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简爱形象的特征与价值(一)

摘要:简・爱一直作为一个传统观念的叛逆者、争取独立自主的女战士等形象为大多数读者所认同。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观念的更新,不少人提出了异议:简・爱最后对于婚姻的选择表现出对传统的社会体制、父权意识的妥协迎合,于无奈中违背了反抗的初衷。本文试从正反两方面来分析简・爱性格中的冲突,探讨其如何在叛逆与妥协两者间寻求平衡,并最终实现了自身的独立意志,以此来归结、再议简・爱形象的特征和价值,从而树立简・爱雅俗兼容、刚柔并济的女性形象.
关键词:简・爱;叛逆;妥协;独立;平衡

论及《简・爱》时,评论者的眼光通常落在简・爱的反抗上,把她视为叛逆者的典范,并试图赋予她崇高的意义当。她的粗鲁任性,她的其貌不扬,她的桀骜不驯,她的坚定执着,她的性格中的种种优点与缺点,都能引发人们巨大的兴趣和讨论的热情。一百多年来,这个从英格兰北部荒凉平原上走来的小女人,吸引了无数的读者为之欢呼喝彩,牵肠挂肚。她用自己柔弱的肩膀,扛起了世俗的压力与非议;她用自己细嫩的声带,喊出了几个世纪以来女性自由独立的最强音――平等、自主、不做男性世界的可怜附庸。

以政治的眼光看,简・爱的反抗精神具有阶级的导向性,是对既成社会秩序的否定与批判;女权主义者则从简・爱选择对世俗爱情观的态度,寻求以才智、人格、精神等为特征的价值尺度这一过程中,看到的是对男权社会秩序的一次成功颠覆。然而,反叛者的说法是值得怀疑的。比如简・爱决定远离罗切斯特,表面上看,是为了维护独立的人格,拒绝成为她所鄙视的情妇,同时也显示了简・爱爱情价值尺度的世俗性:婚姻比爱情更重要。而当桑菲尔德庄园被烧毁,罗切斯特手残目瞎,情敌伯莎・梅森不幸身亡,简・爱获得巨额遗产等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多种条件同时满足时,简・爱毫不犹豫地转而接受了曾经否定的婚姻。这种承认既是因为简・爱自身需要的驱使,也是对传统和世俗行为准则的默认。除此之外,简・爱在成长过程中的其他的许多表现也暴露了她思想与行动的不完全一致。可以说,作为独立与解放的先驱以及当之无愧的代言人,简・爱的性格充满了激烈的矛盾和尖锐的对立。这些矛盾和对立,既来自简・爱所处的时代,也来自她内心世界的复杂与敏感。所以,仅仅以性格中反抗的一面来把握简・爱的形象,难免会以偏概全;同样,把她的忍让和妥协放大为人物的绝对失败,也未免过于求全责备了。从人与人性的角度看,小说的确为我们展示了一个普通女性在自然环境与社会生活中不平凡的心路历程,从而具有了宝贵的参考价值。本文争取从正反两个方面来重新分析简・爱的性格特征,力求客观、全面地诠释这一人物内涵,全方位地感受和理解简・爱这一自立、自尊、自强的新型女性形象的独特魅力。

1.自尊与自卑的同行并立
毫无疑问,简・爱是自尊的,她甚至将自我的尊严视为高于爱情和生命的一切。为了尊严不受侮辱,她敢于与身体比自己强壮、地位比自己高级的里德表兄打架,即使是头破血流仍不住声地斥责他:“你象个杀人犯――你象个虐待奴隶的人――你象罗马的皇帝”⑴;同样,为了神圣不可玷污的尊严,即将走向婚床的简・爱毅然决然地放弃了唾手可得的爱情,在爱人苦苦的挽留声中重新开始了浪迹天涯的生活。在阅读《简・爱》的过程中,我们的灵魂无时无刻不在经受着女主人公那非同一般的、由强烈自尊所产生的强烈冲击。到底是什么力量造就了简・爱如此强烈的自尊心?笔者认为,造成这种强烈自尊的原动力,恰恰是简・爱内心深处强烈的自卑感。

简・爱是自卑的,全书自始至终都没有让她摆脱人类这一可悲的心理障碍。追根溯源,我们不难发现,简・爱的自卑出于三个方面的原因:对自身容貌的不满,对自身地位的不满和对自身财产的不满。这三个方面相互影响,共同在简・爱身上发生作用,从而塑造了简・爱那奇特而又极富魅力的性格。

简・爱的自卑首先表现在对自我外在形象的渺小感、卑怯感上。她无法抗拒造物主的安排,对自己矮小纤弱、五官不匀的体貌愤然而敏感。从孩提时代开始,简・爱就为自己平庸的体貌深深苦恼。“我知道,如果我是个聪明美丽、快乐活泼、无忧无虑而又爱纠缠人的孩子――哪怕我还是一样要靠人养活,一样地没有朋友――里德太太见了我一定会高兴一些,她的孩子们一定会象伙伴那样对我真诚一些,用人们也就不会那么动不动就叫我在婴儿室里代人受过” ⑵。而当她成年之后,这种自卑感,更加演变成她内心深处一块永远无法抹去的阴影。她把自己不讨人喜欢的原因全部归于外貌,并时常耿耿于怀,这无形中加重了自己的心理负担,使她越发自卑起来。由此可见,一个平庸的外貌,对于孤独而又自闭的简・爱来说,是怎样的一种心理重负。在被关进阴森恐怖的红屋子时,她还发出了这样的感慨:“里面那个瞪眼盯着我的古怪小家伙,在黑暗里显出苍白的脸庞和胳臂,在那一切都静止不动的地方转动着明亮的恐惧的双眼,看起来就象一个真正的幽灵。我想,这小家伙就象那些半神半妖的小鬼中的一个,白茜在晚上讲故事的时候说过,这些小鬼会从荒草萋萋的幽谷里爬出来,在走夜路的人面前现形。”⑶在儿童的对外界的认识心理中,鬼怪是一种最可怕、最难接受的东西,唯恐避之不及,而简・爱在此却用鬼怪来形容和定义自己,这说明她对自己相貌自卑感已经不只是对外表的不认同,而是深深嵌入意识中的对自我价值的否定。这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简・爱,使她难以鼓起面对生活的勇气,活像一只胆怯的小老鼠,只敢躲在墙角,用怯生生的眼神观望外面的世界,还不敢大胆冲出屏障,拥抱属于自己的幸福生活。简・爱平庸的外貌,像一把摩克立斯之剑,悬挂在她的头顶,既威胁着她的正常生活,更成为她反抗压迫的最初动力。

如果说对容貌的不满仅仅是简・爱自卑心理的表层,那么孤儿的身世,贫贱的地位则是导致她自卑心理的深层原因。简・爱的童年不幸至极:她父母早亡,原指望好心的舅舅会给予一定质量的照顾,没想到舅舅也不幸身亡,舅母心地不好,只是为了履行对丈夫的承诺才勉强收留了简・爱,却丝毫不隐藏自己的伪善和残忍。在舅母家中,简・爱只是一个累赘,甚至比不上一个仆人,谁都可以欺负她,对她指手画脚,冷嘲热讽。表兄里德随意地欺辱她,甚至对她拳打脚踢、栽赃污蔑,在心灵上给她造成更深的恐惧和伤害。在缺乏亲情和母爱的家庭氛围中,简・爱产生了强烈的失落感。从小到大,简・爱都把自己排除在她所认识的世界之外,似乎生活中一切美好的、可亲近的事物都与自己无缘无分。这从她小时侯对《格列佛游记》的怪诞认识和恐怖想象可见一斑,而导致这一切的根本原因,是她无法摆脱的卑贱地位,由此产生的自卑感成为了简・爱生命中的一缕乌云,在她生命的天空里时时制造阴影。

除此之外,简・爱贫困的经济状况,也是使她自卑的又一因素。简・爱的父亲是一个一贫如洗的乡村牧师,母亲虽出身豪门,但因违背了祖父的愿望嫁给一个穷人而没有得到一分钱的财产。幼小的简・爱,身处舅母富丽堂皇的贵族之家,却忍受着自身贫困的无情煎熬,现实的强烈反差在她内心深处造成了一种强烈的自卑,以致于她不愿离开盖兹海德府,回到疼爱她的穷亲戚身边,因为她内心深处长久以来就有一种恐惧,即“不,我不愿做穷人”⑷。小简・爱的回答,足以表明她对自身贫困的极度自卑与不满。甚至当她身处爱情的强烈旋涡之中时,这种自卑感也时不时出来作祟一番。在作品中,作者为简・爱安排了一个动人的情节:在桑菲尔德,炽热喷涌的情感撞击使简・爱与罗切斯特深深品味了爱情美酒的甜蜜。罗切斯特迫不及待地要使他的爱人一次次欣喜,把全部他认为有价值的东西供奉给简・爱。当罗切斯特许诺给她家传的珍宝和一半田产时,却遭到了简・爱的毅然拒绝:“我要你的一半田产有什么用呢?你以为我是个放高利贷的犹太人,想在田产上找个好的投资吗?我宁可要你完全跟我推心置腹。”⑸俨然一个视金钱为粪土的杜十娘。的确,这番高尚的爱情宣言不仅打动了罗切斯特,也打动了读者。然而,我们要清楚的是,杜十娘之所以鄙视财富是因为她有一个装满金银珠宝的百宝箱,而简・爱只是一个不名一文的穷教师。事实上,简・爱拒绝罗切斯特的慷慨馈赠,不单是至高无上的爱情在做主,更是因为罗切斯特的行为触动了她内心深处那根敏感的神经――男女双方财富的巨大鸿沟使她无法慨然接受爱人的给予,罗切斯特的慷慨对简・爱来说是一种施舍,而这无疑刺激了她内心深处的自卑感,并使之转化成一种极端的自尊行为。

《自卑与超越》一书的作者阿德勒曾这样说:“自卑感并不是变态的象征,而是个人在追求优越地位时,一种正常的发展过程。正如科学的兴起是源于人类感到自己的无知和他们对预测未来的需要。”⑹自卑感既能摧毁一个人,也能成就一个人,使人发奋图强,力求振作,而这后一种作用,在简・爱身上,则表现为一种极端的自尊。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简・爱的全部奋争,都在围绕着“自卑”一词展开,她的性格由自卑到自尊的转换,为我们诠释了一个从怯懦逃避到与现实奋争,最终获得崇高爱情和幸福生活的新女性形象。简・爱的性格,便是自尊与自卑对立统一的结合,而在这一对矛盾中,简・爱深处的自卑感,无疑是促使矛盾发展变化的内因所在。

传统观念对女性的要求是或有财产或有美貌,不少出身低贱的女子只有借漂亮的长相才能实现“飞上枝头当凤凰”的梦想,而无貌无财的女子只有甘守寂寞。在与衡量女性的世俗标准的无形竞争中,简・爱无可选择地被淘汰了。她一无财产,二无姿色,也没有任何可以依托的亲朋好友,一个孤女,一个等级世界里介于主人和仆人之间的家庭教师,其尴尬的地位是可想而知的。要获得有产阶级的接纳和认同,只有饱受性别上的歧视和尊严的凌辱,在夹缝中求生存。再没有谁比简・爱更清楚自己的两难境地了。为了弥补自身的缺陷,得到世俗社会的认可,简・爱选择了竞争。她要用知识、美德和人格力量来证实自己存在的价值,冲淡人们长期形成的偏见。这由自卑而迸发出的自尊形成了一股强大的动力,使她八年发奋苦读,勤勉好学,日渐成长为一位具有高雅修养、独特魅力、沉静气质的脱俗女子。从这个意义上讲,正是简・爱最初的自卑造就了最后简・爱的自尊。

简・爱的自尊在作品中也多处表现出来,尤其是进入桑菲尔德庄园以后,她性格中自尊的一面逐渐占主导地位。因为这时简・爱已经习惯了自己的体貌的平庸,而多年来的艰苦学习使得她知识丰富、性情沉稳、眼界宽宏,并具备了养活自己和保护自己的能力。她开始懂得要在别人眼中提高自己的地位,就要时刻表现出自尊自爱,生发出做人的底气与硬气,用自己的知识和美德来证明自己不是英格拉姆小姐那样的“绣花枕头”,而是一位有思想、有个性、有追求的的新女性。在菲尔费克斯太太口中的英格拉姆小姐是“女皇”一般的人物,不但人漂亮,而且才艺也佳。简・爱起初对这位小姐也是充满了钦佩和羡慕,自己的自卑意识再次抬头。当她见到其人时,第一形象是:高大挺拔,像月亮女神;为人傲慢,时含讥诮,且决非厚道。英格拉姆小姐以讥笑自己家庭教师的方式来羞辱简・爱,称家庭教师为“妖魔”,或讨厌或可笑。见识了英格拉姆小姐的谈话、弹琴、做文字游戏等活动,简・爱的自尊意识马上轻松打败了原来的自愧不如,对英格拉姆小姐作出了这样的评价:太低下;好买弄,不真诚;虽有风度和才艺,但头脑肤浅,心灵贫瘠;缺乏教养,没有独创性;即使对待小阿黛勒,都心怀恶意,无端发泄,冷淡刻薄,不懂得同情和怜悯。对简・爱而言,英格拉姆小姐除了门第、地位和家庭关系优越外,实在贫穷得很,因此,在简・爱和英格拉姆小姐的对决中,从人格到精神,简・爱都取得了胜利。通过这次没有硝烟的战争,我们看到,简・爱克服了自身的软弱,逐步提高对自我的评价,我们欣喜地看到,一个自尊自爱的简・爱已经勇敢地站到了世人的面前。

与简・爱一样,我们每个人在出生之时起就必须接受一些先天的安排,比如我们的性别、相貌、国籍、父母、家境等,这轮不到我们讨价还价地去争取,由于环境会影响性格的形成,我们不得不承认这些因素给我们带来的困扰。我们无法改变出身,但可以改变自身;我们无法改变处境,但可以改变心境。虽然简・爱这一人物是文学虚构出来的,但是当我们走进作品营造的环境和气氛中,就会发现她是一个有着强烈生命气息的

人。简・爱的伟大之处,就在于她能在诸多生活安排的苦难中适时地调整自己的心态,虽然也出现了一些令人不完全满意的表现,但这更真实地反映了人的本性和生活的常态。因此,读者应该抛开过度的幻想和要求,以平和、客观的态度来看待简・爱的自尊和自卑,站在人物的立场上感受她的爱恨悲欢,这样才能发现人物的精彩。

2.“天使”与“魔鬼”的平衡
一直以来,西方国家受基督教的影响甚深,人们思想里有一种传统的观念:女人是男人身上的一根肋骨;也就是说女人从属于男人。这种观念根深蒂固,统治着整个西方社会,像座大山压得女性喘不过气来。

19世纪中期是历史上维多利亚女王统治时期,英国奉行着严格的伦理道德观念和森严的社会等级观念,以及极度压抑妇女的各种清规戒律和传统的父权思想,女人的生活自由和话语自由受到基于男性利益的种种信条的限制,长子继承权剥夺了妇女的经济来源,妇女只能在初等学校里接受教育,目的是成长为高雅的太太,“家里的天使”,局限在英国传统女性的三“C” 世界⑺(即Church 教堂、 Cookery烹饪、Children孩子),其自我价值是通过成为男人好帮手,男性世界的忠诚附庸来实现的。随着女性意识的激发,一些有知识、有思想的女性如女作家,开始争取自己的独立和自由,表面上女性的境况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事实却毫不乐观。因为那些不愿在婚姻市场上出卖自己的中产阶级女性可能做的工作是非常有限的,只有教师或作家。就是在这样有限的工作选择中,女性也是备受歧视。夏洛蒂・勃朗特的作家理想就曾经因为著名湖畔派诗人骚塞的复信中所言“文学不能也不应成为妇女的终身事业” ⑻而一度打算放弃。而后来碍于女作家的作品通常会受到出版商的拒绝,夏洛蒂・勃朗特只能在《简・爱》的写作中用了“柯勒・贝尔”这样一个男性化的名字来骗过出版商的眼睛。由此可见当时女性解放的道路困难重重。

不仅如此,一直以来在文学作品中被塑造出来的女性也逃不出现实女性的命运。基于现实的原因,正统的写作特权牢牢掌握在男性手中,他们无疑成了话语世界的统治者,所以女性的形象就由他们按照自己的审美标准和利益要求来塑造。在历史和文学作品中到处充斥着男性对女性世界的种种描绘,大体上可分为两类――即“家里的天使”,她们大多年轻美貌,富有教养,多才多艺;除了理想的女性形象之外,男人们还创造了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否定性的女性形象,如诱惑者、淫妇、女巫、悍妇等令人厌恶的人物形象。是的,笔就掌握在男人手上,因此历史记载和文学描写中的女性形象就必然渗透男性的偏见,就不真实、不公正。男人笔下的女人往往是按男人臆想的模式捏造出来的,是男性的意志、潜意识的非直觉的流露。因此,怎样才能创造出一个既能摆脱现实女性的命运,又能巧妙逃过男权化写作封锁的新女性形象?夏洛蒂・勃朗特在仔细酝酿着。

《简・爱》是一部半自传体的小说,作者本身的真实遭遇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作品女主人公的命运际遇和精神面貌。简・爱一出场,就被赋予了极其悲惨的出身和独特的性格风貌,正如简・爱所大声宣布的:“我不是天使,我就是我自己!”这一声划破传统女性天空的呼告意味着其发出者即将给这个沉闷的世界带来惊喜。

简・爱首先对自己所受到的教育方式给予了抨击:“女人一般被认为是极其安静的,可是女人也和男人有一样的感觉;她们像她们的兄弟一样,需要运用她们的才能,需要有一个努力的场地;她们受到过于严峻的束缚、过于绝对的停滞,会感到痛苦,正如男人感到的一样;而她们的享有较多特权的同类却说她们应该局限于做做布丁,织织袜子,弹弹钢琴,绣绣口袋,那他们也未免太心地狭窄了。如果她们超出习俗宣布女人所必需的范围,去做更多的事,学更多的东西,他们因而就谴责她们,嘲笑她们,那也未免太轻率了。” ⑼我们听到这段简・爱在屋顶上发出的呼声,好象是在责问上天:女人和男人是一样的人,有同样的感觉,但为什么女人和男人就不平等?可以说,两性之间的不平等是简・爱早在童年时代和里德表兄的对抗中就体会到的,她从中激发了作为女性应该为了自己的平等和男性展开斗争的性别意识。接着,在离开盖兹海德府后,简・爱不断地受到了海伦、谭波尔、伯莎等人合力构成的传统女性世界的正面或反面的教育和影响。可以说,这些女性对简・爱的自我意识的形成的影响是深刻而重要的,乃至直接影响了她对以后的爱情婚姻的价值观。

正如评论家普遍意识到的一样,夏洛蒂・勃朗特在《简・爱》中大胆地对传统的性别观念,尤其是女性的自我评价标准进行了挑战,提出重新审视和定义女性及女性自我。而有趣的是,轮番出场的海伦、谭波尔、伯莎等几位主要女性形象分别被用以“天使”和“魔鬼”的陈规模式来定义和表现。海伦和女教师谭波尔小姐为天使的化身,因她们对特权阶层表现出极大的耐心,而且她们的行为也受到父权制传统文化、习俗的束缚;“阁楼上的疯女人”伯莎就被归为魔鬼一类,她拒绝像温柔贤淑的 “家里的天使”一样服务于男主人公及他的利益,而反过来对他产生巨大的威胁。然而,勃朗特的挑战正是通过对妇女陈规形象的再现和重新审视来实现的,而正因为小说是建立在传统的框架上,作者对简・爱形象的塑造更加立体。女主人公简・爱在对照自身和上述两种角色时,既不对传统的“天使”完全否定,亦不对叛逆型的“魔鬼”完全肯定。事实上,作者也认为,“天使” 与“魔鬼”应属于同一“有血有肉”的女性角色的不同两面,并在简・爱身上得到不同程度的表现:前者表现的是理智和约束,以及对传统观念某种程度的遵循;而后者,伯莎这个叛逆型的“魔鬼”所体现的是被男性所压制的女性的愤怒与挣扎,被压抑的女性自我在她藏身的角落里向男权统治者发起进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