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从美学上对艺术进行分类?因各类艺术都有其不同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研究分类就是要从特性和规律上认识各门艺术的特殊性,把握它们质的规律性。这对艺术创作和艺术欣赏来说,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如从创作上来看,有些作品之所以失败,原因之一就是它违背了本门艺术的特有规律。如有的电视照搬话剧剧本的独白、对话,有的用音乐表现非常复杂的戏剧冲突和事件进程等,这都是混淆了各类艺术之间的区别,无视它们美学质的规定性而造成的。所以从美学上对艺术进行分类探讨,就在于揭示出各类艺术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寻找和发现它们的审美特性。这样可以帮助我们艺术创作和艺术欣赏的实践。
怎样从美学上对艺术分类,分类的原则是什么?对艺术分类可以有各种各样的原则,而对艺术作美学的分类,理所当然应以各类艺术的审美特性及特殊的审美效果为原则。从不同角度用不同方式对艺术进行分类,有助于认识艺术的特殊规律,有利于人们对各种艺术创作的指导。并不否认分类上的主观任意性,这并不等于抹煞艺术分类的客观标准。
对艺术进行美学分类,就要从艺术作为审美活动这一事实出发。从人类的审美活动看艺术的本质,应承认艺术既不是客观现实生活的机械反映或简单再现,也不是艺术家纯粹主观心灵的表现,而是客体的再现与主体表现的对立统一。当然不同的艺术种类,对立双方往往是有侧重的。如有的侧重于再现,即侧重如实地描写客观事物的形态,如电影、电视;有的侧重于表现,即侧重于表现主体、艺术家对客体的内心感受,如中国戏曲。或者主体由于外物触发的情感活动。据此差别,就可把艺术分为再现艺术和表现艺术两种。这是依据创作过程中审美意识的特点及物化的形式、物化的方式所作的分类。此外还可按创作所获结果的存在形式来分类。因为这成果(艺术品)进入欣赏过程之后,由于其存在的形式的差别,就会产生不同的审美效果。任何艺术一旦作为成品出现,它们就在一定的时间中,一定的空间中存在。但是由于它们构成艺术形象所依赖存在的物质材料的不同(物化的媒介不同),那么有的是依赖静态的方式并列地呈现于空间之中;有的则以动态的方式顺序而呈现于一定的时间之中。以艺术形象存在、呈现的方式作为分类的依据,就可把各种艺术分为空间艺术和时间艺术两大类。
这两种分类,既考虑到艺术的内容,又考虑到艺术的形式,即按照艺术的内容来分类,可以分为再现和表现艺术两类;按照艺术形式来分类,可分为空间静态的艺术和时间动态的艺术两大类。
把二者综合统一起来,大体可将艺术分为五类:1、表现性的空间艺术,包括工艺、书法、建筑等;2、表现性的时间艺术,包括音乐、舞蹈等;3、再现性的空间艺术,包括绘画、雕塑等;4、再现性的时间艺术,包括戏剧、电影、电视等;5、语言艺术,即文学。
五类艺术中语言艺术有其特殊性,因它兼具表现、再现的特性,而对不同的文学样式来说又有所侧重,如抒情诗侧重于表现,叙事诗侧重于再现。另外,文学形象本身并不具有物质形态,它只存在于欣赏者的想象之中,如说文学形象也具有时空的存在形式,那这时空也只是想象中的时空。
以上五种分类方法,比历史上分类更加符合艺术的审美本质,既考虑到人类艺术活动中审美意识的特点及物态化的方式,又考虑到艺术活动成果的存在方式及其在审美活动中的效果。
各类艺术的美学特征:
1、表现性空间艺术,即实用艺术。所谓表现性空间艺术,是说在内容上它侧重于表现主体——艺术家的内心感受和情感活动,侧重于表现人的内心感受和情感活动。而在形式上它们以静态的方式并列地呈现于一定的空间之中,所以叫表现性空间艺术。它包括工艺、书法、建筑等。
(1)什么是工艺?工艺品既具有实用价值又具有审美价值,它指的是在造型和色彩上具有美学特性的日常生活用品。包括日用器皿、家具、服饰、环境布置等,这都属于实用工艺。工艺作为一门独特的艺术,具有自身特殊美的规律。工艺一般并不模拟或者再现客观对象,即使有些工艺品采用了现实题材,如花草、鸟兽、鱼虫,它所追求的也不是对象的精确造型,而往往通过夸张、变形等艺术手法,使对象图案化、装饰化,这样创作出使之有某种象征意义的,或者体现某种抽象、宽散、朦胧情感气氛的艺术。这说明工艺是一种普及性的表现艺术。除了实用之外,人们主要用来美化环境,丰富精神生活和陶冶情操。这是工艺特殊美的规律。工艺美侧重于线条、色彩、形体、结构等形式因素的和谐,偏重于形式美。它所遵循的主要是形式美的规律,其形体造型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如家具工艺品的设计、制造,就必须遵循形式美的规律。在家具的设计、制造中对称可以烘托严肃、完整的气氛。不对称的均衡可以显示出活泼流畅。白色或冷色,强烈或和谐的对比,高低不同的重心,直线与曲线的造型,都可以形成丰富多彩的格调。由于工艺品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有着重要的密切联系,所以它在培养人的审美意识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一般来说社会越进步,实用工艺就越发达。
还有一种纯供玩赏的工艺美术,它是由实用工艺演化而来的艺术,如象牙雕刻、贝雕、泥塑等。其中有些我们仍称之为工艺品,只因它们仍保留着实用工艺品的外观,如某些金、银仪器等。还有些完全失去了实用工艺品的特点,变成了纯粹的艺术创作,如牙雕、玉刻等,它们不再属于实用的艺术范围。
(2)书法艺术。同样属于表现性空间艺术类。书法由汉字的笔划构成,是一种借线条、形体结构来表现人的某种气质、品格、情操的艺术。书法所表现的不在书法内容,而在于人的情感、气质、个性等,所以它属于表现性艺术。书法艺术首先是抒发作家的思想感情的。人的喜怒哀乐等一切内心感受,都可以借书法表现出来,这在别的民族中是没有的。但书法也表现自然界各种事物的运动和情状。其目的不是为忠实的描写和再现,而是借自然现象来表现自己的情感、体验。因而书法所力求创造的是类似于自由图案的意象。以上为表现性。书法艺术的美,表现为笔划的势、力和节奏。宗伯华说,书法艺术在于反映生命的运动。这些生命运动在宇宙里感到自由自在,呈翩翩自得之状,这就是美。他是说书法美在于是生命的显示和生命的运动。中国书法艺术特别强调笔的势和力。字是由点、划连续而写成的,那么点划与点划间就会产生运笔的笔势,点划有起止,笔势也疾行疾止,随之转换。笔势是由笔力产生的,所以笔力是品评书法艺术的一个重要标志。如永字八法的“点”,被称之为策,指的就是它的势。是说点要有力度和深度。“横”被称之为“乐”,也是强调笔势,说横要有牵缰勒马之力。总之,出法的线条应当是有力的,富有弹性的。有人曾非常形象的指出,书法中线条应像钟表里常用的发条,不当像汤锅里煮沸的面条。这就是书法艺术是以力为美的特点。重视这种笔势、笔力就能显示出生命的运动。
另外书法艺术家用他们所掌握的工具、方法,力求写出字的筋、骨、血、肉。这也是为显示出形体的内在生命力。常识告诉我们,一个有生命的躯体,是由筋、骨、血、肉构成的。“骨”是生物体最基本的间架,正因有骨,生物体才能站立起来,才能行动。附在骨上的“筋”,是一切动作的主使者,“筋”是运动的源泉。附在骨、筋外面的“肉”,使生命体有了形象,有了外在的形象。而流贯于筋肉中的“血液”,则滋养着全部形体。那么有了骨、筋、血、肉,生命体就诞生了。书法家要想把“字”表现出生命的内在力,表现生命的艺术,书法要成为反映生命的艺术,就必须在字中表现出生命体的骨、筋、血、肉的本质来。
书法艺术非常讲究形式美,对此它吸收、综合绘画、音乐、建筑等姊妹艺术的形式因素,如书法的结构、布局同建筑一样,富有一种建筑美。书法的线条、形体、运动姿态,又像是优美多姿的舞蹈美。而书法运笔的轻重、徐急、回转,又犹如音乐中的韵律、节奏,可以显示出一种音乐美。而且中国的书法艺术还与绘画有着血肉联系。我国最早的文字,既是书又是画,所以在后来的发展中,二者相互借鉴、补偿,正是由于以上原因,书法才由一种实用发展为审美艺术,成为人们观赏的独特艺术。
(3)建筑,是人类创造的最值得人们自豪的文明成果之一。人类自从脱离了穴居、野巢原始居住状态,按照生活的需要建筑房屋以来,使建筑产生了审美的观念。可以说一切与人类物质生活有着直接关系的产品中,建筑是最早进入艺术行列中的一种。历来的美学、艺术学都把建筑列为重要的艺术门类。建筑具有实用功能和审美功能,因而也是一种实用艺术。建筑与工艺一样,一般并不摸仿或再现客观对象,正如现代建筑家梁思成所说,建筑虽然也反映生活,却不能再现生活。绘画、雕塑、戏剧、舞蹈能够表达它们赞成什么,反对什么,建筑就很难做到这一点。建筑虽然也引起人们的感情反映,但它只能表达一定的气氛,或是庄严雄伟,或是明朗轻快,或是神秘恐怖等等。建筑主要以巨大的形体,严密的数据结构,表现一定时代、一定民族的精神风貌和情趣观念。如世界上建筑变化风格最多的是欧洲,每一种建筑风格都非常突出地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特点。如在古希腊明朗轻快的建筑风格中,反映了奴隶社会中社会民主的开朗生活气氛。古罗马建筑豪放雄伟的风格,则是奴隶主穷兵黩武、骄奢淫逸的生活写照。中世纪哥德风格的基督教堂,以它们高耸的尖塔,超人的尺度和光怪陆离的装饰,既显示出了教会的极端权力,又展示了市民力量的勃兴。而十七世纪的法国古典主义建筑,是以古罗马的立柱、拱门为形式特征的。在这种固定形式的框架里,用了一整套数学和几何的方法,进行构图设计。它排除了一切民族的、地方的特点,甚至不顾不同类型的建筑的不同功能要求,强制推行千篇一律所谓国际式的风格,这正是法王路易斯十四统一全欧洲鼓吹振兴国家的绝对军权的真实写照,也是大陆维迪主义走向极端的直接反映。中国的传统建筑也是这样。中国古代城市的规模和布局,各类建筑的体量和形式,大多是方整划一,主从分明,轴线贯通,层次井然。而且从南到北,千百年保持着统一的风格,基本形式没有发生过大的变化。这在世界建筑史上是罕见的现象。这种现象非常深刻地反映了中国封建社会的基本特点,即国家统一,皇权至上,等级森严,典章完备,而且生产生活变化的幅度不大,思想方面的传统意识很强,这就以全中国二千座城市和其中的各类建筑构成一个巨大的形象,突出地刻画了封建社会的伦理制度观念和生活节奏。这是其它艺术门类所无法做到的。所以说各类建筑风格既同时代的、民族的风尚有关,也反映了一定阶级的审美心理。
建筑的审美特点,是以其特殊的物质材料和形体结构所体现的造型美而体现出来的。因此在表现一定时代、一定社会的精神、观念、理想、情趣的时候,带有极大的抽象性、朦胧性的特点。即说建筑美一般不能直接模仿、再现自然和人的自身,而是偏重于概括性的反映一定时代、一定社会的精神面貌。所以它的美带有一定的抽象性和朦胧性。但我们完全可以从它的风格上看出其时代性和民族性的特点,完全可以依靠体现、思索、联想来加深对建筑审美内容的认识。
建筑美受固定地点的限制,所以要求与周围的环境配合谐调,构成和谐的整体。如中国的庭园建筑设计讲究借体,利用建筑物与周围环境和谐统一这样的原理,目的是创造出具有特殊审美情趣的艺术境界。如颐和园就是把它背后的群山以及远处隐约可见的西山作为借来的一些景物,把这些借来的景物纳入它的整体结构,从而构成一个更加广阔、更加深远的建筑艺术境界。一般建筑物虽然不能达到这样的高度的要求,而且自身也无法控制外界环境的变化,但是如何使它们与周围环境相谐调而不是相背离,也是构成建筑美不可忽视的条件。
建筑与雕塑等艺术有关,它们都以可视性的形体直接诉诸于世界,所以材料质量感,以及结构、布局的形式感是其重要的审美因素。而且在建筑中同样讲究各种形式美的规律。各种建筑材料和部件合乎规律的组成,往往给人以类似音乐的尽力配合的节奏感,所以许多美学家把建筑称为“凝固的音乐”,比喻贴切。
工艺、书法、建筑都属于实用艺术,它们的实用价值和审美价值都是统一在一起的,它们在内容上都侧重表现人的主观情感、主观世界,表现人的品格、精神情感等,在形式上它们都占据着一定的空间,所以将它们归为表现性空间艺术。
2、表现性时间艺术,即表情艺术,主要包括音乐、舞蹈。音乐、舞蹈有着密切的联系,它们都是以表达人们的思想感情为主要特点的艺术样式。音乐通过有组织的乐音所形成的艺术形象来体现艺术美;舞蹈则是经过提炼、组织和艺术加工了的人体动作的律动所形成的艺术形象来体现艺术美。
(1)音乐的美学特点。音乐是一种表现性的艺术,是人的内心世界的直接表露。所谓人的内心世界,包括人的情感意志、欲望等。中西方美学家对音乐特点的一些论述,说明音乐从本质上说,并不是一种再现性的艺术,而是表现性的艺术,即表情艺术。它是人的内心情感的直接表露。但也不否认音乐是一种意识形态,是社会生活在音乐家头脑中的反映。然而音乐形象却不是对现实音响的模拟,而是人对现实情感体验的表现。如柴可夫斯基的《第六交响乐》(悲怆交响曲),那段如泣如诉的音调,绝不是生活中悲痛、哭泣的声音的模拟,但它却更集中、更典型地表达了经受着痛苦的人的真实情感。在音乐中有时也模拟现实音响,如贝多芬的《田园交响曲》第二章的结尾,就模仿了暴风雨来临的声音。但这只是偶然使用的手法,目的是为了烘托气氛,点明主题。而且即使模拟,在这里也不是单纯的模仿,其中也体现了音乐家对暴风雨的感受。可以说现实中的人物或事件,在音乐中只能通过作曲家及其表演者的主观感受间接地反映出来。即音乐表现的是作曲家对现实的理解及所抱的态度,而不是客观现实本身。
音乐还是一种动态的时间艺术。这是由音乐所使用的媒介及其所表现的内容所决定了的。音乐所使用的物质媒介是声音,它所表现的内容正如以上所说的,是人的主观内心世界。音乐所使用的媒介及所表现的内容,决定了它是一种动态的时间艺术。音乐是以声音来表达内心情感的艺术,声音是无形的、抽象的,它是在时间里行进的。黑格尔说:“音乐就放弃了外在形状这个因素,以及它的明显的可以眼见的性质。”因此要领会音乐作品,就需用另一种主观方面的器官--听觉。造型艺术借助石头或颜料,可以适应无数种类的形式,并且按照它们实际存在的状况予以描绘出来。音乐却办不到这一点。因此适宜于音乐表现的只有完全无对象、无形的内心生活,即单纯、抽象的主体性。音乐所用的媒介及表现内容的这一特点,决定了音乐是一种时间艺术。无论音乐所表现的内容(情感)、所使用的物质媒介(声音),它们都是以时间作为它们存在的形式。声音随生随灭,时断时续,瞬息万变表现为一种运动过程。人的情感也是如此,常常事情过去了,而由此事引起的情感却还要延续一段时间,并且时强时弱,由此而形成了情感运动。音乐就是用动的物质媒介来表现动的情感运动。如称建筑为凝固了的音乐,那音乐就可称之为流动着的建筑。这种比喻揭示了建筑与音乐的共同审美本质,即两者都不是再现艺术,而是表现艺术。但同时也揭示了两者各自的审美特征,建筑是静的空间艺术,音乐是动的时间艺术。
音乐的这一特点,使其在反映生活的复杂变化发展过程和审美感受的丰富性方面,比起造型艺术有优越的地方。它可以不受对象的具体性约束,而且音乐不同于只抓住再现某一瞬间的雕塑、绘画,音乐可以给人提供一个流动、发展的过程。如听音乐演奏,听众可以通过联想形成丰富的听觉和视觉的表象,可以想象出音乐难以表现出的东西,如蔚蓝的天空,战场的气氛,以及现实的苦难,人类的光明前景等哲理性的概念。
音乐的形式因素(如旋律、节奏)与数量有直接的联系。像建筑那样有严格的数的结构。
(2)舞蹈的美学特点。舞蹈与音乐同属表情艺术,但在表达、激发人的情感的强度上,舞蹈比言语、音乐更加淋漓尽致。因为舞蹈使人的心理反映与生理运动、美感娱乐与感观享受以及运动快感结合在一起,所以可以达到最高的感受强度。在艺术的形成史上,舞蹈是起源最早的艺术之一,它曾雄踞艺术活动的中心地位。在原始社会里舞蹈是一切宗教祭典的主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生活的复杂化,它逐渐退居为次要的地位。但在现实世界上,许多民族、国家和地区的艺术活动中,舞蹈仍是最有群众基础的一种艺术。
舞蹈的最基本审美特征,是它的表情性和动作性。表情性特点:舞蹈担当的使命,它不是模拟事物的外部特征,而是表现人的内心世界。中国古代所谓“舞以尽意,舞以渲情,摇荡性情,情中舞泳”等等,指的都是舞蹈团的表情性特点。当然在舞蹈中也有模拟、写实的成分,在舞剧中尤其如此。但表情性因素仍是它的主要成分。如在获奖佳作《海浪》中,同一个演员运用他身体有节奏的富有形式美的运动,忽而像是海燕迎风展翅,忽而像是海浪汹涌起伏,从而塑造出两个互相配合、相互映照的形象。在这里表演者不是简单的模拟海燕和海浪的外部形式特征,而是依靠这种舞蹈形式表现人的思想感情,揭示出了不可战胜的青春活力。编导者说:“我是以海燕衬托海浪的气势的,并努力使它们融会于海浪的具体形象中。是伟大时代的祖国抚育,造就了青年一代,我在这里寓于了哲理和感情。我把这一舞蹈称之为《海浪》,而不叫海燕,道理也就在这里。”
舞蹈是以人体(包括动作、姿态、手势等)为表现媒介和表现手段,这就带来了它的长处与局限。在再现和描绘客观事物方面,它不及戏剧、影视,但在抒发情感方面却往往为其它艺术所不及。它不仅胜于诗与文学,而且也胜于歌唱和音乐。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它才成为表情艺术中的一个独特的品种。
舞蹈的动作性。动作性是舞蹈在表现手段方面的一个特征。在日常生活中当人们用语言不足以表达情感的时候,往往附之以体态动作。人们把由内心感情所表现出来的各种姿态动作称之为无言的“语汇”。舞蹈艺术的动作就是由这种日常的感情动作发展而来的,它称之为“舞蹈语汇”。舞蹈运用高度凝练的、程式化的姿态、动作,着重表达人们的内心情感活动。某些难以用语言说的清楚的精神状态和情感体验,用舞蹈动作往往可以把它抒发的细致入微、淋漓尽致。如芭蕾舞剧《天鹅湖》的第二幕中,王子遇见了变成天鹅的公主奥杰塔,两人之间产生了纯贞的爱情。在这里编导者精心编排了一段慢板的双人舞,清楚细腻地描写了奥杰塔的心理变化过程。她由一开始的恐惧、提防、抵御,到变为放心、信任,最后萌生感情,以至对王子完全信赖,把自己和女友的命运完全托付给他。这一切都是通过不同节奏、不同力度、不同性格的人体动作表现的。到了第四幕,奥杰塔沮丧地飞回了,把王子背叛誓言的事情告诉女友,她们一起跳了一段悲愤交集,如泣如诉的舞蹈。这里靠着音乐的渲染,人体的动作把截然不同的心情表现的淋漓尽致。
舞蹈的节奏。舞蹈既然是一种动的艺术,自然应遵循社会生活中动的规律,这就是舞蹈的节奏。节奏出于人们的表情的需要,而舞蹈的表情离开节奏就不复存在,所以舞蹈的过程,就是在表情与节奏密切结合,相互制约的运动中完成的。人们把舞蹈、音乐称之为时间艺术,就是因为二者都是通过节奏在时间中连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