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酬费用的管理规定

关于应酬费用的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应酬谢费用的管理,公司根据“小额、必须、合理”的原则,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望大家共同遵守,自觉执行。

一、公司应酬费实行月份分级定额的办法,总额度由董事会下达,总经理控制。其他部门及人员需开支应酬费也在此限额内。

应酬费分级额度为:

副总经理:每人每月人民币000元;

总工程师:每人每月人民币000元;

部门经理:每人每月人民币00元;

剩余额度由总经理控制使用。

二、应酬费额度一般在月内使用,余额不得跨月结算。

应酬费超过应先向总经理报批,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支出和报销,凡未经批准超额部门由本人承担。

四、额度外的专项应酬费,由公司向董事会提出申请,申请中应写明应酬理由、预算额度等内容,经董事会批准后方可执行。

五、应酬费开支原则上使用支票。

六、发生应酬费后,应凭发票填写付款凭单,由经办人、部门经理、总经理签字后方可交财务部报销。

七、每月五日前,财务部要将上月发生的应酬费汇总,并对使用情况进行核对后报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