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名”与“道”的曲通处(一)

  摘要:从“法自然”之“道”和行“无为”之“教”来重新把握老子之“言”,可以发现老子以“玄”为性态。以言“不言”为发用,以“强为之容”为方法。按老子理境,从对“名”或概念性语词无所执着的“形而下”使用中所获得的诸多意义上,可以去体味它们曲折道出的“形而上”的“道”的意义,而对“名”或概念性语词无所执着的使用除了需要对“道”有着真切的生命践履,还需对言说方式本身富有深刻的洞见。

  关键词:名;道;生命践履;强为之容
 
  近百年来,中国先秦道家语言观在一定意义上可谓在世界范围内都得到了复兴。这里无意于重复著名的“语言是存在的家园”一说的提出者对老子之“言”的解读,而是尝试着从“法自然”之“道”和行“无为”之“教”来重新把握“言”的性态、发用和方法。
  
  一、言之“性”:“玄”
  
  老子对语言或言语的性态的把握与他对“道”的体悟相辅相成。“玄”既是“有无相生”或“有无”同体的“道”的根本,也是与“有无相生”或“有无”同体的“道”相通的“言”的根本。
  《老子》一书开篇即言:“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这段话可以说是老子论“道”的总纲,也是老子论“名”或论“言”的总纲。其中,“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通常有两种读法,一是“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一是“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也有两种常见的读法,一是“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微”,一是“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在我看来,这些断句除了或者更多突出“道”同“无”与“有”的关联,或者更多突出“道”同“无名”与“有名”、“无欲”与“有欲”的关联外,并没有实质性的差别,而真正的问题在于如何领会这一章中“无”与“有”、“无名”与“有名”、“无欲”与“有欲”与“道”的关系。
  “道法自然”闭,“自然”之“道”自是其是,自然而然。“道常无为而无不为”网,它永远无意于有所作为,却又无所不予成全。这种成全不是一种他律的强加,而是让天地万物自己化育自己、自己匡正自己,所以天地万物中唯一能返观自照的人也这样形容自己为“道”所成全的真实感受:“百姓皆曰:我自然。”“道”“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闭,它“自因”、“自性”而又“无方”、“无体”――它自己是自己的原因,自己是自己的根据,它显现于天地万物的“白化”、“自正”,却不为生灭不已的经验事物的任何形体和情境所牵累。就它见之于事物的“自化”、“自正”,对天地万物无所不予成全因而“无不为”而言,它有“有”的性向;就它没有边界、没有形体,永远无意于有所作为因而“常无为”而言,它有“无”的性向。“道”因为“无”的性向而显得惚恍、窈冥而难以摹状、不可形容,因为“有”的性向而显得真确、可信而可以默识冥证、勉强形容。如果把涵纳了“有”、“有名”的“无”、“无名”譬喻为天地万物的本始,那末涵纳了“无”、“无名”的“有”、“有名”则可譬喻为天地万物的生母。从“道”的无所意欲、从“道”的“无”的性向、从“道”的惚恍、窈冥而难以言喻上,可以去观察、领悟“道”的奥妙,从“道”的有所意欲――让天地万物自己成全自己、从“道”的“有”的性向、从“道”的真确可信而可以勉强形容上,可以去观察、领悟“道”呈现于经验事物生灭过程的行迹。“无”与“有”原只是“道”的同一性向在不同角度上的两种称谓,“无欲”与“有欲”、“无名”与“有名”则是这两种性向在不同场合的随机表达。其中,“无”与“有”侧重于“道”之性本身,“无欲”与“有欲”着重于“道”与天地万物的关系,“无名”与“有名”偏重于“道”与“名”或“言”的关系。
  吊诡的是,“大道不称”、“道昭而不道”,“道”一旦被命名、被表述出来,那被命名、被表述的就不再是“生而弗有,为而弗恃,功成而弗居”的“常道”或恒常如如的“道”了。因为言说总是起于对经验事物依类命名的“共相”意识,被命的“名”在对事物的某些特性有所敞开、揭示的同时往往不免对它的其他特性有所抽象和遮蔽。“道”这个名既然是可以称呼、可以明白说出来的有所局限的“名”,那它也就不再是与体悟中的“视之不见”、“听之不闻”、“搏之不得”的无所局限的“常道”相称的“常名”或无所执定的“名”了。此即所谓“道常无名”、“道隐无名”。因此,老子也倡导人们“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不以言为念,永远无意于言。“不言”之教即“默”教,“行不言之教”亦即在“不言”之中去体会那种难以言喻而唯可神会的“自然”之“默”、“无为”之“默”。
  不过,天地万物取法于“道”或师法于“自然”乃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已经过深地陷于文明濡染的人却不能不自觉地日损其欲念以致“自然”之“道”,此即所谓“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欲不欲”,“学不学”。这个过程,既是“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的圣人不得已以身作则,为众人示范的过程。也是取法“自然”之“道”已臻于化境的圣人不得已以“言”启发众人的过程。所以,老子在强调“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后仍要去强“道”那不可道之“常道”,强“名”那不可名之“常名”。这一点最突出地表现在《老子》十五章所说的“古之善为道者,微妙玄通,深不可识。夫唯不可识,故强为之容”,以及二十五章所说的“吾不知其名,字之日道,强为之名日大”。老子在指出常道不可道、常名不可名后仍自觉地去强“道”、强“名”,他的所“道”、所“名”实际上还蕴涵了另一重没有明言的用意:人们切不可执着于他的所“道”、所“名”,而要透过这些强“道”、强“名”去体悟那不可“道”者、不可“名”者,此即要由“言”而“不言”、由“言”而“默”。“道”不仅“不可闻”、“不可见”、“不可言”、“不当名”,连提示人们“道不可闻”、“道不可见”、“道不可言”、“道不当名”的“言”、“名”也不可执,庄子后来在《知北游》里把这层意味提炼为比“有无”更彻底的“无无”。在老子那里,“言”,就它是为了引人达于取法“自然”之“道”的自觉、为了让人“白化”、“自正”、“自朴”而“有谓无谓”(终身说不可执着的话)而言,它涵贯了见之于天地万物的“自化”、“自正”、对天地万物无所不予成全的“道”的“有”的性态,有一个自然而然的发生、措意、展开的过程。就它无所执守、不以言为念而“无谓有谓”(终身不说执着于一端的话)而言,它涵贯了无所依待、永远无意于有所作为的“道”的“无”的性态,以“不言而善应”为归着。因此,堪与“玄”道相称的“言”可以说是“玄”言,“言”的生机尽在于“无”与“有”、“默”与“言”的相即不离。
  不过,老子之“道”既然不可道破,作为教化的辅助手段的老子之“言”是否只是一种妄言呢?这问题把我们引向对老子之“言”的发用的注意。
  
  二、言之“用”:言“不言”
  
  在老子那里,“言”因着“有”或“为”的性态,有一个自然而然的发生、措意、展开过程,又因着“无”或“无为”的性态,其发生、措意、展开终究又以“不言”为旨归。言说本身的发生、措意、展开,可谓“言”的“有”的性态的发用,言说本身以“不言”为旨归,则可谓“言”的“无”的性态的发用。正如“言”的“有”的性态与“无”的性态玄同一体,“言”的这两种发用也是“同出而异名”。不过,探老子本意,“言”的发用更重要的还在于与“言”的发生、措意、展开同时就有的“不言”。
  《老子》二十七章阐示“道”的发用“袭明”时曾以举例的方式说:“善行,无辙迹;善言,无瑕谪;善数,不用筹策;善闭,无关键而不可开;善结,无绳约而不可解。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是谓袭明。”“无辙迹”的“善行”、“无瑕谪”的“善言”、“不用筹策”的“善数”不能没有行走、言说、计数这些活动之“有”,同样,“无关楗而不可开”的“善闭”、“无绳约而不可解”的“善结”不能没有关闭、打结这些活动之“有”。但对于“善行”、“善言”、“善数”、“善闭”、“善结”这些“道”之“用”来说,重要的显然还在于人发出这些动作(“有”)时那种因任自然的“无”。正因为徜徉于尘垢之外,悠然而来,悠然而往,所以才不遗下任何刻意行走的车辙、轨迹。正因为不执着于言,所以才不留下任何概念性语词可能带来的偏于一端的瑕疵、缺点。正因为依自然之道,顺万物之性,应合阴阳风雨晦明的变化后,晓悟了“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道理,所以才不用筹策等计数工具就能算尽万事万物。正因为因循事物的常情,葆全事物的天性,不强闭以为闭,不强开以为开,不强结以为结,不强解以为解,所以才不需锁、钥关闭就能不留下任何可人之隙,不需绳索打结就能不留下任何可解之处。所谓“袭明”,即是圣人深入地体察上述情形后所悟出的一个上贯宇宙下通人生的道理:因循自然。按照它去行动,就能使森罗万象和天下百姓都各得其所、各尽所长而没有一人一物不得到成全。在“道”的这些发用中,“有”和“无”始终是浑然一体的,但“无”对于“有”无疑更为根本。没有了“有”,“无”的意义无从体现,但“无”只是隐而不显,并没有与“道”相悖;没有了“无”,“有”固然还是“有”,但这是与“道”背道而驰因而充满了意欲的圭角的“有”,而不是作为“道”之“用”的不着痕迹的“有”。就“言”而言,不执着于言,才能消去概念性语词可能带来的察于一端的偏颇,才能真正对“道”有所言。“不言”不是通常所理解的得意之后的忘言或对言的弃置,而是与“道”相称的“言”所以能发生、措意、展开(“有”之“用”)的契机。
  “不言”之言或无所执着之言,是为了引导人们“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而不得已才有的“言”。“言”的言外之“默”提示着人们,“不言”作为“玄”言的性态的发用之一,不是肆意妄言,它的一个当有之义是“贵言”或“慎言”。“希言自然”,即是“慎言自然”。《老子》十七章指出:“太上,下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信不足,焉有不信。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曰:我自然。”为什么那种百姓只知道其存在的君主才是德行最高的君主呢?那是因为在这么多的君主当中,惟有他才摆脱了肢体之欲和耳目之思的牵累,不为功绩所动,不为名声所诱,惟有他才出语谨慎,不轻易倡导,也不轻易禁止,以免搅乱百姓的心思。在他的治理下,百姓的天性没有遭到丝毫的戕贼,他们做成的每一件事,取得的每一次成功,无一不是顺着他们禀受于“天”的自然之“性”自然而然地达到的。从“下知有之”的“太上”,到“(下)亲而誉之”的“其次”,再到“(下)畏之”的“再次”和“(下)侮之”的“再其次”,是老子对君主的德行从高到低的排列,他所采用的准绳即看其是否做到了“悠兮其贵言”。在“贵言”或不轻易出言里,有一份对可体悟而不可言说者在被言说时可能毁于语言的敏感。懂得了言辞能传达的和不能传达的,明白了言辞所固有的局限,才可以免于因执着于言辞而可能带来的与“道”相违的危险,真正做到不执着于言辞。在老子的理境里,不执着于言与不轻易出言是可以相互诠释的。
  耐人寻味的是,集“不执着于言”与“不轻易出言”于一身的“不言”之言,正寓托着与不可道的“常道”相称的不可名之“常名”。通常,人们都把“常名”理解为在“名”或概念性语词之上或之外的一种抽象、神秘的“名”,其实它与其说是又一种“名”或概念性语词,不如说是一种让“名”或概念性语词“使其自己”虚灵不滞的动势。对这一点,可以借助庄子在《齐物论》里谈到的“地籁”、“人籁”与“天籁”的关系来理解。地籁是自然之风游走于众窍所发出的声音,人籁是人的气息鼓荡于乐器而发出的声音,天籁不是与地籁、人籁有别的另一种声音,而是对地籁、人籁依其自然本性的没有任何意欲的成全,此即所谓“夫吹万不同,而使其自己也;咸其自取,怒者其谁邪”。在庄子看来,无论是风吹万窍发出不同的声音,还是人吹乐器发出不同的声音,都是有此窍就有此声,有此器就有此音,这些声音无一不是由于众窍和乐器自身的作用使然,是自己使自己如此,自然而然,并没有谁主使其中,对它们进行发动。这种让地籁和人籁“使其自己”的动势,即是天籁,或者说其名词化的结果即是“法自然”之“道”在声音领域的别名――天籁。同样,集“不执着于言”与“不轻易出言”于一身的“不言”之言,也是自己使自己不陷于任何“名”或概念性语词可能带来的端崖,它对“常道”的特性无所抽象、无所遮蔽而“连?无伤”。这种让“名”或概念性语词“使其自己”的动势,这种对“名”或概念性语词依其“言为心声”的自然本性的没有任何意欲的成全,其名词化的结果不正是与“天籁”相通、与“常道”相称的“常名”么?正如“无所不在”的“道”“在蝼蚁”、“在?稗”、“在瓦甓”、“在屎溺”一样,又如天籁也在地籁、人籁一样,“常名”并不在对“名”或概念性语词依其自然本性的没有任何意欲的成全之外另有存在,换言之,“不言”之言本身即有“常名”,深入体察任何一句自然而然地发生、措意、展开的话都可以发见玄深的“常名”的踪迹。因此,从对“名”或概念性语词无所执着的凑集结果――无所执着的言语或内蕴了“无”之“用”的“言”的“有”之“用”――上,就可以去体味不可道的“常道”的意趣。这用《老子》的话说,即是:“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坦然而善谋。”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并没有像人们通常所理解的那样,切断了“名”或概念性语词通往超越的“形而上者”的道路,而是另辟蹊径,此即,从对“名”或概念性语词无所执着的“形而下”的使用中所获得的诸多意义上,即可以去体味它们曲折道出的“形而上者”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