》之“伪”就是“有为”。
《礼记》中有两处涉及“有为”的词语,一见于《檀弓》,有子听到孔子云“丧欲速贫,死欲速朽”,而说“然则夫子有为言之也”。二见于《曾子问》,子夏向孔子问及“三年之丧卒哭,金革之事无辟也者”一语,孔子说“昔者鲁公伯禽有为为之也”。二文中的“有为为之”、“有为言之”,历代注家均无说,以往每每苦于不得索解。
今读郭店楚简,《性自命出》云:“《诗》、《书》、《礼》、《乐》,其始出皆生于人。《诗》,有为为之也。《书》,有为言之也。《礼》《乐》,有为举之也。”居然三次提到“有为”,遂恍然大悟,“有为为之”、“ 有为言之”并见于楚简与《礼记》,殆为春秋、战国时之恒语,有为为之,当即有为之为;有为言之,当即有为之言。
儒家主张以道德仁义化民,文以载道,《诗》、《书》、《礼》、《乐》为百王之道之所归,所以《荀子·儒效》云:“百王之道一是矣,故《诗》、《书》、《礼》、《乐》之归是矣。”郭店简也有类似的表述,《六德》云:“故夫夫、妇妇、父父、子子、君君、臣臣,六者各行其职而狱讼亡由作也。观诸《诗》《书》,则亦在矣;观诸《礼》《乐》,则亦在矣;观诸《易》《春秋》,则亦在矣。”也以六经所载为人伦之正。礼为“道德之极”(《荀子·劝学》),故儒者每以礼义总括六经之旨。
《性自命出》又云“交性者,故也”,并解释说:“有为也者之谓故。”“故”可以训为旧典,如《左传》定公十年,孔子对梁丘据说“齐、鲁之故,吾子何不闻焉?”注:“故,旧典。”《汉书·艺文志》之《诗》类有《鲁故》二十五卷、《韩故》三十六卷,引申之,可以泛指文献,联系到上文所引的三个“有为”,“故”殆指有教育意义的古文献。所谓“交性”,就是用《诗》、《书》、《礼》、《乐》等文献施行“有为”,使人民“可学而能、可事而成”。
儒家为何主张“有为”?有为与道家的无为有无关系?回答这一问题,需要从心性论谈起。郭店简关于心性情志的论述相当丰富,《性自命出》云“性自命出,命自天降”,认为人性出于天赋,有其天然的合理性,必须得到尊重。天道形诸万物,万物“莫不有道”(《尊德义》),故水有水道、马有马道、地有地道、人有人道。犹如治水要尊重水之道、御马要尊重马之道、艺地要尊重地之道,治民必须顺应人之道,“不由其道,不行”(《尊德义》)。简文的作者甚至说“道始于情”,把情作为儒家之道的基础。类似的论述,与注重性情的道家颇有相似处,以至有研究者认为子思学派是唯情主义者,还有学者说子思思想包含有许多道家思想成分。对此,笔者不敢苟同,郭店简心性论大体不出《中庸》范围,不过因为《中庸》的作者和年代长期纷争,学界未能予以足够注意罢了。现有的材料尚不足以推翻对儒家思想的固有认识。此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