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称“虎狼”考:兼论秦文化遇到的对抗(一)

《战国策》所载策士之辞,在述及秦国时,常常称秦为“虎狼之国”或“虎狼之秦”,如《楚策一》载苏秦说楚威王曰:

  “夫秦,虎狼之国也,有吞天下之心。秦,天下之仇雠也,横人皆欲割诸侯之地以事秦,此所谓养仇而奉雠者也。夫为人臣而割其主之地,以外交强虎狼之秦以侵天下,卒有秦患,不顾其祸。”[1]

楚王也回答说:

  “秦有举巴蜀、并汉中之心。秦,虎狼之国,不可亲也。”(BC333)

又《西周策》“秦令樗里疾以车百乘入周”章,游腾(西周臣)对楚王说:

  “今秦者,虎狼之国也,兼有吞周之意。”(BC307)

《赵策三》“秦攻赵于长平”章,虞卿对赵王说:

  “秦,虎狼之国也,无礼义之心。其求无已,而王之地有尽。”(BC260)

《魏策一》“苏子为赵合从说魏王”章,苏子说魏惠王曰:

  “然横人谋王,外交强虎狼之秦,以侵天下,卒有国患,不被其祸。”(BC333)

《魏策三》“魏将与秦攻韩”章,魏将与秦攻韩,朱己谓魏王曰:

  “秦与戎翟同俗,有虎狼之新,贪戾好利而无信,不识礼义德行。苟有利焉,不顾亲戚兄弟,若禽兽耳。此天下之所同知也,非所施厚积德也。”(BC262)

  “虎狼之秦”的说法,在《史记》述及战国史的文字中,也常常可以见到,由于《史记》记载战国史事所据材料多来源于《战国策》中的一些篇章,这样的说法出现在《史记》中实属当然。[2]此外《史记》还记载,秦末楚汉相争时,樊哙在鸿门宴上对项羽也说:“夫秦有虎狼之心,杀人如不能举,刑人如恐不胜”[3],《淮南子·要略》亦云:“秦国之俗,贪狼强力,寡义而趋利,可威可刑,而不可化以善,可劝以赏,而不可厉以名,被险而带河,四塞以为固,地利形便,畜积殷富,孝公欲以虎狼之势而吞诸侯,故商鞅之法生焉。”《盐铁论·褒贤篇》也说:“秦以虎狼之心,蚕食诸侯。”[4]《战国策》一书中的材料,大多也形成于战国晚期到秦汉之际,可见,在战国晚期到秦汉之际,“虎狼之秦”的观念一直存在于人们的思想中。
  与此形成明显对照的是,此段历史时期中的东方六国,却极少被冠以“虎狼”之名。那么,“虎狼之秦”到底是什么含义?为什么战国晚期以来人们称秦为“虎狼之国”?
  考查“虎狼”一词及其相关语,在春秋时代的使用,大抵包含三层意义。《左传》文公十三年载,晋人设计诱获仕于秦国的士会,秦人中计派遣士会去与晋人相见,士会推辞时即说:“晋人,虎狼也。若背其言,臣死、妻子为戮,无益于君,不可悔也。”又《左传》哀公六年,齐国的陈乞说:“彼,虎狼也,见我在子之侧,杀我无日矣”云云[5]。这两例中,“虎狼”一词均表示为人凶残暴虐而无信义。
  《左传》宣公四年,楚司马子良生子越椒,子文说:“必杀之!是子也,熊虎之状而豺狼之声;弗杀,必灭若敖氏矣。谚曰:‘狼子野心。’是乃狼也,其可畜乎?”又昭公二十八年载,叔向的儿子伯石生下来时,叔向母亲听到伯石的哭声,说:“是豺狼之声也。狼子野心。非是,莫丧羊舌氏矣。”[6]《国语·晋语八》对伯石亦有类似的记载。这里,“虎狼”被分别用来形容一个人的音容相貌,具备这样特征的人往往被视为不祥,有狼子野心。从上面所举二例中二人的行事及结果看,这样的人最后都能灭家毁国。
  “虎狼”的第三个含义则与“戎狄”有关,《左传》闵公元年载,狄人伐邢,管仲对齐侯说:“戎狄豺狼,不可厌也;诸夏亲昵,不可弃也。”《国语·周语中》载富臣对周襄王说:“王不忍小忿而弃郑,又登叔隗以阶狄。狄,封豕豺狼也,不可厌也。”[7]在这里,戎狄被视为豺狼,被视为贪而无厌,在中原国家的眼中成为另类,受到排斥。
  “虎狼”的这三种含义,均尽数保留存在于“虎狼之秦”这一词中。秦被看作凶残暴虐而无信义,《战国策》、《史记》等书中屡有记载,例如屈原劝说楚怀王不要去会见秦昭王,所举原因就是:“秦虎狼之国,不可信”[8];陆贾言秦是“举措暴众而用刑太极”[9];汉代文学儒士也说秦的残暴是:“纣为炮烙之刑,而秦有收帑之法,赵高以峻文决罪于内,百官以峭法断割于外,死者相枕席,刑者相望,百姓侧目重足,不寒而栗,…父子相背,兄弟相嫚,至于骨肉相残,上下相杀。”[10]《战国策·赵策三》“秦围赵之邯郸”章载,鲁仲连说:“彼秦者,弃礼义而上首功之国也,权使其士,虏使其民。”[11]此事又见载于《史记·鲁仲连列传》,《史记集解》引谯周云:“秦用卫鞅计,制爵二十等,以战获首级者计而受爵。是以秦人每战胜,老弱妇人皆死,计功赏至万数。天下谓之‘上首功之国’,皆以恶之也。”此处《史记索隐》云:“秦法:斩首多为上功。谓斩一人首赐爵一级,故谓秦为‘首功之国’也。”[12]秦人自商鞅变法,奖励军功后,对国内刑法之酷烈,对国外征战之凶残,东方六国皆有目共睹。西晋皇甫谧《帝王世纪》推断,战国时虽屡遭战祸,但人口尚有千余万,“及秦兼诸侯,置三十六郡,其所杀伤,三分居二”;秦统一全国后在其暴政下,更是“十余年间,百姓死没,相踵于路”。[13]根据马非百《秦集史》中“首功表”所列[14],从秦献公二十一年至秦王政十三年(BC241-BC234)这107年里,有明确数目记载的,经统计,秦军共斩首敌军约1678000人。对于文献记载的战国晚期秦军斩首敌军之数,已有学者表示怀疑,以为有夸大之饰[15],但秦人在战争中的残酷无情和崇尚首功,则是毫无疑问的,《商君书》言秦“民闻战而相贺也,起居饮食所歌谣者战也。”[16]。项羽所言秦“杀人如不能举,刑人如恐不胜”,在当时恐怕是多数人普遍的观念。
  如果说凶残暴虐是在秦的征战中,人们对秦国统治下一般民众和兵士的印象,尉缭对秦王的造访则给我们透露了当时秦统治者另一方面的信息。据《史记》记载,大梁人尉缭事秦,秦始皇“衣服食饮与缭同”,仔细观察后尉缭发现:“秦王为人,蜂准,长目,挚鸟膺,豺声,少恩而虎狼心,居约易出人下,得志亦轻食人。我布衣,然见我常身自下我。诚使秦王得志与天下,天下皆为虏矣。不可与久游。”[17]尉缭对秦王政相貌的描述,自然使我们想起《左传》对楚越椒和晋伯石的记载,在人们的眼里,这样的人无疑是“狼子野心”。《史记·刺客列传》又说“以雕鸷之秦,行怨暴之怒”,这里的“雕鸷”也即指秦的凶暴,与“虎狼”同义。
  至于秦被视为“戎狄”则由来已久。据《史记》记载,秦之先祖,有“子孙或在中国,或在夷狄”[18],后来秦族的中潏(Jue2或yu4)保有西垂,他在西方戎族中似乎很有威信,能使西垂和睦,直到秦孝公时虽然宠爱善于养马的非子,但也不敢得罪中潏的子孙,就是因为中潏一系在西方与戎族关系密切,左右着那里的局势。周宣王时,宣王利用秦仲及其子庄公诛伐西戎,并封庄公为西垂大夫。后犬戎攻杀无道的周幽王,庄公之子襄公将兵救周,派兵护送周平王,到此时才因为立功,襄公被平王封为诸侯,赐以岐西之地,“襄公于是始国,与诸侯通使聘享之礼。”[19]秦与中原诸国才开始来往。由以上可见,秦之先祖与西戎相处,关系十分紧密,或和或战,在秦和西戎长期相处接触的过程中,秦受到西戎文化、风俗上的影响是明显的,一些与中原国家不同的文化传统已开始根植入秦,再加上秦与中原诸国来往不多,所以《史记》说“秦始小国僻远,诸夏宾之,比于戎翟”,“秦僻在雍州,不与中国诸侯之会盟,夷翟遇之。”[20],秦被中原诸国视为戎狄,这种观念,一直保留到了战国,公元前262年魏国想与秦联合攻韩,朱己就对魏王说:“秦与戎翟同俗,有虎狼之心,贪戾好利而无信,不识礼义德行。苟有利焉,不顾亲戚兄弟,若禽兽耳。此天下之所同知也。”[21]关于秦族的确切起源,虽然现在学界尚无定论,但秦在春秋、战国一直被目为“戎狄”是较明显的。有学者指出,春秋时期中原诸国指斥周边国家为“夷狄”,大都是从文化而非种族的意义上而言,文化落后于中原的边缘之国常常受到歧视而被称为“夷狄”。秦的情况似乎正是这样,偏居西陲,建国封侯也都比较晚,春秋时期与中原之国的来往也较少,在文化上可能落后于中原国家。
  正如上述《左传》、《国语》中所说“夷狄虎狼”贪得无厌一样,在《战国策》中记载秦如虎狼贪得无厌的材料也十分常见,如《赵策四》“齐将攻宋”章云:“夫秦人贪。”(P769)《魏策三》“秦败魏于华”章:“夫秦贪戾之国而无亲,蚕食魏,尽晋国,战胜暴子,割八县,地未毕入,而兵复出矣。夫秦何厌之有哉!”(P889)《魏策三》“魏将与秦攻韩”章:“皆知秦之(欲)无穷也,非尽亡天下之兵,而臣海内之民,必不休矣。”(P908)《魏策四》“秦攻韩之管”章:“以为秦之求索,必不可支也。”(P933)《韩策一》“苏秦为楚合从说韩王”章,苏秦说韩昭侯:“且夫大王之地有尽,而秦之求无已。”(P968)《燕策三》“燕太子丹质于秦”章:“今秦有贪饕之心,而欲不可足也。非尽天下之地,臣海内之王者,其意不餍。”(P1192)均言秦非贪食吞灭天下而不足以满足其贪。《楚策一》载苏秦说楚威王曰:“夫秦,虎狼之国也,有吞天下之心。”东汉高诱注云:“秦欲吞灭诸侯,故谓虎狼国也。”正是从这一角度作解。
  也许秦的上述三个特征,正可以用来解释它被称为“虎狼”的原因。但进一步考察,我们发现秦被称为“虎狼”有着两个特殊性。一是时段上的特殊,春秋时期秦从未得过“虎狼之国”的称号,秦有“虎狼”之称始盛行于战国晚期。也就是战国晚期对各国外交和军事上影响重大的“合纵连横”时期(待查:“合纵连横”盛行于何时期?)。《战国策》中记载最早称秦为“虎狼”的篇章,是载苏秦说楚威王和魏惠王,清代学者顾观光《战国策编年》、于鬯《战国策年表》等均系于周显王三十六年(公元前333年),这两篇如果确是苏秦行事,其实际年代当更晚一些,[22]其它各篇所载在时间上则比这篇更晚。“虎狼之秦”的说法正是产生于各国政治、军事发生激烈冲突的这一时期。
  二是“虎狼”一词的特殊针对性。以上述“虎狼”三个特征而论,战国时并非只有秦一国独具,虽然这些特征于战国晚期的秦国来说较为明显,例如,楚国亦被中原诸国视为夷狄之国,楚国的兵士在战争中也并不以怯懦闻名,但楚国却从未有过“虎狼之国”的恶称。事实上,《战国策》中“虎狼”一词的指向性相当明显,也就是说当时只有秦一国如此醒目地被多次称为“虎狼之国”,称秦为“虎狼”的是全部东方六个国家,而东方六国彼此之间却从不这样称呼,也不被秦这样称呼。
  可见,“虎狼之秦”的观念,是在战国晚期六国与秦之间产生的,是东方六国只针对秦一国而形成的观念。
  战国晚期,东方各国在秦国东侵的威胁之下,曾试图联合组织多次对抗秦的运动,在这一系列对抗中最为瞩目的莫过于“合纵”运动了。关于“合纵”,我们在《战国策》中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那就是东方六国的合纵,普遍都被称为“纵亲”,如《秦策四》载楚人黄歇说秦昭王曰:“先帝文王、庄王,王之身,三世而不接地于齐,以绝从亲之要。”《楚策一》“苏秦为赵合从说楚威王”,苏秦说楚威王曰:“秦之所害于天下莫如楚,楚强则秦弱,楚弱则秦强,此其势不两立。故为王至计莫如从亲以孤秦。大王不从亲,秦必起两军:一军出武关;一军下黔中。若此,则鄢、郢动矣。”又云:“故从亲,则诸侯割地以事楚;横合,则楚割地以事秦。”《楚策一》“张仪为秦破从连横”章,张仪说楚王:“凡天下所信约从亲坚者苏秦,封为武安君而相燕,即阴于燕王谋破齐共分其地。”《战国纵横家书》第13章亦载干(韩) (上日下寅)献书于齐说:“使从亲之国如带而□。齐秦虽立百帝,天下孰能禁之”等等。[23]
  东方六国合纵称为“从亲”,背弃了这种关系,在当时则被称为“负亲”,如《赵策四》“五国伐秦无功章”,还有如《赵策一》“张孟谈既固赵宗”载:“耕三年,韩、魏、齐、燕负亲以谋赵”。所以合纵各国在《战国策》中彼此互称兄弟,所谓“今从者,一天下,约为兄弟,刑白马以盟于洹水之上,以相坚也。”[24]从《战国策》的记载看,显然,秦是被排除在东方各国结成的这一集团之外,不被列于兄弟之国。[25]所以《战国策》记载东方国家合纵时,常又常称为“一纵”、“一天下”或“一”,许多时候即用“天下”一词来指代六国,俨然自成一统。这里,东方六国与秦彼此的分别与对立表现得十分明显。
  事实上,战国晚期东方各国以合纵这样的形式在军事上与秦对抗的运动,并非自始至终都存在,东方六国因与秦国在军事上对抗而被迫联盟的关系,也从没有使东方六国在政治和军事上结成过一个真正稳固的营垒,至于六国真正全部联合起来对抗秦国有效的军事行动也为数不多,六国与秦之间和、战迭存,六国彼此之间也是和、战不断。在风云诡谲(jue2)的战国晚期,任何政治、外交或军事上的联盟都显得那么短暂和不稳定。我们认为,“虎狼之秦”这一观念的产生,除了与秦有军事上对抗的因素外,还存在着非军事方面的因素,即六国对秦国文化的抵制和对抗。[26]“虎狼之秦”的观念,正表现了东方各国对秦国东侵在军事和文化上引起的双重恐慌。
  “合纵”运动在一个侧面,也可以说是在军事和文化双重因素的作用下,六国彼此结成的一种的关系。这也就是为什么只要东方国家一旦存在和秦国的对抗,“虎狼之秦”、“纵亲”、“一纵”等这一系列观念就跳跃而出。六国与秦在战国晚期军事方面的对抗,这里本文不作重点阐述,我们下面主要从六国在文化上对秦抵制的角度来加以讨论。
  纵观秦文化的发展,早期由于秦偏在西垂,与中原诸国交往较少,虽然周文化对秦的影响可能在西周初年即已开始,尤其在秦文公时代打败戎人“收周余民”及后来占有西周故地之后,秦对周文化有了更多的吸收和继承,但我们认为秦对周文化的最终吸收和继承不宜夸大。[27]在秦文化的发展中,真正发生重大变化是在战国中晚期,即秦孝公以后到始皇帝的这一时期,法家思想在秦得到贯彻和施行,秦国政、俗为之一大变。尤其是自商鞅变法之后,秦形成了和周文化传统截然不同的一种全新法家文化体系,人们所说的秦“刻薄寡恩”、“尚首功”、“虎狼之国”、“贪狼强力,寡义而趋利”(《淮南·要略》)的这些特征,正是产生于这一阶段。[28]至此,秦的文化(制度)已走向了一条与周文化不同的道路,到战国晚期,秦文化已发展成一种极端的文化,形成了以法治为基础的严厉特征。
  与秦国相比较,东方各国尤其如齐、鲁诸国,则较多的保留了周文化传统,它们可以说仍是周文化的继承者。在战国晚期频繁争战的背后,由于文化传统的差异,正是通过“虎狼之秦”、“纵亲”等这些观念,使我们已隐约看见六国与秦两种文化上的对垒。
  这种文化差异所表现出来的内容是多方面的,我们可从制度、思想学术、语言文字、宗教意识等多方面来加以考察。首先在制度上,与东方各国相较,秦一直没有实行严格的宗法制(其中最突出的是不实行嫡长子继承制),而宗法制正是周文化最重要的特征。战国以后虽然东方各国的宗法制渐趋衰落,但这一制度对东方各国的制度、意识形态、学术思想等等的影响仍是不容忽视。秦国却缺少严格的宗法制,没有血亲关系的分封制,而施行功利性的奖励军功封爵制,任贤而不任亲的做法也比东方各国鲜明,所以六国人在斥骂秦国时,说秦是“苟有利焉,不顾亲戚兄弟,若禽兽耳。此天下之所同知也,非所施厚积德也。故太后母也,而以忧死;穣侯舅也,功莫大焉,而竟逐之;两弟无罪,而再夺之国。”[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