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投诉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为求迅速处理客户投诉(客诉)案件,维护公司的信誉,促进质量改善与售后服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范围
包括客诉表单编号原则,客诉的处理、追踪改善、成品退货、处理期限,核决权限及处理逾期反应等项目。
第三条 适用时机
凡本公司产品遇客户反应质量异常的申诉(以下简称“客诉”)时,依本施行办法的规定办理。(如未造成损失时业务部或有关单位前往处理时,应填报“异常处理单”反应有关单位改善)。
第四条 进行客诉处理时,必须依据客诉处理程序来进行。
第五条 客诉分类
客诉处理作业依客诉异常原因的不同区分为:
(一)非质量异常客诉发生原因(指人为因素造成)。
(二)质量异常客诉发生原因。
第六条 处理部门
项
目
客户投诉调查及处理
成品退回处理
客户投诉改善及追踪
客户
投诉
反应
调查
责任归
属判定
处理期
限管理
检验
收料
改善表
提出
改善项目拟定
改善项目确认改善项目执行改善项目督促
主
办
部
门
业
务
部
门
制造部
(质量管理部)
总经理室
生产管理组
总经理室
生产管理组
品检科
仓
储
单
位
总经理室 生产管理组
制
造
部
总经理室 生产管理组有关部门
总经理室 生产管
第七条 处理职责
各部门客诉案件的处理职责
(一)业务部门
1.详细检查客诉产品的订单编号、料号、数量、交运日期。
2.了解客诉要求及确认客诉理由。
3.协助客户解决疑难或提供必要的参考资料。
4.迅速传达处理结果。
(二)质量管理部
1.进行客诉案件的调查、上报以及责任人员的拟定。
2.发生原因及处理、改善对策的检查、执行、督促。
3.客诉质量的检验确认。
(三)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
1.客诉案件的登记,处理时效管理及逾期反应。
2.客诉内容的审核、调查、上报。
3.处理方式的拟定及责任归属的判定。
4.改善客诉方案的提出、执行成果的督促及效果确认。
5.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客诉的调查及妥善处理。
6.客诉处理中提出客诉反应的意见,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追踪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