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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合同范本2016

时间:2020-12-08 11:40:39 其它合同

'第一篇劳务分包合同范本2016
《2016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名称:

承包范围: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示范文本)

协议双方:{总包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甲方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乙方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工程建设地点}

分包范围: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开工年}年{开工月}月{开工日}日

结束工作日期:{竣工年}年{竣工月}月{竣工日}日

总日历工作天数为:{工期}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

(2)

7、总包合同

7.1甲方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乙方查阅。当乙方要求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乙方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甲方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天前,向乙方提供图纸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套。

9、项目经理

9.1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职称:。

9.2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职称:。

10、甲方义务

10.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甲方完成乙方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

(2)在年月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年月日前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年月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乙方自身的手续除外):;

(5)在年月日前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6)在年月日前向乙方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10.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0.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10.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乙方义务

11.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甲方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11.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1.9乙方须服从甲方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乙方在进场后2日内必须将《入场人员登记表》报送甲方,若中途更换或新增人员,须及时将更换或新增人员名单报送甲方。乙方必须对新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交底。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劳动合同、特殊工种操作证、工资卡,并将上述证书复印件交给甲方。

11.11乙方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存入和发放农民工工资。非甲方原因不能按约定正常支付劳务报酬时,乙方不得发生拖欠并保证工程连续施工。若发生拖欠,甲方有权从未支付的款项中扣除后直接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

11.1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总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2.2甲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13.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由甲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3.3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乙方负责。

14、事故处理

14.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甲方,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4.2乙方和甲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乙方施工开始前,甲方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乙方支付保险费用。

15.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甲方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乙方支付保险费用。

15.3甲方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甲方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

15.4乙方必须为自有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规定需交纳的其他费用(保险合同及交费票据甲方确认后保留复印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并为施工场地内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

15.5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和甲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乙方应在接到图纸后天内,向甲方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经确认后,甲方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甲方供货至施工场地,乙方无偿卸车。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乙方应在验收时提出,甲方负责处理。

16.2乙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按定额消耗量供应的材料、设备,材料、设备的交接、保管、使用执行甲方的相关规定。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或材料消耗超过定额消耗量,乙方应按价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甲方委托乙方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

采购材料费用为:(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单价)

16.4甲方委托乙方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乙方凭采购凭证,另加不采用%的管理费向甲方报销。

17、劳务报酬

17.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收取的各种税、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收取的各种税、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收取的各种税、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17.2本工程的劳务报酬,均为一次包死,不因国家政策变化或其他任何因素调整。

17.3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元。

17.4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17.5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分别为: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8.2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乙方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甲方,由甲方确认。

18.3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乙方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甲方,由甲方确认。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9.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乙方与甲方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元;

(2)中间支付: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年月日,支付元;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年月日,支付元;

19.2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乙方与甲方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

19.3甲方在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时乙方必须出具合法有效票据。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甲方提供给乙方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乙方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甲方依据本合同委托乙方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乙方,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乙方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甲方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20.3甲方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21、施工变更

21.1施工中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分包人应按照承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实施。

21.2因变更增加工程量,劳务报酬相应增加,工期不予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因变更导致关键线路改变,工期予以调整。

21.3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及保修

22.1乙方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乙方施工成果进行验收。但甲方与发包人间的找范文就来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乙方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乙方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承担保修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乙方负责无偿维修。

22.3全部工程竣工(包括乙方完成工作在内)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甲方根据乙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预留%质量保修金,保修期限为年(保修金比例及保修期限执行总包合同的约定),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及时退还。

23、施工配合

23.1乙方应无偿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甲方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无偿配合。

23.2乙方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工作或确保乙方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甲方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全部工作完成,经发包人认可后14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

24.2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结算资料后,经甲方项目经理部施工、计划、物资、质量、安全、财务等主管人员(部门)确认后由项目经理予以确认。甲方项目预算员依据经项目经理确认的资料给予价款计算,并经甲方项目经理确认后,报甲方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经甲方主管领导审定批准后生效,未经甲方主管领导审定批准的结算书无效。甲方财务部门据此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尾款(保修金除外)。

24.3乙方和甲方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25.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严格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责任、义务,在施工中无法保证其对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和顺利实施,损害甲方形象,甲方有权收回工程,终止合同,另行组织他人施工,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3)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

(4)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乙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5.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索赔

26.1甲方根据总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甲方能遵守总包合同。

26.2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乙方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甲方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甲方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乙方。

26.3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乙方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可向乙方索赔。

27、争议

27.1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劳务分包合同范本2016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8.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乙方将依法承担责任。

29、不可抗力

29.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甲方项目经理认为乙方应当暂停工作,乙方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找范文就来结束后48小时内乙方向甲方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乙方应向甲方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甲方和乙方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乙方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甲方承担,但停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停工期间,乙方应甲方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项目经理,甲方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甲方和乙方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乙方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乙方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甲方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甲方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1、合同解除

31.1如乙方不能全面履约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

31.2如在乙方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终止,甲方应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乙方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甲方应支付乙方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和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31.4非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找范文就来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合同终止

32.1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不含保修金)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余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33、合同份数

33.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34、补充条款

35、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订立年}年{订立月}月{订立日}日

合同订立地点:{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附件一:甲方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计划

附件二:甲方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

附件三:甲方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

甲方:(公章){承包人名称}乙方:(公章){分包人名称}

住所:{承包人住所}住所:{分包人住所}

法定代表人:{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分包人找范文就来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承包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分包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承包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分包人开户银行}

帐号:{承包人账号}帐号:{分包人账号}

邮政编码:{承包人邮编}邮政编码:{分包人邮编}

第二篇劳务分包合同范本2016
《2016产品战略合作协议》

产品战略合作协议

甲方:xx

乙方:xx

北京建筑业人力资源协会

甲方:公司

乙方:公司

根据公司确定,经双方协商,在“定点定向、专业配套、双向选择、择优劣汰、平等互利、相对稳定”原则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正式确认建立劳务基地企业合作关系。

第二条双方在劳务基地合作工作中,服从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统一管理。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劳务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劳务基地合作企业的考察确认和管理工作,包括制订劳务基地发展规划及有关基地开发管理规章制度,审核基地企业队伍规模和综合素质,并对基地企业实施动态管理。

二、甲方劳务管理部门根据国内外工程中所需分包工程情况,优先从基地企业中选择入围队伍投标。

三、甲方在选用所需劳务分包队伍的招投标工作中,在竞争条件相同时,优先选用劳务基地合作企业队伍。

四、甲方劳务管理部门与基地企业密切配合,共同建立通畅有序、合法规范的合作渠道,积极引进成建制施工力量强,专业特点明显,管理素质高,人员稳定性强的基地队伍,推动劳务基地队伍规模逐步提高。

五、积极协助基地企业制订发展规划,根据首都和公司建筑市场的劳动力需求变化,引导基地企业所属队伍向具有综合承包能力方向发展,并积极协助基地企业培训队伍各类人员,提高队伍素质。

六、对基地企业队伍和人员,根据北京市建筑业人力资源协会《关于施工作业队伍市场准入标准暨施工作业资格考核评定的暂行办法》,进行作业资格等级考评,并向基地企业反馈考评结果和有关管理建议,帮助基地企业加强管理。

七、在基地企业队伍中,开展评选“优秀专业施工队伍”工作。对评选出的“优秀专业施工队伍”,积极引导参与公司大型公建项目、重点工程专业、劳务招投标。

八、积极维护基地企业在公司的各项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和纠纷。

九、对基地企业在人工费结算过程中提供优良服务,并做到优先保证基地企业工程款结算、兑付。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基地企业应优先保证甲方国内外分包工程所需的劳务作业人员,确保人员的素质和数量。每年向甲方输出劳务作业人员总数不低于500人。

二、加强与甲方及其所属施工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遵守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保障履行合同中规定的有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合法用工、生活后勤等方面的约定。对所属外施队伍实施有效的、全过程的管理,努力提高所属队伍综合素质。同时做好本企业所属队伍及人员的遵纪守法,保证首都稳定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负责组织安排劳务作业人员的进京、返乡工作;对进京施工人员加强劳动法规培训教育,并与每位施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施工人员做好考勤管理和工资发放管理工作。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有关各项合法用工手续和劳务工程款结算工作以及劳务人员的劳动争议处理、伤病死亡等善后工作。

四、建立和完善劳务作业人员培训系统,负责对所属施工队伍的管理人员、技术工人作业等级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各种相关培训和取证上岗工作,达到北京市建委和甲方规定要求的标准。

产品战略合作协议[

乙方:

双方本着共赢、整合资源、成就梦想的契约自由责任原则,就构建消费返利平台(以下简称“项目”),约定以下条款:

一、甲方的责任:

1、协议签定后10个工作日内,取得项目启动必须的管理部门红头文件并交乙方;

2、处理、平衡项目运行所关联的管理部门各种关系,尽可能取得政治经济方面支持;

3、取得各地有影响力的办公场地;

4、可以整合并投入项目的资源有:

二、甲方的权利:

1、年收取管理费万元;

2、投入资源对应的权益,以实际运营细则而定,或按协议细则执行;

3、担任项目顾问以及对等的权益;

三、乙方的责任:

1、项目的技术研发、开发、上线、维护及所需的资金投入;

2、全面负责搭建项目的运营管理平台,并承担相应的运营管理费用;

3、应用现有并整合渠道资源、全权负责项目的全国专营商的招商及管理;

4、承担项目风险;

5、可以整合并投入项目的资源有:

四、乙方的权利:

1、享有项目产权及全部收益;

2、项目运营管理、财务管理的全面、全权负责;

五、其它约定:

1、本协议,为合作协议细则的不可分割部分。

2、本协议签定后,于一周内签约“合作细则”。

3、本协议一式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日期:

产品战略合作协议[

1、乙方愿意接受甲方排插系列产品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地址)的铺货安排,并陈列于店铺显眼位置,同时做适当的推广工作。

2、返利:乙方销售额满(即元),满%(即元)满返利%(即元)。乙方销售额满伍千元者可享受报销广告费用200元内,但需甲方实地确认。

3、结算方式:合同期内铺货产品货款作为铺底,补货结算为现金,合同期满可续签,不续签者或其他原因终止合同者应包装完好原数归还铺货产品,不能归还或包装损坏者则按原批发价结算。

4、区域保护:原则上甲方在同一地区(某一学校)或同一街道只安排铺货一家,乙方在6个月内需完成至少1万元的业务额,否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在同一区域开发其他客户安排铺货。

5、生效和终止: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年___月___日止,合同生效后,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前二十个工作日内签署书面的续约协议。如逾期未能签署,则本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

6、其它事宜: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附件:产品铺货清单。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盖章: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

第三篇劳务分包合同范本2016
《2016工程合作协议合同范本》

工程合作协议合同范本

工程分包合作协议书

(本协议书适用于:在我方中标前,我方与拟选用的分包商签订初步的工程分包协议,明确对方在项目前期应配合我方开展的工作及项目中标后拟分包的工程部位。通过签订此类协议书,一方面可通过对方分摊部分前期经营费用,另一方面也可利用对方与业主及/或相关政府部门的关系。通过上述工作,初步建立起双方的总、分包合作关系,并在条件具备后签订正式的工程分包合同,按总、分包模式开展工作。)

甲方: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资质等级:劳务分包合同范本2016

营业范围:

乙方:

注册地址:

资质等级:

营业范围:

鉴于甲、乙双方均为依法持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资质证书并具有建设工程施工经验的专业化建筑施工企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建筑工程分包协议内容:

1.本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建设单位:

1.3工程地点:

1.4建筑面积:

1.5工程结构形式:

2.双方代表

甲方指派先生、乙方指派先生作为甲、乙双方代表,协调双方的工作配合及双方间产生的争议。

3.前期经营

3.1乙方协助甲方开展投标前期的项目跟踪、洽谈工作,并在本协议书签订之日

起五个日历日内,将前期经营费万元人民币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专用于本项目中标前的前期经营工作。

3.2乙方向甲方准确及时地提供项目信息,与甲方共同考察项目。

3.3乙方负责协助甲方与建设单位(或招标人)进行洽谈、协调等经营工作。

3.4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协助甲方编制资格预

审文件和投标文件。

4.签订合同

4.1甲方与业主签订本项目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就拟分包工程

及拟选用分包单位等事项征得业主同意且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与乙方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将本项目的部分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

4.2分包方式:

4.3分包工程款的支付:甲方向乙方支付分包工程款的前提条件是甲方已收到业

主就乙方已完成的分包工程支付的工程款;甲方在收到业主支付的前述工程

款后,按业主当期所付金额占业主与甲方共同确认的当期应付金额的比例,并结合分包合同约定的计价方法,向乙方支付分包工程款;如果发生业主迟延支付全部或部分工程款的情形,则甲方有权相应推迟向乙方付款直至收到业主支付的款项。

5.履约担保

主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万元人民币,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在甲方与业主办理完毕竣工结算且收回竣工结算尾款后,甲方将上述履约保证金返还乙方。

6.变更和终止

6.1甲、乙双方可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协议书。

6.2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本协议书自行终止:

A.甲方未能中标本项目;

B.甲方未能实际承建本项目;

C.甲方中标本项目,但业主不同意将给乙方施工;

D.乙方未按照本协议书的约定时间和金额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本协议书终止后,甲方对乙方不做补偿,乙方投入的前期经营费不予返还。

7.补充

甲、乙双方届时将根据本协议书第4条的约定,签订正式的工程施工分包合同,进一步约定分包方式、质量、工期、付款等内容及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8.生效

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单位的公章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

本协议书签订日期:2002年月日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工程合作协议合同范本[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项目名称及主要经营地:

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资合作标的中的十亩,占总投资额的83%;乙方出资合作标的中的两亩,占总投资额的17%;(二)双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于前交齐。

(三)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四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甲、乙双方在各自的经营区域内各自经营,各担风险,自负盈亏。

第五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1.新合作人入伙,必须经双方合作人知晓;

2.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年月日以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作人对入伙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合作人退伙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合作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合作人的直系亲属享有接管其经营份额的权利;合作人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时,视为退伙;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六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七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合作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合作所欠税款;

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合作人出资的比例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按合作人的出资比例进行清偿;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作企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作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五)因应酬产生的相关费用计入成本。

甲方:

(签章)乙方:

(签章)签约时间:___年___月___日签约地点:签约时间:___年___月___日签约地点:

工程合作协议合同范本[

乙方:

按照平等互利、团结协作、共同发展的精神,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双方共同参与项目施工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总则

1.1本协议为双方一次性联合协议。协议的各项条款仅对项目施工具有约束力。

1.2各项条款均应遵守国家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

1.3合作双方是独立的平等伙伴,按照双方的职责分工进行合作范围内的经济及生产活动。

第二条工程项目的安排及费用

2.1该工程项目全部由乙方组织施工,并承担该项工程施工所发生的劳务费用、材料费用、机械费用、试验费用、缺陷修补费用、保险费用、税金以及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及往来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和法律义务。

2.2甲乙双方共同组成工程项目部,协调与业主及监理的关系。

2.3甲乙双方的施工管理费用及人员工资、现场费用、差旅、通讯等费用由乙方负担。

2.4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有效标价%的管理费用(不含税金、暂定金额按实际发生计取)。管理费用支付方式:。

第三条甲方职责

3.1项目部由甲方委派项目经理及财务人员各一名,参加工程及财务管理,负责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及其他管理正常工作。

3.2甲方在工程现场设立双控银行账户,取款时需经甲方加盖公章乙方加盖财务主管印鉴共同确认。工程计量款到位后扣除甲方管理费用,余款在三日内拨付给乙方用于工程施工。

3.3甲方在青岛完税后,甲方根据分包协议,负责向乙方出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

3.4协助乙方整理工程竣工资料。

第四条乙方职责

4.1项目部由乙方委派项目副经理,同时组织满足工程施工所需的人员及设备,注入工程施工所需资金,工程质量以现场监理验收为基准,以确保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并使人员稳定。如工程施工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此协议,拒绝拨付工程进度款,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2乙方所提供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因业务素质低,不能胜任其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撤换。

4.3乙方对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应具有强烈的责任感,维护甲方的企业信誉。因该工程施工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乙方对承担的工程任务的工期、盾量、安全等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4.4乙方管理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服从项目部的统一领导。

4.5支付甲方现场人员的工资、食宿、差旅及通讯等费用。

4.6乙方不得以甲方及项目部的名义赊用任何人工、材料及机械设备。

4.7乙方的财务管理实行财务自主、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4.8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工程合作协议合同范本[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传真:

合作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传真:

经过友好协商,甲方确认乙方为甲方深圳市开发项目中的燃气管道系统设计的合作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_开发项目中的燃气管道系统设计的合作内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合作范围

1.1甲方将其在___________项目内涉及的燃气管道和配套远程抄表、泄漏报警及

紧急切断系统设计,在建筑设计单位无设计资质和能力情况下,交由乙方进行设计,乙方作为专业公司,将配合甲方项目开发进度要求,开展前述分项工程内容进行设计;配合甲方和建筑设计单位进行项目报建、各专业分项设计综合等工作。

1.2乙方应配合甲方和项目相关设计、施工单位办理工程报建、各专业管线综合等

工作。

第二条合作方式

双方在本协议的框架下,针对不同的具体工程分别签订设计合同,按照本协议与设计合同的内容实施,并保持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第三条合作内容

3.1项目

在合作期内,双方就甲方在____________开发的项目进行合作。

第四条费标用准

双方过友经好商,对不协建同类型的设筑计单价行细分和明进确具体的,筑建

第五违约责任条

有下列何任情之一的,形方甲有权单方利终本止协议5.1:方乙绝拒照按本议的协规与定甲方签订计设同;合

5.2方相关管甲单理位乙方的对设质计量进、或服务度的效投有达诉3到并经次

调查属的,实者或方有本乙议协规定以外的何任其他违行约为达次的。3

第六条议有协期效与协议止终

6.1本协有议效___期,年满期前_个_月方可双商协订修协本议,但乙甲双方没有均期满续或继约战续略作合义的;本协务议上述对定截约日止乙双方甲间已生之未效履完行的毕合同继续效有,至直合该同行完毕履。

6.2协议本一在方合法律和本协符议定约条件提出下终协止议的要求,须必提前___月个面通知书方对在,协终议止双方前仍应行本履议规定的协项各义务,否,则须

承担相的违约应任。责

第七纠纷条议争处方式理

凡因协本议引起的或与协本有议的争关,双议方应协当解决,商以可和或解求要管主部门解。当调事不愿人和解调解或和、、调解不解时,成向可方甲住所有地辖管的人民法权院起诉讼。提

第八条协份数议

本协用中议文写,一书式___份,方执_甲__份,方执__乙_,份具等同效,力尽未事宜协,商决解。

第九条协附件议

协议附包件括:

协议附件:燃1气道设管计同样本合

协议附件:2燃管道气设计务任范本书

协议件附本协与议有同等具律效力。法

第十协条议生效

本协自议方双表签字代加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公订地点为甲方签住地。所

甲方:方乙:

法定表人:代法定代表:人

签署:人签署:人

第四篇劳务分包合同范本2016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2016修订版)》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名称:

承包人:

劳务分包人:

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承包人:

劳务分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

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就工程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

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作业概况

总包(或专业分包)工程名称:

劳务作业地点:

劳务分包作业范围及内容:

2.劳务分包作业期限

计划开始日期:年月日

计划完工日期:年月日

作业总日历天数为:天。作业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始、完工日期计算的天数

不一致的,以作业总日历天数为准。

3.劳务作业质量

劳务作业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并符合总(分)包合

同有关质量的约定。

4.劳务分包合同价款

4.1劳务分包款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元(RBM:)。

4.2合同价格形式为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前款所述合同价款为含税包干价,具体以承包人支

付给劳务分包人的实际金额为准。除第12条【劳务作业变化】和第13条【劳务作业价格调整】调

整合同价款外,不再调整。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及其附件;

(2)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变更、签证等文件;

(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作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及补充合同(协议);

(9)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及补充合同(协议)。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中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做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型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福建省、国家现行有关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定、规程和标准;地方政府及国家没有规定的,按承包人指定的规范、标准执行;工程施工期间,如果有新版的规范和标准颁布,原则上应执行新版的规范和标准,仍需执行非最新版本规范和标准的,需征承包人同意;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具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技术鉴定。

7.承包人劳务分包合同范本2016

7.1提供总(分)包合同

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分)承包合同的副本或复印件,但有关总(分)包合同的价格和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视为劳务分包人已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各项规定。

7.2提供劳务作业现场和劳务作业条件

7.2.1承包人应于开始工作7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劳务作业条件的劳务作业现场。

7.2.2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劳务作业所需要的劳务作业条件,包括:

(1)将作业所需的用水、电力、通讯线路等必需的条件接至劳务作业现场内;

(2)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劳务作业所需要的进入劳务作业现场的交通条件;

(3)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劳务作业所需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完成办理劳务作业所需的各种证件、批件等手续,但涉及劳务分包人需依法自行办理的手续除外。

7.3承包人项目经理

承包人任命为承包人项目经理,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项目经理行使职权时(如签发工作指令、联系函等),应当签字并盖项目部印章。下列文件除项目经理签字外,还须盖承包人公章,否则无效:(1)签发开工(完工)指令;(2)签发停工(复工)指令;(3)对外签订经济合同;(4)对外借款(或担保);

(5)10万元以上的签证;(6)办理完工结算;(7)涉及重大变更的会议记要、签订变更(补充)协议;(8)解除合同文件;(9)指定(或变更)结算银行账户;(10)指定分包商和主材供应商等。

7.4承包人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劳务分包人

8.1劳务分包人资质

资质证书编号: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8.2劳务分包人一般义务

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并履行以下义务:

8.2.1劳务分包人应按照合同、图纸、标准和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劳务作业方案组织劳务作业人员进场作业,并负责成品保护工作;

8.2.2劳务分包人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工作期限延误、安全事故等责任;

8.2.3劳务分包人应按承包人的指示向承包人或劳务作业现场内第三方的提供工作配合;

8.2.4劳务分包人应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

8.2.5劳务分包人应履行承包合同中与劳务分包工作有关的劳务分包人的义务,但劳务分包合同明确约定应由承包人履行的义务除外;

8.2.6劳务分包人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8.3劳务分包项目负责人

8.3.1劳务分包人任命(身份证号:)为项目负责人,其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8.3.2劳务分包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应代表劳务分包人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行使合同明文规定或必然隐含的权力,其就劳务作为管理做出的所有行为即代表了劳务分包人的行为,与劳务分包人的行为发生同等的法律效力。

8.3.3项目负责人应是劳务分包人正式聘用的员工,劳务分包人应于劳务分包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向承包人提交项目负责人与劳务分包人之间的劳动合同,以及劳务分包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劳务分包人未提交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或者没有提供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的,应向承包人支付壹万元违约金,并在责令期限内改正。在责令期限内仍未改正,应向承包人支付双倍违约金。

8.4劳务作业管理人员

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劳务作业通知后7天内,向承包人提交劳务分包人现场劳务作业管理机构及劳务作业管理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主要劳务作业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岗位等,并同时提交主要劳务作业管理人员与劳务分包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劳务分包人派驻到劳务作业现场的主要劳务作业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劳务分包人更换主要劳务作业管理人员时,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人员的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

8.5劳务作业管理

8.5.1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务分包人应当与劳务作业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每月向承包人提供上月劳务分包人在本工程上所有劳务作业人员的劳动合同签署情况、出勤情况、工资核算支付情况及人员变动情况的书面记录。除上述书面记录的用工行为外,劳务分包人承诺在本工程不存在其他劳务用工行为。

劳务作业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上岗证等证件,劳务分包人负责对其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划生育、城管交通、环境保护和劳动纪律等方面的管理和教育,对劳务人员进出、上岗培训教育

第五篇劳务分包合同范本2016
《工程施工劳务承包合同样本2016》

工程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方(甲方):成都市工业设备安装公司

承包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址:

1.3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1.4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机械消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甲方与建设单位的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本分包合同内容和甲方对建设单位的承诺及建设单位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

第二条合同工期

2.1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年月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年月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天(法定节假日已包括在工期内)。

2.2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或导致工期延误,则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2.3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或中途无故

停工,影响工期,合同工期不予顺延。

2.4如遇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应在发生后两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经甲方同意并报建设单位或监理书面认可后,可考虑工期延长:

2.4.1与分包合同相关的工程工期调整;

2.4.2因不可抗力影响(不可抗力的定义和范围按总包合同);

2.4.3非乙方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

2.4.4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导致停工时间连续12小时以上;

2.4.5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其他原因。

第三条工程质量标准

3.1本工程执行以下标准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及其它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规程及管理规定。

3.2本工程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等有关标准规范要求,通过甲方、建设单位、监理、质

监等部门的验收和确认,各分部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合格,功能性检测满足规范要求,感观质量评定等级达到“好”以上。

3.3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根据约定的标准规范检查检验乙方施工质量,并对不符合约定标准的部分,有权要求乙方返工,由此造成的工期、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如因乙方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3.4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时,乙方应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3.5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乙方应尽快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一式份,其中原件,复印件份)和竣工验收报告,由甲方及时组织建设单位、监理等核验各方进行验收。

第四条合同预算金额

4.1合同预算金额暂定(小写):¥元,

(大写):人民币:元整。

4.2本合同预算金额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计算(详见附表一),最终工程量按实际施工面积进行结算。

4.3本合同清单固定综合单价包括了为实施本合同内容所发生的人员及机械设备进出场费、临时设施的建设、劳务、材料(不含甲供料)、机械、管理费、利润、保险等以及完成施工图明示或暗示工程量涉及的所有责任、义务、风险、税费等。

第五条工程款支付

5.1付款方式:以转账支票方式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

5.2付款条件:合同及补充合同,由双方现场人员签字确认的收方单(分包工程进度完成量报表),乙方提供合法有效、鉴章齐全的发票(发票类型:)。若乙方提供的发票经鉴定为无效发票,甲方有权对供方处以发票金额25%的罚款,并保留追述乙方因此给甲方带来的其他损失的权利。

5.3工程款的支付:

甲乙双方约定,按条规定支付工程款。

5.3.1甲方于每月15日前按上月已审定的乙方已完工程量的%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

5.3.2工程完工日内,甲方按合同预算总额的%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

5.3.3工程完工日内,甲方按合同预算总额的%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

5.3.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提交手续完备的竣工资料、本工程结算已完成后月(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5.3.5工程结算总价的%为工程质保金,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及建设单位将质保金返还甲方后日内甲方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保修

6.1工程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条执行:

6.1.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6.1.2有防水要求的工程(包括屋面、厨卫、外墙、窗户周边、地下室侧面、顶面、底板、阳台及其他有防水要求的部位)为5年。

6.1.3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外的其他工程为2年。

6.1.4经甲乙双方约定,该工程质保期为年。

6.2质保金:为工程结算总价的%。

6.3质保金的退还:见本合同第5.3.5条之规定。

6.4在保修期内若甲方通知乙方的保修内容不能得到及时响应,甲方有权使用工程质保金对本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维修,如工程质保金尚不足于承担全部维修费用,不足部分继续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7.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7.1.1甲方任命(联系电话:)为甲方驻工地代表(以下简称“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7.1.2向乙方提供与分包工程相关的资料,进行相关技术交底。

7.1.3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乙方须完善相关施工条件后进行施工),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的水、电接口,负责向乙方提供材料存放场地。

7.1.4负责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乙方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施工单位间的交叉配合,确保乙方按设计文件、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7.1.5负责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试验化验、技术测量、隐蔽工程检查、物资采购、现场计量、作业进度等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工序验收,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7.1.6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7.1.7发现乙方工人因工资引发上访事件的,甲方有权采取相应的解

第六篇劳务分包合同范本2016
《主体劳务分包合同范本2016》

劳务主体分包合同

二0年月日

目录

第一部分协议书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三、工程款结算和支付

四、工期

五、工程质量标准及要求

六、安全生产

七、材料管理要求

八、成品保护与质量保修

九、劳动纪律和现场管理

十、文明施工要求

十一、甲方义务

十二、乙方义务劳务分包合同范本2016

十三、甲乙双方违约责任

十四、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

十五、保险与担保

十六、合同授权

十七、送达

十八、合同变更

十九、争议

二十、合同解除

二十一、合同生效与终止

二十二、附则

第三部分

附件一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发放表

附件二钢筋、模板、混凝土施工质量缺陷罚款细则

附件三建筑劳务企业规范用工承诺书

附件四安全管理协议

一、劳务承包范围、内容及方式

第一部分协议书

总承包人(全称):(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全称):(简称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已充分了解本工程具体情况,因工程施工需要,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上,双方就甲方_工程的主体劳务分包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

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结构:

层数:

建筑面积:

建筑高度:

二、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编号:

资质专业及等级(主营业务):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三、劳务分包合同价款【含税,含养老保险费3%、安全生产费用3%】

地下部分:元/㎡(建筑面积),暂定面积㎡;

主体结构:元/㎡(建筑面积),暂定面积㎡。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含增值税)

小写:元。

大写:元。

其中:税率:%,不含税价款为元,增值税元。

四、工期:总日历天数为:日历天

暂定开工日期:20年月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的书

面通知为准)

完工日期:20年月日(主体封顶20年月

_日、相关重要工期节点时间约定:)

五、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1)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

程质量评定标准》、《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及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执行。

(2)质量标准:清水混凝土免抹灰标准;本工程必须达到的质量目标:

合格。

(3)各部位竖面、平面、阴、阳角、门、窗洞口方正、垂直,楼地面、

天棚平整度、标高、墙体平整度、垂直度达到质量验收标准。

(4)约定的其它标准

六、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条款;

3.本合同附件;

4.劳务分包人的投标书;

5.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6.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7.工程承包人及项目部的各项管理流程制度。

8.其它文件及制度:合同履行中,有关该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

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甲方乙方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纳税人类别:纳税人类别: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一、劳务承包范围、内容及方式

1.1承包范围:

1.1.1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变更文件范围以内,基础垫层以上(包含

基础垫层)全部主体结构劳务施工。

1.1.2本工程结构设计及其变更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1.1.3为保证规范要求进行本工程主体施工的配合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桩间土整平、夯实,集水坑及电梯井井坑修整、夯实等)费用自理。

1.2承包范围内工作内容的说明:

1.2.1模板工程工作内容

1.2.1.1包括本工程内的一切模板工程,确保砼清水模效果。包括但不

限于所有的基础梁、梁、板、墙柱模板的制作、安装、拆除;机械(包含塔

吊及物料提升机的基础)设备基础、基础垫层、基础找平层、防水保护层、

屋面女儿墙、挑板、挑梁、出屋面结构、施工缝和后浇带及二次支拆模板,

设备及安装孔洞预留、模板螺栓眼的封堵、工棚搭设、止水带(甲供)安装

等所有构件的模板制作及所有预制构件的模板制作及预留预埋件安装。

1.2.1.2准备工作:熟悉施工图纸,配合本工程测量员放线(轴线控制网

线和楼层标高控制网)由甲方专职测量员负责提供,其它柱线、梁边线、模

板标高等工作由乙方负责操作按图施工,甲方负责抽样检查复核。领退料具,

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办好工序交接工作。

1.2.1.3制作:选配料、划线、截料、砍边、双面刨木方、模板刨边清

缝、平口对缝、钉木带及材料堆场、取料和半成品分类堆放、安装模板所需

材料运转等全部操作过程。

1.2.1.4安装:立模板、立支撑、锯钉木带、拉杆、斜撑、垫楞、垫板、

钻眼、穿绑铁丝、上螺杆、安木箍、钉卡子、吊正找平、清理木屑及搭设支

模架,封补模板缝隙、孔洞、刷脱模剂等全部操作过程。

1.2.1.5验收: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参考】国家规范要求。

1.2.1.6拆除:拆除支撑、模板、垫楞、卡子、铁丝、螺杆(含止水螺

第七篇劳务分包合同范本2016
《2016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2016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名称:

承包范围: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示范文本)

协议双方:{总包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甲方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乙方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工程建设地点}

分包范围: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开工年}年{开工月}月{开工日}日

结束工作日期:{竣工年}年{竣工月}月{竣工日}日

总日历工作天数为:{工期}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

(2)

7、总包合同

7.1甲方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乙方查阅。当乙方要求时,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乙方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甲方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天前,向乙方提供图纸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套。

9、项目经理

9.1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职称:。

9.2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职称:。

10、甲方义务

10.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甲方完成乙方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

(2)在年月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年月日前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年月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乙方自身的手续除外):;

(5)在年月日前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6)在年月日前向乙方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10.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0.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10.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乙方义务

11.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甲方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

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11.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11.9乙方须服从甲方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乙方在进场后2日内必须将《入场人员登记表》报送甲方,若中途更换或新增人员,须及时将更换或新增人员名单报送甲方。乙方必须对新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交底。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劳动合同、特殊工种操作证、工资卡,并将上述证书复印件交给甲方。

11.11乙方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存入和发放农民工工资。非甲方原因不能按约定正常支付劳务报酬时,乙方不得发生拖欠并保证工程连续施工。若发生拖欠,甲方有权从未支付的款项中扣除后直接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

11.1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总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2.2甲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13.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由甲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3.3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乙方负责。

14、事故处理

14.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甲方,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4.2乙方和甲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乙方施工开始前,甲方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

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乙方支付保险费用。

15.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甲方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乙方支付保险费用。

15.3甲方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甲方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

15.4乙方必须为自有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规定需交纳的其他费用(保险合同及交费票据甲方确认后保留复印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并为施工场地内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

15.5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和甲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乙方应在接到图纸后天内,向甲方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经确认后,甲方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甲方供货至施工场地,乙方无偿卸车。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乙方应在验收时提出,甲方负责处理。

16.2乙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按定额消耗量供应的材料、设备,材料、设备的交接、保管、使用执行甲方的相关规定。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或材料消耗超过定额消耗量,乙方应按价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甲方委托乙方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采购材料费用为:(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单价)

16.4甲方委托乙方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乙方凭采购凭证,另加不采用%的管理费向甲方报销。

17、劳务报酬

17.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收取的各种税、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收取的各种税、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收取的各种税、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17.2本工程的劳务报酬,均为一次包死,不因国家政策变化或其他任何因素调整。17.3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元。

17.4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17.5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分别为: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8.2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乙方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甲方,由甲方确

认。

18.3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乙方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甲方,由甲方确认。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9.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乙方与甲方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元;

(2)中间支付: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年月日,支付元;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年月日,支付元;

19.2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乙方与甲方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19.3甲方在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时乙方必须出具合法有效票据。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甲方提供给乙方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乙方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甲方依据本合同委托乙方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乙方,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乙方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甲方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20.3甲方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21、施工变更

21.1施工中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分包人应按照承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实施。

21.2因变更增加工程量,劳务报酬相应增加,工期不予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因变更导致关键线路改变,工期予以调整。

21.3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及保修

22.1乙方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乙方施工成果进行验收。但甲方与发包人间的找范文就来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乙方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乙方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承担保修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乙方负责无偿维修。

22.3全部工程竣工(包括乙方完成工作在内)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甲方根据乙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预留%质量保修金,保修期限为年(保修金比例及保修期限执行总包合同的约定),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及时退还。

23、施工配合

23.1乙方应无偿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甲方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无偿配合。23.2乙方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工作或确保乙方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甲方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