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现象”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

  摘要:浙江是“中国奇迹”的一个重要标本,浙江的经济绩效和社会活力举世公认,但浙江的所有制结构又使一些人充满疑虑。“浙江现象”的最大特点,是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根本观点,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自主创业权利,率先建立能够调动千百万人积极性的体制机制,走全民创业之路。四千多万浙江人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引下,在党和政府的引导下,自主创业,自我积累,自愿联合,自强不息,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民主政治、民办文化、民间社会,在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做到了社会全面发展而且比较安全稳定,城乡居民收入全国领先并且差距较小,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活跃有序,党的领导坚强有力,政府管理科学有为。“浙江现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成功实践。

  关键词:浙江现象;全民;创业;群众路线
  
  近年来,浙江是一个愈来愈引起全国乃至世界关注的省份。浙江的工作得到党中央的充分肯定,胡锦涛总书记明确要求浙江“努力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继续走在前列”。研究“浙江现象”,对于探索当代世界社会主义的前沿问题是颇有意义的。
  
  一、“浙江现象”举世瞩目
  
  改革开放前,浙江省是一个农业小省。10.18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七山一水两分田”,却生活着4千多万人口;矿产资源等要素禀赋供给不足,一次性能源95%靠外来输入。从1953年到1978年,国家没有安排重大投资项目,累计人均国有投资只有411元,为全国平均数的一半,居全国末位,因此工业基础长期薄弱,国有经济比重很小。改革开放后,国家也没有给予特殊的政策优惠,但是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历届省委、省政府带领全省人民艰苦奋斗,务实创新,走出了一条具有浙江特色的发展路子,取得了巨大成就。
  一是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从1978年到2005年,浙江省经济总量从124亿元增加到13438亿元,从全国第12位跃居第4位,年均增长率达13.1%,高出全国3.5个百分点。2006年又比上年增长13.6%,达到15649亿元。1978年浙江生产总值占全国3.4%,2005年达到7.33%;1978年浙江人均GDP水平仅为全国的0.87倍,2005年达到全国的1.96倍。
  二是工业化水平居全国前列,产品竞争力较强,资源利用率较高,环境保护较好。到2004年,浙江省已进入工业化后期的前半阶段,工业化水平仅低于上海、北京、天津和广东省。据国家统计局对2002年全国规模以上企业532种最终产品调查。浙江有56种产品产量名列全国第一,42种产品产量占全国总产量比重超过30%。2005年在规模以上制造业30个行业中,浙江有18个行业主营业务占全国同行业10%以上,11个行业实现利润占全国比重15%以上,其中有5个行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全国的比重超过20%,利润超过25%。近几年,全省每年确认专利超过15000件,居全国第2位。目前全省拥有“中国驰名商标”145件、“中国名牌产品”195个,分别居全国第一、第二位。科技综合实力和区域创新能力分别居全国第7位和第5位。2005年,全省万元GDP综合能耗和水耗均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左右。在2006年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编制的《全国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报告》中,浙江以87.1分的成绩列全国第一。
  三是居民收入居全国前列而且收入差距较小。2006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265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335元,比上年实际分别增长了10.9%和9.3%,均在全国排名第三。而且收入差距相对较小,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收入基尼系数分别为0.320和0.368,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从2000年到200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万元以上的较高收入家庭比重从3.4%上升到30.5%,8000―20000元的中等收入家庭所占比重从52.2%上升到55.4%,8000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比重由44.4%下降到14.4%;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000元以上的家庭比重由9.2%上升到31.1%,4000―8000元的家庭比重由37.2%增至40.3%,2000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比重由16.3%下降到9.O%;农村人口贫困发生率为1.4%,明显低于全国2.8%的水平。
  四是县域经济发达,城乡差距、地区差距相对较小。浙江62个县市(包括近年来撤市撤县设区的4个区),有30个已进入全国百强县,百强县数量连续多年位居全国之首;268个小城镇进入全国“千强镇”,亦位居全国之首。2004年浙江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为2.4:1,而同期全国城乡收入差距则是3.2:1。1979年到2005年,浙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年均增长8.1%和8.5%,农民收入增长速度快于居民0.4个百分点。“十五”时期在全国率先实现贫困县和贫困乡镇全部脱贫的目标,2004年浙江省内人均GDP最高与最低地区间差距是3.7倍,不仅小于全国省际差距,也小于其他发达省份内部的地区差距。
  五是社会发展水平居全国前列,就业比较充分,社会比较安全稳定。2005年浙江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指数仅次于北京、上海、天津,居全国第四位,省区第一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综合评价指数为83.4%,高出全国10个百分点以上;全省城市化率达56%,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实现程度为64%,连续3年居全国第四;居民人均寿命74.97岁(2004年数据),居全国各省区之首。浙江还是第一个基本普及15年教育、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4%的省。据国家统计局测评,浙江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从2004年的92.33%,提高到2005年的96.3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49个百分点,是群众最有安全感的省份之一。
  短短的27年时间,浙江省从一个欠发达的农业省份发展成为一个工业大省、经济大省,人民生活实现了由温饱向小康的历史性跨越,城乡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社会全面进步,成功地走过了发达国家或地区几十年乃至上百年才完成的发展历程,从全国的中游走到了前列,成为中国经济增长最快、发展活力最强的省份之一。
  
  二、“浙江现象”的最大特点是全民创业
  
  “浙江现象”最引人注目同时也是最有争论的特点,是民营经济比重大、发展快。这从表面看是个“公”与“私”的关系问题,实质上是个“国”与“民”的关系问题,是浙江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人民群众是社会发展的主体、是创造历史的动力这一历史唯物主义根本观点的结果。浙江经济社会充满活力的根本原因,在于4千多万浙江人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引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自主创业,自我积累,自愿联合,自强不息;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把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创业创新活力摆在首位,尊重和保护群众的首创精神,率先建立能够调动千百万人积极性的体制机制,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民主政治、民办文化、民间社会,走出了一条富有浙江特色的发展道路。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和显示的生机活力,充分证明了列宁的名言:“社会主义不是按上面的命令创立的。它和官场中的官僚机械主义根本不能相容;生气勃勃的创造性的社会主义是由人民群众自己创立的。”
  依靠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必须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自主创业权利,支持和鼓励广大劳动群众成为投资者和经营者,成为财富的积累者,掌握发展生产力的主动权。社会主义是生产力的发展推动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产物,社会主义的基本任务是发展社会生产力,发达的生产力是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的物质基础。而人是生产力中最具有决定性的力量。但在传统社会主义体制下,劳动者仅仅被当成生产者和消费者,积累和投资被限定为国家的职能,经营管理只能由党和国家任命的干部(包括农村社队干部)承担。个人的积累、投资和经营,都被看成背离社会主义方向的行为。劳动者没有对生产资料的直接支配权,只能被动地与生产资料相结合,从事简单再生产。这就使人这个生产力的决定性要素受到很大束缚,巨大的潜能得不到发挥。这是束缚生产力的最大体制性障碍,也违背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要求。
  浙江经济社会充满活力的最主要原因,是冲破了僵化体制的束缚,形成了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创业机制,营造了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形成了全民创业的大好局面。所谓全民创业并不是人人办企业当老板,而是一种带有全民性的精神状态和行为方式,它尊重每个社会成员的自主地位和自主意识,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选项、更多的机会,做到各尽其能、各得其所,使更多的人把职业活动当成实现自己生活理想和自我价值的手段。倡导全民创业大大增强了全社会的创造活力,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从而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进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思想解放的闸门,使浙江人脱贫致富的强烈愿望迅速变为创业求富的实践。由于地少人多,大工业基础薄弱,国家几乎没有投入,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解放出来的大量农村劳动力只能自找就业门路。在党中央、国务院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的政策的鼓励和引导下,在一大批能工巧匠和经商能手的带领下,商品意识强烈的浙江农民迅速掀起了自主创业的热潮,作坊式小厂和集贸市场如雨后春笋纷纷崛起,几十万供销大军走南闯北。许多地方的党委政府提出“不论成分重发展,不限比例看效益”,“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四个轮子(乡办、村办、联办、户办)一起转”,“多轮驱动,多轨运行,多业并举”,积极支持广大群众的创业实践。党和政府还鼓励和引导创业者分工合作,创造了股份合作制这种劳动合作和资本合作相结合的新型合作经济,形成了具有强大竞争力的中小企业集群和块状经济,为更多的劳动者提供了自主创业的条件和氛围,造就了庞大的充满生机活力的创业者群体,形成了“百万农民创业,千万农民就业”的局面,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为浙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党的十五大以后,浙江进一步放宽政策,放手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做到不限发展比例,不限发展速度,不限经营方式,不限经营规模;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大依法保护力度,加大环境整治力度;使个体私营企业经营者经济上有实惠,社会上有地位,政治上有荣誉。同时,鼓励个体私营企业上规模上档次,加强技术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浙江还鼓励民间投资进入基础设施建设、文化教育事业和社会公用事业领域创业,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四自(自行贷款、自行建设、自行收费、自行还贷)公路”、“五自(自行筹资、自行建设、自行收费、自行管理、自行还贷)水库”等工程项目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从幼儿园到高等院校,从医院到养老院,从健身房到体育馆,从娱乐场所到旅游设施,各类民办社会事业迅速发展。包括各种集体经济和个体私营经济在内的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浙江经济的主体,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的强大动力,解决就业问题的主要渠道,增加财政收入和城乡居民收入主要源泉。在最新公布的全国民营企业500强中,浙江有203家入围。中国民营企业竞争力50强中浙江占26席,均列全国第一。此外还有约440万浙商在省外经营发展,在全国各地投资累计约5320亿元,创办企业约9万家,年营业收入超过1万亿元,有100万浙商在世界各地创业经商,形成了独特的“浙江人经济”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