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关于公文程序的管理规定
为保证公司正常的办公秩序,提工作效率,在公司逐步建立起规范的行文程序,现对有关公文的程序和格式作如下统一要求,望各部门认真参照执行。
一、 公文规则
(一) 一般不得越级行文,必须越级行文时,应抄报越过的主管领导或部门。
(二) 呈报的公文应一文一事。
(三) 公司对外统一名称:
公司名称:北京东丽温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北京______________
(四) 正式对外公文、签署合同一律应用公司全称。
二、 公文格式与要求
(一) 公文格式
凡正式对内、外公文,一律统一格式、统一编号。后附发文格式。
凡对外公文编号统一为:
永安兴业[2002]×××号
凡对内公文编号统一为:
办公室 永安兴业[2002]办字×××号
财务部 永安兴业[2002]财字×××号
工程部 永安兴业[2002]工字×××号
开发部 永安兴业[2002]开字×××号
销售部 永安兴业[2002]销字×××号
(二) 公文要求
公文标题:简明扼要,注明文件种类(请示、报告、信函等)。
文字内容:应简练准确,不能用大概、可能及不准确的数字反映真实事件。
公文落款:应署名承办部门及部门经理的签字,注明呈文年月日及是否急件。
书写要求:字迹工整,书面干净,不得用铅笔书写,不得将带有涂改的文字搞或未定稿件呈报公司领导。
三、 公文程序
(一) 凡以公司名义外发的公文,由拟稿人按发文格式撰写后,交本部门经理及相关部门核对签字,公司领导签发,办公室负责统一编号。
(二) 凡属对内的报告、请示等,以部门名义拟文,经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送交办公室进行登记和送交有关领导审批。公司领导审批后的呈报原件存档办公室,复印件退回呈报部门存档,呈报部门根据公司领导意见及时做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