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关键词:外币清算 网络化系统 清算业务
论文摘要:长期以来,外币清算业务表现出"条块分割"、外币清算的覆盖面狭窄、网络化程度较低等缺陷,系统建设远滞后于实际需求。文章认为应借鉴成功经验,利用相关资源,研发新一代网络化外币清算系统用于实际,从而大幅提高效率、提升水平,适应需求、改变现状。建立新一代网络化外币清算系统旨在体制、机制、方法、技术、手段方面有所突破与创新,以满足实际业务之需。
一、目前外币清算系统的现状
目前,外币清算系统还存在许多欠缺。经过1998年的清理整顿,全国仅留下8家省级外汇局在继续进行外币清算,其他多数省级外汇局早已停办外币清算业务;停办外币清算业务的省份,需要进行的外币清算业务,须由各商业银行自行设法解决。在许多空缺外币清算业务的省级外汇局辖内,目前各主体单位采用的外币清算模式为:各商业银行系统内外币联行清算;各商业银行通过境外代理行进行外币清算;各商业银行包括外资银行通过中国银行进行外币清算;商业银行之间的直接清算等。由于没有统一的清算系统和共同账户行,各商业银行自找门路,为解决跨行之间的债务关系的清算,在境内、外开立了多种账户。由于币种关系,与之对应的账户甚至多达数十来个,结果造成了资金的分割和信息的不完整。在多数地区,外汇局停办了外币清算业务后,在辖区内统一的外币清算系统实际为空缺的情况下,各主体单位的外币清算业务进行相当不便,外币清算系统建设进程受到严重影响。
就保留下来的8家由外汇局所进行外币清算业务的现状来看,情况也不很理想。虽然能解决局部范围内的(如某个市)外币资金清算事项,但各商业银行之间的清算还是通过跑单的方式,在当地外汇局外币清算中心进场交换集中清算。主要问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清算系统为单机使用、还很少实行连网操作;其二,即使实现某个市的连网外币清算操作,实现全省连网的也不多;第三,在用的外币清算系统本身为多年前开发的软件产品,清算币种较少,只能进行美元、港币2种币别清算,其他币种在该系统中无法实行清算;第四,各商业银行安排清算交换人员,每天手提单证到外汇局集中进行交换和清算;第五,目前外汇局进行的外币清算系统,其实也只能做到手工与计算机相结合的半自动程度,一般只是每天上午清算一次,下午如有外币清算业务,必须由商业银行交换员再跑一趟外汇局,并进行完全意义上的人工清算。
截止到2007年底,国家外汇储备余额达1.53万亿美元。在继续进行外币清算业务的外汇分局辖区内,现有的部分外币清算系统已不太适应实际需求,从现实情况分析即使被保留下来,其现状也落后于当今时代发展的客观需要;而停办外币清算业务的许多省级外汇分局,在该地区无独立畅通外币清算渠道的商业银行、农村商行等,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则更多。解决存在的问题及不足,才能适应经济发展和满足实际业务需求,建设新一代网络化外币清算系统不仅需要,而且已经迫在眉睫。
二、新一代外币清算系统理设目标
建立怎样的外币清算系统,才能够解决外币清算中的那些业务问题?外币清算系统要达到什么样的目标?解决这些问题要有清晰的思路、超前的意识、严密的规划和可行的措施。应当采用现有高新技术,以计算机网络为基准,走出一条起点高、业务处理功能全、通用性好、容易扩充和推广的,适合各类用户实际业务需要的外币清算系统的路子。新一代网络化外币清算系统建设应达以下目标。
(一)建成满足各类用户业务需要的外币清算系统
建设新一代网络化外币清算系统,应遵循节省成本、加快速度、广泛满足各类用户实际业务需要的原则。系统要以网络为基准,添置所需的硬件设备,单独开发外币清算软件,作为又好有快地建设外币清算系统的选择。满足股份制银行用户、外资银行用户、城市商业银行用户、农村商业银行用户等各类主体实际外币清算业务的需要。系统建设规模应以经济区、大区行或省级为宜,设立外币清算中心,来负责清算事项。提供辖内下属清算主体接人清算系统连网接口,实现区域间的网上外币清算。
(二)通过计算机网络,连接主体单位的外币清算终端,进行实时外币清算
新一代外币清算系统,应节省系统建设资金,缩短系统建设周期,给用户提供在网上实行外币清算的便利,使得清算主体可在足不出户情况下实现远程清算的目标。过去跑单、限时的做法应当弃之,为清算主体提供高效、便捷、实时的外币清算系统一站式服务。具备外币清算业务资格的主体,提出申请,经相关机构获准后,清算设备直接接人外币清算系统。用户通过网络,连接外币清算业务的计算机,进行实时外币资金清算。接人系统的方法务求方便易行,管理务必严格规范。若接人系统很麻烦,推广使用会受限制;管理跟不上,系统效率受影响。清算时间应当根据业务量和各个时期的实际需要来制定,常规情况应保证上班时间8小时能够随时清算;视实际业务需要,进而可以扩大到12小时、16小时、甚至24小时的清算服务。清算币种应扩大到8个以上,使之与交易中心、的外币对相适应。
(三)外币清算资金实行一级账户管理,增强资金运用和安全
建立和完善外币清算资金运作制度和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清算主体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对清算主体的外币资金实行集中管理,由外币清算中心统一对外,集中开立各币种境外账户,形成清算资金的一级账户管理。清算资金风险的防范机制落实到位,责任到人,确保安全;建立可行、有效的应急预案,实行外币清算风险保证金制度,严防不测。利用MIS(ManagefnentInformationSystem)系统的账户管理子系统、外币清算资金的一级账户,监测外汇资金跨境流动。把外币清算资金的一级账户与账户管理子系统结合管理,对防范外汇资金风险会更有效。建立统一账户,对资金人账时间、人账资金可运用时隔、资金转移的不可撤回程度要有具体规定;对清算过程中各方可能产生的风险应有控制措施,采用必要的干预手段,防止风险扩散或蔓延。外币资金的流动性将影响清算系统的效率,流动性过低,清算账户余额不足支付,将会影响支付业务的及时处理和社会资金的周转;流动性过高,清算账户保留大量余额,将会影响参与者的资金运用成本,影响商业银行的获利水平及社会资金的运用。另外,应为系统参与者提供日间融资便利,一般采用质押融资或日间透支两种机制;但这两种机制的实行都需要中央银行的许可和参与,需有相关的配套政策。
(四)健全系统功能,全方位服务于清算主体
设置外币清算系统规范的查询服务功能,给予一事一查、归类查询、查复的选择,杜绝由延误查询查复产生的经济纠纷。处理收付往来中发生错收错付事项,解决由此引申的理赔事务。清算系统的功能中需设置流动性风险控制,对清算账户不足支付的业务,采取日间排队或日终退回处理。付款指令执行中发生的各种问题,付款行或收款行提出的各种业务网上查询,及电话、传真和E-mail等发来的查询,均应负责接收与查询并及时予以回复,限时解决问题,坚持当日查询当日答复。遵循查询查复理赔规则和CHIPS等系统的有关规定;负责解决并索赔收付款迟付、迟收或退款等各项费用。为清算主体和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保障清算事项资金链的畅通和安全。做好资金流量、流向的统计分析和对外币清算业务的服务与管理,配合国家外汇政策,提供相关的数据。为客户提供清算便利,全方位服务于清算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