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国际化与教育市场的发展(一)

摘 要: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就必须建立和完善我国高等教育市场,并尽快实现与国际教育大市场的融合。这需要对高等教育的市场属性加以认识,扭转管理者的越位和市场主体的缺位状况。奠定教育市场的微观基础,推动我国高等教育市场的规范化建设。

关键词:高等教育市场;国际化:发展对策

21世纪初,对于发展和开放中的中国来说,最值得关注的外部背景和挑战就是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一系列变革。各个民族国家的经济结构、金融贸易体系、教育文化活动的内容和方式都超越了原有的疆界,这种超越深深地触及到社会、政治、文化、安全、环境等各个领域,使得中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内外环境和条件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并履行在教育方面的承诺,对高等教育的市场化进程可以理解为是一种机遇。开放教育市场可以吸纳海外优质教育资源,借鉴先进办学模式和管理经验,增加教育供给,刺激教育消费,推进教育结构调整,提高教育国际化程度等等。但也应看到,全球范围内教育的广泛开放和联系,也带来了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例如,发展中国家由于在资本、技术、信息等方面所处的劣势,一旦开放教育市场,将面临被境外力量抢占相当市场份额的局面。多年以来,中国生源和高端人才的外流及与此相应的教育经济利益的流失一直大于同期引进。加入世贸后,外国教育以贸易服务方式进入中国,跨国公司和外国教育机构在中国合作办学可以获得多数拥有权,对中国政府的教育领导权构成潜在的影响。同时,发达国家市场化的办学体制也对我国现行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造成直接的冲击。教育开放带来的多元思想观念、多元价值观念和多元精神文化产品,使我们在吸收外国文明成果的同时,在很大程度上面临对我国意识形态安全、价值观取向和民族文化传统的挑战。这些情况意味着中国培育有自己特色的高等教育市场还面临着许多困难。

一、中国高等教育市场发展需要解决的自身问题

教育国际化是全球化的一个重要维度。将带来我国教育的多方面变化。就高等教育而言,我国在努力维护教育主权的前提下,必须履行加入世贸组织所作出的承诺,即许可外方为我国提供教育服务。可以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意味着中国的高等教育将逐渐进入一个开放的全球市场和法制化的市场经济,意味着非歧视下的公平竞争,尽管这种“公平”会受到政治和经济实力的深刻影响。

(一)认真审视高等教育的市场属性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把高等教育作为一种事业。直至20世纪80年代末,教育能否成为一种,产业并进行产业运作才开始进行尝试。许多发达国家则早已把教育看成一种介于公共产品与私人物品之间的准公共物品,并且用一种教育的非市场提供与有限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手段去实现本国教育事业的发展,而这一趋势适应了经济市场化的发展。把教育和市场结合起来,把教育服务和国际贸易结合起来,有悖于传统的教育观念,但却又是教育开放所无法回避的核心观念问题。应该说,教育的事业性和产业性不是教育的固定属性,而应视为是对教育活动在某一历史阶段运行特征的一种规定。高等教育要不要作为产业来运行,要不要融入市场来运作,应该从这种选择性教育所面临的矛盾出发,考察该市场存在的可能性和合理性。事实上,在市场的背景下,资本的寻利性和教育的公益性之间的矛盾,是有可能成为非对抗性的,如果加以正确的引导,就可以实现利用资本的寻利性为手段,来实现教育的公益性这一目的。近年来,发达国家一方面其国内高等教育作为产业运行并通过市场调节的比重不断加大;另一方面又将教育与国际贸易结合起来,使其加入国际通行的服务性贸易范畴。实现教育开放,就不能不面对这样的现实,从过去固守的高等教育事业属性观念向其产业性和市场属性观念转变,紧急应对世界范围内高等教育的市场化发展趋势。

(二)管理越位与主体缺位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教育市场的发展与其他领域的市场化进程相比,进展相对缓慢。这与实际工作中管理观念的转化相对滞后有密切关系。计划经济体制下全部依靠政府办学,排斥市场机制作用的思维模式,仍然在一定程度上产生着影响。

对于教育管理部门和行政管理人员来说,“全能政府”的影子,无所不在、无所不管、无所不能的权力运行方式,直接造成了管理越位。沿用行政审批方式直接管理教育,不仅与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产生冲突,而且会由于管理部门的判断和决策出现偏差而导致压抑教育主体参与市场运行的积极性的后果,同时还可能由于管理人员执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的限制而出现对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的损害。

对于学校和办学机构来说,仍在相当程度上依靠政府及其管理部门进行教育资源的整合和配置。这使得学校和办学机构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机制难以确立。在外部。学校不具有充分的办学自主权,无法形成充满活力的竞争机制去投入市场运行;在内部,人事和分配制度缺乏竞争和有效的激励机制,制约了办学效率和效益的提高。这样的办学主体与自主参与国际教育市场竞争的要求有着明显的差距。

(三)立法相对滞后

与工业、农业、金融、信息等行业汇入全球大市场所做的前期准备相比,我国教育对全球化的准备稍显不足。经济领域由于进入市场早,开放程度较高,已经在一定程度上与国际的惯例实现了“对接”,即利用通行的原则来开拓市场并保护自己。而在教育方面,围绕中国政府关于教育的承诺,立法明显滞后。一是原有的一些规章已不能适应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有的违背世贸组织的规则,有的则与我国的承诺相抵触,不能依照世贸的透明度原则和法制统一原则接受当事方的司法审查。二是执法落后于立法的情况仍比较严重,缺乏有力的制约监督机制,造成不按市场规律办事,内部文件的权威大于部门法规政策,部门和地方的规定大于国家法律法规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实现中国高等教育市场化的对策

我国高等教育市场化进程还处于起步阶段,教育市场国际化也只是进行了初步的探索和尝试,在实力上和运作机制上还处于劣势。但是,要尽快地融入全球化的潮流,我国就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高等教育市场化、国际化的进程。教育全球化的趋势决定了中国的教育不可能长期地游离于世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循环之外。中国教育要想在国际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不可能指望发达国家鼎力相助,只能靠实施科学的对策求得发展。这就要求我们深入研究“游戏规则”,加快推进我国高等教育的市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