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同集团拓展美国市场历程
台湾大同股份有限公司自1949年生产出台湾第一台电风扇开始,进入家用电器行业。通过引进外资、技术,开展国际技术合作以及产品出口、对外直接投资等方式,大同公司逐步发展成为台湾最大的家用电器生产商,并以自有品牌――大同(TATUNG)在美国、日本、欧洲、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销售家电产品。
大同公司的跨国经营可以说是非常成功。在此,我们仅以大同公司拓展美国市场的过程作为案例研究的重点,剖析其成功的关键因素。
1962年,大同公司接受日本东芝株式会社的参股8%,从此,大同公司在家电业获得了巨大的发展。大同公司不断地从日本东芝公司引进专门生产技术,开发出新产品,使大同公司面世的家电产品从小家电类扩大至大小家电齐全,主要产品有:收音机、黑白电视机、录音机、电冰箱、洗衣机、电风扇等。
60年代,台湾的家电市场正处在形成阶段,需求并不旺,同时世界许多家电厂商利用台湾劳动力成本优势,纷纷下单给台湾家电生产企业,因此,这个时期的台湾家电企业大多数为海外厂商生产OEM产品,也有少数企业自行出口家电产品。
但是,大同公司的经营策略则与众不同。大同公司一方面承接海外OEM订单,另一方面积极开拓台湾本地市场,借鉴日本企业的连锁经营方式,在台湾境内建立了30O多家特约经销店,形成了自己的产品销售网络。利用产品种类多和销售网络广的优势,以自有品牌在台湾销售家电产品。
60年代末,台湾进人家庭电气化高潮,家电市场需求急剧增长。在这个增长的市场竞争中,大同公司依靠其多年致力于国内市场开拓的经验和实力,主要是产品种类多和拥有销售网络两项优势,与其它家电企业迅速拉开距离,成为台湾家电市场第一位的企业。
位居家电业首位的大同公司不仅拥有批量生产、产品种类齐全的优势,而且以自有品牌通过自己的销售网络销售产品,与同业企业比较,获取了更高的利润率,从而使大同公司拥有充足的资源来开拓海外市场。
1970年,大同公司选定电风扇为进军美国市场的第一个产品,以大同品牌通过代理方式向美国市场销售产品。大同公司为什么在众多的家电产品中,首选电风扇进入美国市场呢?这是因为:(1)当时的美国市场上,大家电类产品竞争激烈,主要是美国、日本的名牌产品在竞争。大同如果选择此类产品,其竞争能力远不及美、日名牌产品;(2)而小家电类产品的竞争并不突出,这是大型家电企业不大注意的市场,存在一定的市场机会:(3)消费者选择家电产品时,不同类产品的品牌影响力亦有不同。比如,大家电类产品非常重视品牌选择,而小家电类产品的品牌则居次要位置,这为大同品牌进入美国市场提供了机会。
1972年,随着电风扇产品在美国市场逐步拓展,销售业绩稳步上升巨有较好的前景,大同公司在美国设立美国大同公司,从事大同公司产品在美国的销售、服务业务,并积极开展促销活动,建立售后服务体系,从而使大同产品在美国市场获取较大的发展。
1973年,第二次世界石油危机爆发,美国遭受到巨大的冲击,家电产品中的耗能型产品需求大减,而节能型产品需求大增。大同公司的电风扇正是节能型产品,因而市场需求大增,销售业绩直线上升。大同公司看准这个机会,一方面组织货源供应美国市场,另一方面积极筹建在美国建立生产工厂。
1975年,美国大同公司设在洛杉机的电风扇工厂正式投产,就近提供产品,以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在其后几年内,这家工厂就具备了年产1OO万台电风扇的生产规模,美国大同公司一跃而成为美国境内最大的电风扇生产厂家。
随着大同电风扇在美国市场逐步拓展,大同品牌渐渐被美国消费者所知晓、认识和肯定。大同公司不失时机地利用品牌延伸效应和已建立的销售维修体系,不断向美国市场推出收音机、录音机、黑白电视机等家电产品,市场反应较好。
1976年,大同公司向美国出口彩色电视机,标志着大同公司在美国家电市场拥有一席之地。1977年,美国大同公司在洛杉矾建立彩电生产工厂,年产6万台彩电,虽然规模不大,但以一家台湾企业而言,实属不易。
关于大同公司拓展美国家电市场,日本著名学者井上隆一郎给予了高度评价,他在《亚洲的财阀和企业》一书中指出,“在家电行业向美国扩展的企业中,短时期内取得如此佳绩的简直是凤毛鳞角。”
2.常规且渐进的国际化
在《中国企业的跨国经营》一书中,我们将后发展国跨国企业或后发型企业国际化路线分为三种类型:常规型、开放型、转折型。
所谓常规型具有如下特征:在经济开放程度较高,行业所需的生产资源和市场需求的国内条件较好的情况下,企业建成后,虽然有外国产品的竞争,但还是一步步地发展壮大,并随着企业的成长和市场的变化。“自然而然”地开始国际化,其跨国经营进展也是循序渐进的。
大同公司正是台湾家电业典型的常规型跨国公司。60年代,大同公司与台湾家电市场共同成长和发展,至70年代初已成为台湾家电业的首位企业。在此基础上,大同公司才开始跨国经营,以美国、日本、东南亚各国为目标市场进行产品出口、设点销售和投资建厂等经营活动。
西方学者 G.D.Newbould和P.J.Buckley等人,在实证研究基础上,将企业跨国经营步骤分为五种类型:(l)国内经营一一建海外生产子公司;(2)国内经营――出口一一建海外生产子公司;(3)国内经营一一出口一一设海外代理一一建海外生产子公司;(4)国内经营一一出口一一建海外销售子公司一一建海外生产子公司;(5)国内经营一一出口一一设海外代理一一建海外销售子公司一建海外生产子公司。同时指出,采用循序渐进较多步骤的企业,其成功率要高于采用较少步骤的企业。
大同公司在美国家电市场的拓展过程正是上述第五种类型,即循序渐进步骤多。1949―1969年,大同公司主要在国内经营;60年代末期,大同公司有少量产品出口,主要是东南亚和美国;1970年,大同公司在美国设代理机构进行产品销售;1972年,大同公司在美国建立销售性子公司――美国大同公司;1975年大同公司在美国建立生产型子公司,井在以后发展成为全美最大的电风扇生产工厂。
此外,大同公司拓展美国家电市场的成功还取决于:(1)选择价位低、品牌认购率不高、市场竞争不激烈的电风扇为第一个产品;(2)抓住1973年石油危机带来的节能型家电产品需求大增的市场机会;(3)利用品牌延伸效应和已有的销售维修网络,适时地向美国市场推出其它家电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