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文程序的管理规定(一)

第一节 关于公文程序的管理规定

为保证公司正常的办公秩序,提工作效率,在公司逐步建立起规范的行文程序,现对有关公文的程序和格式作如下统一要求,望各部门认真参照执行。

一、 公文规则

(一) 一般不得越级行文,必须越级行文时,应抄报越过的主管领导或部门。

(二) 呈报的公文应一文一事。

(三) 公司对外统一名称:

公司名称:北京东丽温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北京______________

(四) 正式对外公文、签署合同一律应用公司全称。

二、 公文格式与要求

(一) 公文格式

凡正式对内、外公文,一律统一格式、统一编号。后附发文格式。

凡对外公文编号统一为:

永安兴业[2002]×××号

凡对内公文编号统一为:

办公室 永安兴业[2002]办字×××号

财务部 永安兴业[2002]财字×××号

工程部 永安兴业[2002]工字×××号

开发部 永安兴业[2002]开字×××号

销售部 永安兴业[2002]销字×××号

(二) 公文要求

公文标题:简明扼要,注明文件种类(请示、报告、信函等)。

文字内容:应简练准确,不能用大概、可能及不准确的数字反映真实事件。

公文落款:应署名承办部门及部门经理的签字,注明呈文年月日及是否急件。

书写要求:字迹工整,书面干净,不得用铅笔书写,不得将带有涂改的文字搞或未定稿件呈报公司领导。

三、 公文程序

(一) 凡以公司名义外发的公文,由拟稿人按发文格式撰写后,交本部门经理及相关部门核对签字,公司领导签发,办公室负责统一编号。

(二) 凡属对内的报告、请示等,以部门名义拟文,经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送交办公室进行登记和送交有关领导审批。公司领导审批后的呈报原件存档办公室,复印件退回呈报部门存档,呈报部门根据公司领导意见及时做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