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落实三审制的思考(一)

  论文关键词 三审制; 现状分析; 建议
  论文摘 要 对目前出版社书稿“三审制”实行的现状及实行三审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落实“三审制”的措施建议。

  三审制是国家规定实行的出版社内部审稿制度,笔者曾于1996年撰文,就三审制在出版社的实行情况及如何改进三审制作过分析[1]。时隔10年,三审制实行的现状又如何呢?
  
  一、 三审制实行的现状调查
  
  国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从1950年以来,又在1980年、1988年和1994年,多次反复强调:“必须加强出版社的‘三审制’。”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在1997年发布的《图书质量保障体系》中,进一步指出:“稿件交来后,要切实做好初审、复审和终审工作。三个环节缺一不可。三审环节中,任何两个环节的审稿工作不能同时由一人担任。在三审过程中,始终要注意政治性和政策性问题,同时切实检查稿件的科学性、艺术性和知识性问题。”并对初、复、终三个审稿环节,分别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从制度层面来说,这些规定体现了图书编辑工作的规律,具有可操作性。
  从近几年的实际情况来看,由于多种原因,在一些出版社,编辑工作制度规定和编辑工作实际操作“两张皮”的现象还是不同程度地存在,编辑“三审制”疏于管理等问题,已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图书编辑工作的质量,进而影响了图书质量,编辑“三审制”成了图书质量管理的软肋。笔者最近对数家出版社的编辑审稿情况作了个随机抽样调查,虽是管中窥豹,但也可以大致了解现阶段编辑审稿的现状:初审对书稿仔细浏览一遍的编辑占50%左右,而且其中多数是审稿与加工一起完成的,对书稿只是大致翻翻或干脆不看书稿的编辑各占25%左右;复审只有少数人浏览过稿子,大多数都是签个名了事;至于终审,可想而知,仅从一般出版社的发稿量来看,即使有“三头六臂”,终审者也只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以上情况表明,出版社三审制实行的情况和编辑审稿工作与数年前相比,并没有得到明显的改善。
  按理说,三审制是国家规定实行的出版社内部审稿制度,也有其产生的科学基础,是应当坚持的,何以会出现上述这些情形呢?对此,不少同行和专家也曾撰文作过详细、全面分析,归纳起来,主要原因有:出书数量与编辑人手不成比例,编辑难以重负;出书节奏加快,质量意识淡化;管理制度松散,审稿意识淡薄;审稿资质认定不严,难以把好质量关;甚至有的出版社在与民营工作室的合作出版中,违反规定,擅自将本该由出版社编辑完成的书稿“三审”工作,“发包”给非出版单位的人员去做,并让没有发稿资质的人员担任责任编辑,使编辑“三审制”处于放任状态,并导致图书质量问题,等等。
  
  二、 落实“三审制”的措施建议
  
  针对上述“三审制”实行中的问题及其产生原因,如何才能将“三审制”落到实处呢?笔者结合“三审制”的规定及实行现状,谈几点粗浅的意见。
  1.加强编辑人员的理论和业务学习,增强质量意识和责任心
  目前的图书质量滑坡,无论从出版实践还是各级出版管理部门进行的图书质量检查情况来看,主要是图书内容和编校质量滑坡,更进一步来说,主要是编校质量滑坡。而在编校质量问题中,表现最突出的、出错频率最高的则是一些常识性错误、错别字、病句等。而从目前的编辑人员文化水平来看,本科毕业的占多数,博士、硕士也不乏其人;从编辑人员的职称结构来看,多数编辑人员具有中级以上的职称,副高以上职称的编辑人员也占有一定比例。这样的文化素质和职称结构,连一些常识性问题和基本的字、词、句都不懂或不知道而频频出错,除个别编辑专业知识欠缺或文字修养较差外,恐怕主要还是缺乏质量意识和责任心不强,只有编辑人员的工作责任感和质量观念增强了,审(编)质量才会有可靠保证,这也是保证和提高图书质量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