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后加工纸基印刷品检验标准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纸基印刷品上光的质量要求及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用各种干燥方式上光的纸基印刷品。

2、引用标准

  GB8941.3 纸和纸板镜面光泽度测定法75角测定法
  GB7974 纸和纸版白度测定法(漫射/垂直法)
  GB10335 铜版纸(胶版印刷涂布纸)

3、质量要求

  3.1 外观要求
  表面干净、平整、光滑、完好、无花斑、无皱折、无化油和化水现象。
  3.2 根据纸张和油墨性质的不同、光油涂层成膜物的含量不低于3.85g/m2。
  3.3 A级铜版纸印刷品上光后表面光泽度应比未经上光的增加30%以上,纸张白度降低率不得高于20%。
  3.4 印刷品上光后表面光层附着牢固。
  3.5 印刷品上光后应经得起纸与纸的自然磨擦不掉光。
  3.6 在规格线内,不应有未上光部分,局部上光印刷品,上光范围应符合规定要求。
  3.7 印刷品表面上光层和纸张无粘坏现象。
  3.8 印刷品上光层经压痕后折叠应无断裂。

4、检验方法

  4.1 外观
  按标准要求,用目测检验。
  4.2 光泽度
  在印刷品上光前后的相同部位,成75角,用纸和纸板镜面光泽度测定法测试。
  4.3 白度
  在印刷品无图纹的空白部位,用纸和纸板白度测定法漫射/垂直法,进行上光前后的白度对比测试。
  4.4 耐折性
  上光后印刷品,经对折后用5kg重压辊与折痕处滚一次无断裂。
  4.5 牢度
  用国产普通粘胶带与印刷品成大于170角缓慢粘拉。
  4.6 耐粘连性
  印刷品上光后,取不少于1000张纸张,在温度30℃、压力200千克/平方米的条件下,经24小时叠放,进行耐粘性测试。

  注:本标准由上海出版印刷公司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鹤松、王伯君、李诚、杨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