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李登辉总统于民国八十八年七月九日接受德国媒体访问提出了台海两岸系“特殊国与国关系”(两国论)的看法。此一客观忠实反映台海两岸政治现状的谈话,却引起了中共当局强烈的不满,并发动所有文宣机器对李总统个人进行赤??的人身攻击。众人皆知,两岸政治分歧由来已久,尽管彼此可以不同意对方的观点,但应有各自表达自身立场的权利,然而中共一再针对“两国论”口出恶言,风度尽失,着实令人遗憾。本文论点认为,中共当局背弃一九九二年两岸关于“一个中国,各自口头表述”的共识在先,并且一再以“一个中国”原则为工具刻意打压围堵中华民国的国际生存空间之后,台北被迫提出“两国论”,这意谓台北对北京当局的彻底失望,并决定采行此一预防性的战略作为,以追求国家利益及生存发展。
“一个中国”的迷思与吊诡
台海两岸自一九四九年分治之后,在名义上,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峙共存的“两国”格局便已形成。然而受制于两岸政府僵化的“一个中国”政策影响,国际社会迄今仍无法针对两岸“两国”的客观事实在法理上做出合理可行的安排。一九七一年之前,国际社会的中国政策受到台北“一个中国”原则的制约,一九七一年之后则是受制于北京的“一个中国”政策。
事实上,台海两岸自一九四九年之后早已经是两个互不隶属的国家(各自拥有其土地、人口、政府、国民意识等主权国家要件,以及宪法、国名、国旗、国歌等政治法典与政治符号),但却又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本身即是一种吊诡的现象。如果两岸已经是“一个中国”,那为何北京当局一再强调“和平统一”呢?既然强调追求“统”那事实上就意谓着两岸目前是“分”的现实。从逻辑上而言,应该是先有“两国”然后再追求“一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成立之后,中共就制造了“两个中国”并存的事实,因此创造“两国论”的始作俑者应该是北京而不是台北。台北的政治立场似乎比较合乎事实逻辑,亦即“‘一个中国’不是在现在,而是将来民主统一之后,才会有‘一个中国的可能’”(注一)。
北京当局坚持两岸目前是“一个中国”的原则乃是昧于历史与现实的,从情、理、法的角度论辩均有其盲点,更缺乏说服力。因此北京同时从国际政治“权力”运作的角度切入,试图以“力”迫使国际社会接受其“一个中国”的迷思,又以“不放弃对台动武”的霸权手段持续向台北施压,制约台湾人民的政策抉择。换言之,中共今日对台政策的本质即为结合权力运作(霸道)与宣传欺骗的手段来支撑其虚拟的“一个中国”迷思。然而事实证明中共坚持此一超脱现实环境的政策并无助于两岸关系政治分歧的解决。
台北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风险
对于中华民国而言,在九0年代初期继续坚守“一个中国”的基调,风险与利益完全系于中共的善意与否而定。由经验论观之,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往往使得台北在策略上处于被动,并受制于北京。台北坚持“一个中国”的风险来自于国际形势比人弱的无力感,尽管台湾内部赞成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人士策略性地将其界定为“一个中华民国”,以试图在两岸分歧的政治立场中寻求双方可以接受的最大公约数,建构两岸的交集点,求同(均为一中)存异(各自表述),而且也不排斥未来两岸追求统一(一国)的机会与可能性。但是此种善意的主观意识却经不起国际社会现实的摧残以及中共当局毫不留情的反扑。中共不断地以“一个中国”为工具在国际社会及两岸之间打压、矮化中华民国的国际空间和地位,诱使台北进入其精心构陷的“一个中国”框架之中,并力图迫使台北最终向其称臣为止。换言之,北京“一个中国”的思维逻辑完全和台北的“一个中国”概念南辕北辙。台北要的是现阶段对等的和平共存,未来追求两岸统一;北京要的则是现阶段不对等的和平共存,尽快实现兼并中华民国的目标。事实证明,九月廿一日台湾大地震之后,联合国在秘书长安南“一个中国”的原则及中共幕后运作下,同意派人协助“中国台湾省”救灾的谈话(注二),已经严重伤害了中华民国的主权及国家利益,坚持“一个中国”风险之高。由此可见,中共当局的心态与策略更加印证了“一个中国”原则对于维持两岸和平共存,“井水不犯河水”的不可操作性,以及中华民国所必需付出的代价。
中共背弃“一个中国,各自表述”共识
多年来中华民国始终以善意的态度与具体行动,致力推展和平、对等、互惠与建设性的两岸关系。一九九一年五月台北正式宣告终止实施长达四十二年的动员戡乱时期,该年修宪时,增修条文第十条将中华民国宪法的地域效力限缩在台、澎、金、马,“并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大陆统治权的合法性”(注三)。这些都意谓着台北早就已经片面放弃对中共动武的政策,代表着善意,向北京传达愿意经由对等协商的方式解决两岸政治分歧的讯息。
一九九二年台北针对北京所坚持的“一个中国”原则做出有条件的让步,亦即双方达成以“口头声明方式各自表达”的共识。海协会并在同年十一月二日电告海基会“我会充分尊重并接受贵会的建议”(注四)。两会在一九九二年针对两岸政治关系定位的弹性做法,“同意彼此不同的观点”应该是值得鼓励与肯定的,因为有了一九九二年“一个中国,各自口头表述”的共识,才使得一九九三年“辜、汪新加坡会晤”得以实现,并签署了四项协议(注五)。
令人遗憾的是,一九九二年北京所展现的弹性与务实基本上只是一种策略性的运作。北京在一九九六年台海第三次危机之后迄今,一再公然否定两岸两会之间曾经就“一个中国”原则有过“各自口头表述”的共识,甚至扭曲事实,只强调两岸之间只有针对“一个中国”原则达成了共识,没有“各自口头表述”这回事。其实任何稍具逻辑与普通常识的人都会直觉地反应,中共说的是真话吗?台湾会在一九九二年如此愚蠢地向中共签下了“卖身契”,做出坚守对其不利的“一个中国”共识,而没有任何附带条件吗?走笔至此,两岸之间的是非曲直已经是不言自明了。我们可以就一九九二年两会协商时的情境做出下列合理的分析:对于北京而言,“一个中国”原则对其有利,因此是它所坚持希望得到的。对台北而言,“各自口头表述”提供了台北弹性解释“一中原则”的空间,留下了退路。因此在相互妥协的情况下,双方在“一个中国,各自口头表述”的共识下,确保各自的原则与立场,虽不满意但也勉强能够接受了。因此我们可以说那是一种创意的展现,值得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