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是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比较大的特种设备。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一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的规定,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电梯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当电梯发生突发事故时,采取有效措施迅速组织急救,防止事故进一步的扩大,避免和减少更大的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显得格外重要。 随着我国现代化城市的高速发展,高层建筑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为保证大量人流、物流的输送,电梯被广泛运用,给社会的生产、生活带来了快捷和方便。据统计,截止到2008年底,全国电梯拥有员己达到115.3万台。且增长迅速。仅电梯作为一种机电一体化设备,不可避免会发生一定的运行故障导致停梯困人,而因救援不力造成电梯长时间困人或救援不当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的报道不断见诸媒体。200 9年5月l 日,新修订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电梯轿厢滞留人员2h以上”属于特种设备一般事故。对事故发
的事项:
(1)参加紧急救援演习时应指定各现场、各环节的现场负责人.统一由总指挥负责调度听从指挥,任何人不得自行其是。
(2)如在演习过程中有危及设备及人员的现象发生时,应立即停止演习.并及时报告给有关负责人或总指挥。为避免意外情况的发生,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其他闲杂人员等进入演习现场。
(3)演习现场应准备急救箱及必要的急救药品,有条件的要准备好交通工具。
(4)紧急救援演习一般每年至少应当组织一次,并有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四)完善电梯紧急救援预案的几点要求
(1)电梯使用单位应建立特种设备意外事件及事故的紧急救援演习制度,按照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制定出详细的紧急处理措施,并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进行演习。
(2)特种设备出现意外事件及故障时应按照制造单位提供的使用说明书中作业指导说明的方法、程序、操作要点等要求进行操作及应急处理。
(3)特种设备类别不同.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也不同,所以应根据当时设备所处的环境条件及情况妥善处理电梯所发生的意外事件、事故及各种故障。
(4)电梯操作人员应掌握处理突发事件及事故的各种措施、方法,并具备一定的妥善处理事件及事故的能力,遇到意外事件及事故时做到临危不惧,有条不紊。
(5)当电梯发生火灾、水淹、雷击、地震等,足以能影响到其设备的安全时,应立即停止其运行。并且经过全面的检查和维修保养,完全消除影响安全的隐患后,才能投入使用,并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存档备查。 (6)特种设备在发生上述情况经维修单位检查维修保养,投入运行使用前,必须向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安全技术性能检验,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