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演义》的尚理倾向及其成因(一)

中国古代士人大都抱有深刻的政治理想,其突出的人生特征就是热衷将个人价值投注于天下国家。他们非常愿意将儒家所设定的人生进取程式,即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付诸实践。在这样的人生进取过程中,士人也随之树立起“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的人文情怀。尽管在中国古代一般的哲学著作或其他门类著作的表述里,这两方面内容的情怀往往相提并论,但在实践中,古代士人却大多侧重于“兼济天下”。其主要表现便是大多数士人尽管没有“达”,但兼济天下的志向却未曾泯灭。易言之,绝大多数古代士人即使政治进取受挫,甚至绝望之际,也还是怀着“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或“位卑未敢忘忧国”的沉重使命感。值得注意的是,古代士人在“达”与未“达”的不同人生程途中,“兼济天下”情怀的表现方式和手段也因之有所不同:“达”的士人更多地以政治业绩和功勋加以体现,而未“达”士人则更多地以诗、词、文、赋加以表现。随着中国古代文学题材的增加,古代小说也逐渐成为体现士人人文情怀的方式与手段,而《三国演义》就是这方面的开端。

从题材性质和故事主要内容看,《三国演义》是一部历史题材小说。一般说来,在这类题材作品创作中,作者的人文情怀的表达相对困难;尽管如此,作者还是非常成功而明确地体现出了特定的人文情怀,主要是尚理倾向。

一、《三国演义》的尚理倾向

所谓尚理倾向是指小说作者通过人物性格刻画、故事情节描述,以及创作动机的表露所体现出的崇尚理学思想精神的态度。其中的“理”主要是指宋代以来理学家在其思想主张和学术努力过程中所宣扬的“天理”,其根本内容就是遵守、坚持和实行忠、义、孝、爱、悌一类道德、思想与观念。《三国演义》作为一部带有突出尚理倾向的小说,所表现出的思想精神态度也主要是对这些内容的推崇与张扬。

1、拥刘反曹:对君臣纲常的推崇和坚持

从作品的基本思想主题上看,《三国演义》是拥刘反曹的,并以此基本倾向表现了对封建君臣纲常的推崇和坚持。在该书成书之前,演绎三国故事的文本甚多,除《三国志》等历史著作外,还有《英雄记》、《曹瞒传》等稗史,以及诸如《三国志平话》和三国杂剧等文学作品。从文本主题思想的角度看,这些文本在拥刘反曹或拥曹反刘上并未确定,视西蜀与视曹魏为汉室合法继承者的观念都间或有之;可是《三国演义》却把这个尚在游移的问题一锤定音。该书以生动的形象塑造和大量的主观性描写,以及情节结构布局等方面的努力将拥刘反曹这一主题思想作了坚实的固定。

这首先表现在作者人物形象塑造方面的倾向性,即打破历史真实的局限而明确加入主观态度。在历史真实层面上,曹操无疑是三国之际最杰出的英雄。面对当时战乱频仍、哀鸿遍野的社会现状,只有他才切实地采取了政治上的大努力。曹操的人才思想是他作为大英雄的另一展现方面,尽管当时许多军阀都懂得“得人者昌,失人者灭”道理,但在思想意识和实际操作上,没有谁比得上曹操的力度。在思想观念上,他提出只要有治国用兵之术,即使不忠不孝之人,也可为用。但在《三国演义》里,曹操却受到了丑化。这主要体现在作品对曹操形象奸诈特征的类型化塑造。《三国演义》中的曹操之奸诈是与生俱来的,而且为了突出这一点,作者还以刘备与生俱来的仁厚品格做了反衬。两者近乎天生的道德品行与人生境界的反差,使拥刘反曹的倾向十分鲜明。所以在塑造曹操这一形象过程中,《三国演义》明显地表现出这样的意图:用叙述把情节和人物压缩到一个单一的目的:即解释一个在作者看来是最为重要的主题:拥刘反曹。

结构布局上故事比重向刘备集团倾斜,是该书拥刘反曹的又一主要体现点。《三国演义》是个一百二十回的长篇故事,关于该书的故事布局比重,很早就有学者称之为“黄金分割”。在这个堪称美学原则的故事比重分配中,刘备集团所占的比重显然是最大的。除了开宗明义地把“桃园结义”展示给读者外,曹操的人生之旅只坚持到78回,但与曹操几乎同时的诸葛亮及其所主持的蜀国事业却一直支持到116回。这尽管有历史事实的制约,但小说作者的刻意分配不能不说是起了决定性作用。这样做法的最合乎情理的解释就是作者思想中突出的拥刘反曹态度。

三是细节刻画。细节描写是突出人物性格的最好方式,因此《三国演义》的作者在这方面也倾其笔力。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他通过这样的方式尽力地刻画了刘备的忠厚仁德、曹操的奸险狡诈。在人们所熟知的刘备三顾茅庐、拒绝接受换去不祥之马等细节,尤其是他在做了蜀汉皇帝以后,为了给二弟关羽报仇雪恨,他不惜以衰老残年向东吴用兵,以此兑现自己当年结义之际的人生承诺,其仁厚忠恳的品格颇为突出。在对曹操品格的描写中,作者也很注意细节方面的刻画,但其出发点却是突出他的奸诈:写了他幼年即以智术抑制叔父对他的管教、逃跑途中自私而残忍地杀害吕伯奢全家、行军路上割发代首、为了稳定军心而借监粮官的头,以及因为嫉妒杀掉杨修,还有死后堆成72座疑冢来混淆世人耳目。这些细节委实把一个奸诈的曹操突出地树立在读者的面前。

拥刘反曹表面上是个政治态度,但本质上却是对封建纲常的坚持。在《三国演义》的作者看来,刘备虽然崛起草莽,但他是汉室皇族中山靖王之后,在血统上具备继承刘汉王室的资格,而曹操尽管“挟天子以令诸侯”,位为丞相,从血统和政治操作的角度却是汉贼。因之拥刘反曹的实质,在作者那里是对君臣伦理的严明,对汉室正统的坚持。

2、夸写刘关张结义:对忠义的祟尚和弘扬

《三国演义》尚理倾向的又一方面是,通过夸张地描写刘关张的结义而表现出对于忠义的崇尚和弘扬。为了使刘关张这种结义兄弟之情引人注目,作者特意地将“宴桃园豪杰三结义”放置小说开头,给读者造成开门见山的视觉。在作者看来,这种没有背景、没有前提,借助偶然机遇所建构的友情更有张扬的价值和意义。因此,在描述上作者是尽其所能地将三人的“义”写得淋漓尽致:为了“义”,三人中的任何一个都可以不计得失,放弃富贵,甚至舍弃生命,真正作到了生死与共。

先是写张飞不能忍受督邮对于刘备的羞辱和鄙视,愤而鞭打督邮。这件事的潜在意义是,为了兄弟间的感情,张飞完全可以不计后果。既而,又写了刘关张三人以战吕布的方式巩固了友谊。“三英战吕布”在《三国演义》里不仅仅是一次英雄群体的亮相,从刘关张三人关系上看,它还是一次生死关头对结义友情的深化与巩固。

夸张地描写关羽对“忠义”的恪守,是该书崇尚封建纲常倾向的突出表现。关羽与刘、张结交后,就把自己的一切投放到刘备集团事业中来,在这个当初还非常渺茫的事业上,他执着地奉献着。被曹操俘虏后,他不背与刘备的君臣之礼,一旦得到刘备在河北的信息,便毫无犹豫地放弃曹操所给予的待遇,坚决地千里寻兄,做出了挂印封金、过关斩将这样令人震撼的事情。而他在华容道放走曹操则更主要的是他品格中的“义”所产生的作用。

当然更动人的描写,还是第八十一回所描述的刘备在做了蜀汉皇帝以后,不顾一切地为弟弟关羽报仇。一国之君能作到念念不忘兄弟间几十年前所结交的友谊,似是对“义”的更高程度的张扬。

3、谆谆教诲读者:对理学家道德说教传统的继承

《三国演义》的尚理倾向还突出地表现在热衷对读者的教诲。小说作品所体现的对读者实施教诲的内容是多方面的,既有政治理想、道德伦理,也有历史规律、人格品行,甚至还包括一定的军事谋略。作品对“忠义”的崇尚、对刘关张生死情谊的夸张渲染体现为道德伦理教育;亲贤臣,远小人的君主取舍而关乎国家政治兴亡之故事描写,显然是政治理想方面的教导;至于精心描述那些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的策略,也一定程度地包含军事谋略教育意味。其中,尤以人格教诲为突出。

就人格品行教诲而言,《三国演义》是把谦虚、谨慎当作最高性格境界的。所以在作者的描写中,凡是骄傲自大的人,其下场多是可悲的;尤其是作者在对将帅的描写中,更突出地表现着这一点。书中以关羽为首,写了一大批将帅因为骄傲自大而自取灭亡或导致战争失败。大至曹操、周瑜、刘备,中至夏侯渊、曹休、曹真、张邰,小至秦琪,无不如此。所以,尽管《三国演义》在关羽的塑造里蕴涵了复杂的文化思想,但主要的一点却是明确的,那就是以此表达作者的戒骄戒躁的人格理想,并寄托出深刻的教导人生意向。

以小说教育读者在中国古代小说史上业已造成传统,这一传统来自理学家的道德说教传统。《三国演义》作者热衷从社会、政治、人生及道德伦理等方面教育读者,所继承的就主要是理学家的这一行为传统。

二、明初社会思潮与社会生活尚理风貌

造成《三国演义》突出尚理倾向的根因在于当时社会浓郁的理学思潮,以及这一思潮影响下生活方面突出的尚理风气。

作为特定历史时期的社会思潮,理学对当时社会的政治和各种社会意识层面均有很大影响,而对文学的影响尤为深巨。就后者而言,明初社会思潮与《三国演义》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成为导致该书呈现特定尚理倾向的根因。

元代末年,儒学在中断近百年的发展之后,又继续在理学轨道上运行。明朝立国,由于朝廷的大力支持和提倡,程朱理学由过去的学术或学派思想,一变而成为占统治地位的思想学说,在儒学发展史上,几乎重复了西汉时期的统治地位。

朱熹是宋代理学的集大成者。宋代理学的核心是“存天理,灭人欲”。因而在最能表现人欲的社会生活范畴,特别是诸如日常起居、男女交往方面,理学家尤为重视,制定了严格的礼教规范、加以限制。

试看朱熹的《小学集注》,其《内篇・明伦第二》“明夫妇之别”云:  

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非受币不交不亲……礼始于谨夫妇,为宫室辨内外,男子居外,女子居内,深宫固门,阍寺守之,男不入,女不出。男女不同施枷。(《小学集注》卷三,清光绪卅二年石印本)

明初的儒学界接受并发扬了这种思想,且以此刻意营造社会思潮。这可从永乐间胡广等儒臣纂修的《性理大全》中得到说明。我们看该书有关日常起居和男女交往方面的主张:

男子年十六至三十,女子年十四至二十,身及主昏者无期以上丧,乃可议婚。必先使媒氏往来通言,俟女氏许之,然后纳采……凡为宫室,必辨内外,深宫固门,内外不共井,不共浴堂,不共厕。男治外事,女治内事。男子昼无故不处私室;妇人无故不窥中门。男子夜行以烛;妇人有故出中门,必拥蔽其面。男仆非有缮修及有大故,不入中门,入中门妇人必避之,不可避,亦必以袖遮其面;女仆无故不出门,有故出中门,亦必拥蔽其面。(卷十九,《四库全书》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