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企业在中国》白皮书:知识产权(一)

1980年3月,中国正式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从此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立法方面不断取得进步。美国商会对中国设立知识产权局表示欢迎,希望尽快公布该机构的权限。然而,中外知识产权所有人都面临日益猖獗的侵犯知识产权问题,特别是造假、侵犯版权、盗版软件及盗用互联网域名等。

立法

  中国的立法机构正在对《商标法》、《专利法》和《版权法》进行修改。这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希望健全其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以使其符合《世界贸易组织关于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问题协议》和其他国际标准,包括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条约的要求。美国商会愿与中国政府有关部门交流对修改草案的非正式看法。

  美国公司希望中国制订一部全国性法律,象广东省颁布的一项法规那样,对造假和侵犯知识产权处以更高罚金,而且规定更多实施细则,由工商局、技术监督局、版权局及公安局负责实施。目前中国急需统一全国各省各类侵权案件的知识产权保护法规的实施细则及罚款数额,尤其是假冒和盗版案件。

造假

  美国商会敦促中国政府修改现行的知识产权法规和《刑法》,加强政府和知识产权所有者所能运用的打假措施。应修改刑事责任的标准以利刑事诉讼,还应提高行政/民事案件中的赔偿标准,使知识产权所有者能更多地收回其行使权利的成本。此外,如企业界同时采取民事和行政措施来打击假冒行为,效果会更好。

版权

  中国的《版权法》必须修改才能与世贸组织相关原则相一致。美国商会敦促中国政府加大实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艺术家和唱片条约》的执法力度。

  在软件行业,目前中国尚未制订针对企业最终用户盗版行为的明确办法。美国公司迫切希望国家版权局就如何解决这一严重问题发布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