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企业购入免税产品如何记账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购入的免税农业产品、收购废旧物资等可以按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并准予以销项税额扣除。在会计核算时,一是按购进特殊产品有关凭证上确定的金额扣除10%的进项税额,作为其成本;二是扣除的10%部分作为进项税额,待以后用销项税额抵扣。

  例:某企业收购农业产品,实际支付的价款为50000元,计算进项税额为:

  50000×10%=5000

  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原材料  45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5 000

  贷:银行存款  5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