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齐民要术》看少数民族对中国科技文化发展的贡献——《齐民要术》研究的一个新视角(一)

中国的传统经济文化是一个“多元交汇”的体系,少数民族对中国经济文化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这些贡献,有的尚保存在现存少数民族之中,如藏医、蒙族的天文学等,比较容易看得见、摸得着;有的已融化到华夏族或汉族科技文化的历史成果中,这就不那么容易能看得见、摸得着了。我们研究少数民族科技史,不但要注意前者,而且要把后者从历史的尘封中剔发出来,才能更全面、更准确地估量少数民族的历史贡献;后者是更为困难、也更有意义的任务。

《齐民要术》是人们所熟知的中国传统农业科学技术的经典,它产生汉族传统的活动中心——黄河流域中下游地区,它的作者贾思勰是汉族人。但它的内容不但包含了汉族人民的科技文化成果,也包含了汉族以外许多民族的科技文化成果。通过这个典型实例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古代各民族的文化是如何融汇在一起的,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少数民族对中国科技文化发展的贡献。下面从三个方面进行一些初步的分析。


一、少数民族育种和引种的成就


《齐民要术》卷十为“五谷、果蓏、菜茹中非中国物产者”,所谓“中国”是指黄河流域中下游汉族传统活动中心。因此,该卷所列将近二百种植物,除部分重复的以外,都应视为少数民族地区出产的栽培作物或野生植物。我曾以此为线索,研究我国少数民族首先驯化或引种的作物[1]。其实《齐民要术》前四卷论述种植业的有关篇章中,也包含不少这方面的材料,有些作物仅根据其名称或记述即能确知产于少数民族地区。例如,我国古代北方和西方少数民族泛称为“胡”。而《齐民要术》中产于“胡”地、冠以“胡”名的作物或品种就有十几个。兹把有关材料列为表1,并略加分析,作为对以前研究的一个补充:


表1《齐民要术》1—4卷所记产于少数民族地区的作物和品种

名称|记述内容|出处

胡谷|“竹叶青,一名胡谷。”(晚熟、耐水的粟品种中的一个)|种谷第三

白蛮黍|“按今俗有……白蛮黍……”(按,白蛮为西南地区的少数民族)|黍稷第四

辽东赤粱|《广志》曰:“有辽东赤粱,魏武帝尝以作粥”|粱秫第五

胡秫|《广志》曰:“……在胡秫,早熟及麦。”|粱秫第五

戎叔|《尔雅》曰:“戎叔之谓荏菽。”|大豆第六

矩豆|矩豆,苗近小豆,紫花,可为面,生朱提(今四川宜宾),建宁(今云南曲靖)。|大豆第六

高丽豆|今世大豆……黄高丽豆、黑高丽豆……大豆类也|大豆第六

|张揖《广雅》曰:“……胡豆,也。”(按,即豇豆)|大豆第六

胡豆|《本草经》云:“张骞出使外国,得胡豆。”
《广志》曰:“……胡豆,有青有黄者。”|大豆第六

麦|《广志》:“麦,似大麦,出凉州。”(按,凉州在河西走廊,当时为少数民族活动地区)|大小麦第十

旋麦|《广志》:“旋麦,三月种,八月熟,出西方。”(按,旋麦即春麦)|大小麦第十

蝉鸣稻|《广志》云:“南方有蝉鸣稻,七月熟。”|水稻第十一

盖下白稻|《广志》云:“有盖下白稻,正月种,五月获;获讫,其根茎复生,九月熟。”|水稻第十一

青芋稻、累子稻、白汉稻|《广志》云:“青芋稻,六月熟;累子稻、白汉稻,七月熟:此三稻,大而且长,米半寸,出益州。”|水稻第十一

胡麻|《汉书》,张骞外国得胡麻……|胡麻第十三

君子芋等14种|《广志》曰:“蜀汉既繁芋,民以为资。凡十四等:有君子芋,大如斗,魁如杵。有车毂芋,有锯子芋,旁巨芋,有青边芋,此四芋多子。有善谈芋,魁大如瓶,少子;叶如散盖,绀色;紫茎,长丈余;易熟,味长,芋之最善者也;叶可作羹臛,肥涩,得饮乃下。有蔓芋,缘枝生,大者次二三斤。有鸡子芋,色黄。有百果芋,魁大,子繁多,亩收百斛;种以百亩,以养彘。有早芋,七月熟。有九面芋,大而不美。有空芋,大而弱,使人易饥。有青芋、有素芋,子皆不可食,茎可为菹。凡此诸芋,皆可干腊,又可藏至夏食之。”|种芋第十六

百子芋|《广志》曰:“又百子芋,出叶俞县。”(叶俞县,汉置,在今云南大理县东北。)|种芋第十六

瓜州大瓜|《广志》曰:“瓜州大瓜,大如斛,出凉州。”《汉书.地理志》:“敦煌,古瓜州,地有美瓜。”|种瓜第十四

越瓜|种越瓜、胡瓜法|种瓜第十四

胡瓜|种越瓜、胡瓜法|种瓜第十四

苦叶瓠|《广志》曰:“朱崖(按,今海南岛)有苦叶瓠,其大者受斛余。”|种瓠第十四

胡葵|《广志》曰:“胡葵,其花紫赤。”|种葵第十七

胡蒜(大蒜)|《广志》曰:“蒜有胡蒜、小蒜。”王逸曰:“张骞周流异域,始得大蒜、葡萄、苜蓿。”《博物志》曰:“张骞使西域,得大蒜、胡荽。”延笃曰:“张骞大宛之蒜。”潘尼曰:“西域之蒜。”|种蒜第十九

胡荽|《博物志》曰:“张骞使西域,得大蒜、胡荽。”|种蒜第十九

胡葱|《广志》曰:“……有胡葱。”|种葱第二十一

罗勒(兰香)|兰香者,罗勒也;中国为石勒讳,故改。……韦弘《赋.叙》云:“罗勒者,生昆仑之丘,出西蛮之俗。”|种兰香第二十五

南夷之姜|潘尼曰:“南夷之姜”|种姜第二十七

楚葵|《尔雅》曰:“芹,楚葵也。”|种蘘荷、芹、第二十八

胡葸|……胡葸,子熟时收子。|种蘘荷、芹、第二十八

马芹子(胡芹)|马芹子,可以调蒜齑。《要术》卷九记食品制作和烹饪常用“胡芹”为调料,即此。|种蘘荷、芹、第二十八

苜蓿|《汉书.西域传》:“罽宾有苜蓿。”“大宛马,武帝时得其马。汉使采苜蓿种归,天子益种离宫别馆旁。”……|种苜蓿第二十九

西王母枣|《广志》曰:“……西王母枣,大如李核,三月熟……”《邺中记》:“石虎苑中有西王母枣,冬夏有叶,九月生花,十二月乃熟,三子一尺。”《西京杂记》:“……西王母枣”|种枣第三十三

氐枣|《广志》曰:“……又有氐枣……”|种枣第三十三

金城桃|《西京杂记》曰:“金城桃、胡桃,出西域,甘美可食。”|种桃柰第三十四

胡桃|《西京杂记》曰:“金城桃、胡桃,出西域,甘美可食。”|种桃柰第三十四

蒲萄|汉武帝使张骞至大宛,取蒲萄实,于离宫别馆旁尽种之。西域有蒲萄,蔓延,实并似蘡。|种桃柰第三十四

羌李|《西京杂记》曰:“有……羌李……”|种李第三十五

瀚海梨|《西京杂记》曰:“瀚海梨,出瀚海地,耐寒不枯。”|种梨第三十七

胡栗,溯滨之栗|蔡伯喈曰:“有胡栗。”王逸曰:“溯滨之栗。”|种栗第三十八

冬成柰|魏明帝时,诸王朝,夜赐冬成柰一奁。陈思王《谢》曰:“柰以夏熟,今则冬生;物以非时为珍,恩以绝口为厚。”《诏》曰:“此柰从凉州来。”|柰、林檎第三十九

胡畔之杮|左思曰:“胡畔之杮。”|种杮第四十

安石榴|陆机曰:“张骞为汉使外国十八年,得涂林,涂林,安石榴也。”|安石榴第四十一

胡椒|《广志》曰:“胡椒出西域。”|种椒第四十三

陇西紫草|《广志》曰:“陇西紫草,染紫之上者。”|种紫草第五十四

上述材料大体包含了以下三种情况:

一是原产少数民族地区的作物和由这些少数民族育成的作物品种。例如,“戎菽”就是东北民族驯化和培育的大豆的品系。《要术》引《尔雅》曰:“戎叔之谓荏菽。”今本《尔雅》作“戎菽”,“菽”是大豆的古称。郭璞注《尔雅》谓“戎菽”即胡豆。孙炎、樊光、犍为舍人、李巡也认为是胡豆。按《逸周书.王会解》说周成王时北方民族的贡品中有“山戎戎菽”。《管子.戒》载齐桓公“北伐山戎,出冬葱及戎菽,布之天下”。山戎是东胡族系的一支,春秋初年活动在燕国之北。可见,“戎菽”是山戎族驯化和培育的一个大豆品系,人们着眼于山戎的族属,把“戎菽”称为“胡豆”。类似的还有产于西南民族地区的“矩豆”和、从高丽引进的“高丽豆”。《要术》又记载了也泛称为“胡豆”的少数民族地区出产的杂豆[2]。又如,水稻是南方百越族系先民首先驯化的,《要术》记载了不少水稻品种就是出在南方,如《要术》引《广志》:“南方有蝉鸣稻,七月熟。”这里的“南方”指岭南,“蝉鸣稻”就是岭南越人选育的早熟水稻品种。“盖下白稻”是我国迄今首见的再生稻,从其“正月种,五月获”看,也应是南方民族首先育成的。原产少数民族地区的蔬菜,有被称为“楚葵”的芹菜,被称为“越瓜”的甜瓜,以及“西域之蒜”(亦称“胡蒜”)“南夷之姜”等。此外,还有产于西部地区的“胡椒”、苜蓿等。“胡芹”则是胡人种植的用作调料的蔬菜,中原人况以芹菜而名之,恰如芹菜之名“楚葵”。

二是原产中原,传至少数民族地区并育成新的品种的。如粟黍是中原华夏族先民所驯化的,传到北方和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后,育成适应各地风土条件的品种,《要术》中有“胡谷”、“胡秫”、“辽东赤粱”、“白蛮黍”等记载。葵是古代中原地区的主要蔬菜,桃、李和枣是原产我国华北地区的水果,《要术》中所记“胡葵”、“胡桃”[3]、“羌李”、“氐枣”、“西王母枣”[4]等,当系这些蔬菜和果树传到胡地后育成的新品种。又有在少数民族地区辗转传播形成新品种的。如“柰”(绵苹果)原产我国新疆地区,东传首先到达河西走廊,魏晋南北朝时河西走廊已成为柰的中心产区,并育成“冬成柰”——一种体大味美的绵苹果新品种。

三是原产外国的作物或品种,首先传到少数民族地区后再引进中原,或在少数民族地区形成新的品系。例如原产南部非洲热带草原的芝麻,首先传入我国西北少数民族地区[5],再由西北地区传入中原,故有“胡麻”之称。西汉以来已在中原地区种植,我国从此才有了大田油料作物。《要术》:“《汉书》,张骞使外国得胡麻。”沈括《梦溪笔谈》说:“胡麻直是今油麻。……张骞始自大宛得油麻之种,亦谓之麻,故以胡麻别之,谓汉麻为大麻也。”与此相类的还有起源印度北部、锡金等地的胡瓜(黄瓜)[6],起源地中海、里海地区的葡萄,从安息(今伊朗)传来的安石榴等。原产地中海沿岸和中亚的胡荽(芫荽),是西北部游牧人喜爱的调料[7],胡荽与游牧人的这种饮食习惯一同传入中原,《要术》中有种胡荽专篇,是一种获利颇丰商品性生产。小麦是原产西亚冬雨区的越年生作物,通过中国西部新疆河湟一线传到中原。在中国西部地区的传播中,产生了春播秋收的“旋麦”和类似大麦的“麦”,见于《要术》所引《广志》。又,《要术》引《西京杂记》曰:“瀚海梨,出瀚海地,耐寒不枯。”瀚海梨可能就是新疆梨,据俞德浚研究,新疆梨是“中国梨和西洋梨自然杂交的产物”[8]。这样说来,它是中西文化交流在新疆地区的结晶。

从以上情况看,中国历史上的科技文化,是在两种不同的文化交流中向前发展的:一种是国内各地区各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另一种是中国与外国之间的文化交流。前一种文化交流,少数民族扮演了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而后一种文化交流也往往以少数民族为中介。总之,在两种文化交流中,少数民族都为中国科技文化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应该指出,上述材料只是在《齐民要术》中一个特定范围(1—4卷)内抽取出来的,它没有包括卷十中的大量材料,即使在卷1—4中,有些材料由于没有在名字或直接记述中反映它与少数民族的关系,我们暂时把它们舍弃了[9]。因此,这些材料所反映的是极不全面的。事实上《齐民要术》所记述的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园艺作物,多半或出产于少数民族地区,或与少数民族有这样那样的瓜葛。但是,即使这样不完全的材料,也已经说明了不少问题,那么,少数民族对中华农业文明所作的重大贡献和它所产生的巨大影响,还有什么可以怀疑的呢!


二、少数民族畜牧文化和畜牧技术对中原的影响


魏晋南北朝时期是我国历史上民族融合的重要时期,许多发源于北方草原的原游牧民族相继进入中原,他们带来了北方牧区的畜牧文化和畜牧技术,对中国科技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在《齐民要术》中有明显的反映。

《齐民要术》内容以种植业为主,实行多种经营,反映了黄河流域中下游农区传统的生产结构。值得注意的是《齐民要术》中有讲述畜牧生产的专门的一卷(第六卷),虽然只是全书10卷中的1卷,但在中国古代综合性农书中却是空前的,也几乎是绝后的。

《齐民要术》第六卷提到的牲畜种类有牛、马、驴、骡、羊、猪、鸡、鹅、鸭,另外还谈到了养鱼。与中原地区先秦时代即已定型的“六畜”(马、牛、羊、猪、犬、鸡)[10]相比,增加了4种,减少了1种。

增加的4种中,鹅、鸭是中原人自己驯化的,先秦文献中已有记载。但当时似乎仍在驯化过程中,魏晋南北朝成为重要的家禽,后世与鸡合称“三鸟”。另外两种是原产北方草原的驴、骡,先秦时期亦已引进中原,但直到汉初仍是珍奇动物,司马迁称之为“奇畜”(《史记.匈奴列传》),随着农区和牧区这两大经济文化区的形成和经济文化交流的日益频繁,两汉中期以后,驴、骡“衔尾入塞”(《盐铁论》语)。到东汉后期,驴已成为“上下山谷”的习见牲畜[11]。魏晋时驴、骡广泛用于运输。《齐民要术》把它们和牛、马放在一起论述,说明它们在中原已经由“奇畜”变为“常畜”了。对于这个问题,近人已有不少论述。

在《齐民要术》中,狗(犬)从主要牲畜种类中消失,这也和牧区文化的影响有关,需要作些说明。狗是我国最早驯化的动物,其时间可以追溯到采猎经济时代,它最初是人们助猎的工具。进入农业时代,狗的用途在不同地区发生了分化。北方草原逐渐形成牧区,狗继续被作为助猎的工具,又增加了保护畜群的功能,成为“牧羊犬”。《荀子.王制》:“北海则有走马吠犬焉,而中国得而畜使之。”这种与“走马”相提并论的“吠犬”,应该主要是用于牧猎的[12]。《穆天子传》中有所谓“守犬”,更是突显了北方草原地区的狗保卫畜群的职能。黄河流域中下游农耕类型经济形成后,采猎在经济生活中的比重越来越小,狗也就由主要是助猎工具转化为主要供食用的家畜。先秦古籍中屡屡提到供食用的与“稻粱”并称的“刍豢”,其中“刍”指牛羊等食草动物,“豢”指犬猪等杂食动物。[13]《孟子.梁惠王上》:“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把狗和猪、鸡同列为肉畜。比较集中反映先秦食俗的《礼记.内则》,也把狗和牛羊猪等一起作为肉食的来源,提出“牛宜稌,羊宜黍,豕宜稷,犬宜粱,雁宜麦,鱼宜菰”的肉类与谷物搭配的模式[14],它列举的各种食品中有“犬羹”和狗肝炙制的“肝膋”。狗还可以作祭品,用作祭品的狗称为“献”。《说文》:“宗庙犬名羹献,犬肥者以献之。”《礼记.曲礼》:“凡祭宗庙之礼……羊曰柔毛,鸡曰翰音,犬曰羹献。”在战国秦汉中原人的心目中,狗肉是一种美味,枚乘《七发》载吴客说楚太子,遍列名珍美食,其中就有“肥狗之和,冒(芼)以山肤(石耳)”,大概是石耳炖狗肉吧。[15]战国秦汉城市中不乏做狗肉生意的“狗屠”。如战国大侠聂政,曾“客游以为狗屠”[16],跟随刘邦起义的樊哙,也是“狗屠”出身[17]。汉代画像砖石的庖厨图中多出现屠狗的场面。中国农业博物馆编的《汉代农业画像砖石》中收录了包含屠宰内容的庖厨图10幅,其中7幅描绘了屠狗的场面[18]。《盐铁论.散不足》谈到汉代市场上“屠羊杀狗”,并有经过处理的熟狗肉片——“狗”[19]出售。与此同时,人们积累了关于食狗肉宜忌的知识[20]。在这种情况下,养狗业是比较兴盛的。正如《墨子.天志上》:所说:“四海之内,粒食人民,莫不犓牛羊,豢犬彘。”即使曹魏初年,农村养狗为畜尚较普遍。[21]不过,晋代食羊饮酪之风已在中原逐渐流行(参见下节),后来北方的游牧人大批进入中原,更加速了风气的这种转变。草原牧民崇尚食羊,基本上不食狗肉,即使饲养狗也主要是为了助牧、助猎和守卫。这在相当程度上改变了中原人的消费习惯。《齐民要术》的第七、八、九卷专门论述食品加工和烹饪技术,加上第六卷的《养羊第五十七》对酪酥制作方法的详细介绍,可以说是第一次对我国饮食文化作了系统总结;其中所载的肉乳类食物原料,以羊最为显赫,狗则处于无足轻重的地位。据我的粗略统计,《齐民要术》所载含有动物原料的121种食品或菜肴中,以羊为主料或配料的有39种,约占1/3,居于各种动物原料的首位。不但羊肉可作肉酱、腊脯、烤炙、蒸缹、羹臛的主要原料,羊肝、羊肺、羊排、羊蹄、羊肠、羊百叶、羊血可制作专门的菜肴,羊肉还是多种食品和菜肴(如烧饼、细环饼、鸭臛、鳖臛、缹瓜瓠、缹菌等)的重要配料,连羊乳、羊脂、羊髓、羊骨汤都派上了用场。以狗为原料的食品仅一见,即上文已经提到的“犬”,而且这条材料是引述《食经》的。《食经》作者不详,学界存在不同认识[22],但无论如何,“犬”汉代已经出现,《齐民要术》引述它的意义主要是保存历史资料。这和《礼记.内则》的记述大异其趣。可见在草原游牧民族影响下中原人饮食习俗发生了重大变化。北朝时期,羊的显赫地位还反映在礼俗上。当时以羊为赏赐,如北齐时高欢一次赐予司马子如羊500头,高洋也一次赐予平鉴羊200头[23]。北齐的聘礼中的家畜,亦以羊为主[24]。北魏、北齐政府鼓励生育的政策规定,“生两男者,赏羊五口”[25]。与此同时,羊代替了狗在屠宰市场上“担纲”。北周庾信《答移市教》曰:“昔张楷硕儒,尚移弘农之市……圣德谦虚,未忘喧湫,欲令吹箫舞鹤,还反旧廛,卖卜屠羊,请辞新阓,而交贸之党好留,豳岐之众难遣。”[26]以“吹箫舞鹤”和“卖卜屠羊”来代表市中百业和芸芸众生,可见屠羊在当时的市中占有重要地位,是屠宰业的主体。北朝仍然有养狗的,如《魏书》卷48《高允传》载,监国太子拓拔晃“营立私田,畜养鸡犬,乃至贩酤市廛,与民争利”。高级贵族尚如此,何论民间?不过,我们还没有发现北朝有“狗屠”的。时人谓:“譬之畜狗,本取其吠。”[27]可见,养狗主要不是为了吃肉。本来这也是游牧人的传统,在游牧时代,狗虽然不象牛羊一样要大量繁殖,但作为“守犬”在畜牧生产中仍占有一定地位,游牧人进入中原以后,游牧生活逐步被农耕生活所取代,而食羊饮酪的习惯却延续下来。狗既失去昔日在游牧生产中的地位,而中原人原来食狗的习惯又被游牧人食羊的习惯所排斥,养狗主要用于看家和娱乐性的狩,它在社会生产方面的意义已经不大。正因为如此,《齐民要术》没有把狗列入畜牧卷之中。狗由此退出了主要牲畜的行列,并从此不入主要畜牧生产之“流”。虽然《齐民要术》也多次谈到“六畜”,但这只是历史语言的延续,在贾思勰的心目中,主要牲畜实际上是不包括狗的。这是少数民族文化对中原文化发生影响的一个显例,也是中国历史上消费反作用于生产的一个显例。尊羊抑犬的食俗形成后,甚至出现了“挂羊头卖狗肉”、“狗肉上不了盘”之类的俗语。南方的情形与此不同,这里本来有吃狗的传统。当年越王句践奖励生育,生男的奖励一壸酒,一只犬,生女的奖励一壸酒,一只猪[28];狗的地位在猪之上。《论衡.定贤》也有“彭蠡之滨,以鱼食犬豕”的记载。随着中原人的大量南移,吃狗肉的习惯在南方更加流行起来。如宋齐之间的王则敬就曾“屠狗商贩,遍于三吴”[29]。有的学者根据《太平御览》、《艺文类聚》所载有关狗的材料作了地区分布的统计分析,指出汉代多在北方,而魏晋南北朝多在南方,正是这种变化的反映[30]。吃狗肉的习惯后来在南方长久地保存了下来。现在“南风北渐”,“花江狗肉”的招牌在北京随处可见;殊不知,正宗吃狗肉的,正是原来长江以北的中原人哩!

《齐民要术》畜牧卷所载牲畜的排列次序虽然是牛、马、驴、骡、羊、猪、鸡、鹅、鸭,但其内容的比重却和这一次序并不一致。据游修龄先生的统计,《齐民要术》中叙述马的字数占全部畜牧字数的45.5%,羊占25.75%,马和羊合占71.20%,是绝对多数。牛的数字仅和鸡、鹅、鸭一样,只各占6.06%。猪居末位,仅占3.93%。因而,按字数多少的次序是:马、羊、牛、鸡、鹅、鸭、猪,驴、骡附在马中叙述。前一种排列保留了农区传统畜牧生产结构的某些特点,后一种排列却深深地打上了北方草原畜牧文化影响的烙印。[31]

《齐民要术》专门介绍了“驴马牛羊收犊、子、驹、羔法”:

常于市上伺候,见含重欲生者,辄买取。……乳母好,堪为种产者,因留之以为种,恶者还卖,不失本价,坐嬴驹犊。还更买怀孕者。一岁之中,牛马驴得两番,羊得四倍。羊羔腊月正月生者,留以作种;余月生者,剩而卖之。用两万钱为羊本,必岁收千口。所留之种,率皆精好,与世间殊绝,不可同日而语之。……(《养羊第五十七》)

这种依靠购买怀孕母畜来繁殖畜群的办法,是中原地区快速发展畜牧生产的一条途径,是贾思勰为经营商品性畜牧业的地主所提供的精明筹划;它的前提是存在一个繁荣的牲畜市场。能够经常供应这样充足的包括母畜在内的牲畜的市场,其来源应是牧区,这是在游牧人进入中原的条件下农牧区经济文化交流更为经常和频繁的一种反映。

在这样的情况下,《齐民要术》畜牧卷所载的畜牧生产技术、相畜术和畜病防治技术,应该包含了牧区人民丰富的经验在内的,而且比重不应太少。由于少数民族的经验和汉族人民的经验已经融合在一起,现在很难把它们区分开来了。不过还是有迹象可寻的。如,马和驴杂交后代骡的培育成功,是北方草原民族的一项重大贡献。《逸周书.王会解》载商初伊尹为“四方朝献令”,规定正北方方国的献物中有“駃騠”,即以马为父本的骡。上面谈到,从战国至魏晋,传入中原的骡从“奇畜”变为常畜,至《齐民要术》第一次系统记述了马驴杂交培育骡的方法和有关技术原则,这是牧区人民长期实践经验的一次总结,当与大批游牧人南进有关。又如,《齐民要术》提倡养羊应“常留腊月、正月生者为种”,并指出,选择冬羔作种,可以使怀孕母畜处于秋草正肥之时,从而“肤躯充满”,有丰富的乳汁来抚育冬羔,开春“母乳适尽”时,如能接上春草,从而使母肥子壮,达到“极佳”的效果[32]。其基本精神是牲畜繁育与牧场环境季节变化的关系。这显然是牧区人民实践中得出的经验,当然不排除有汉族人民的经验在内,但起码是以牧区经验为基础的。《齐民要术.养羊第五十七》称羊脓鼻、口颊生疮为“可妒浑”,无疑是胡语的音译;这不过是牧区与农区科技文化交流融合过程中偶尔留下的痕迹而已。少数民族的农牧业科技文化成果,已经融合到汉族的农牧业文化之中而被历史抹平了痕迹的,应该是更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