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浙江宁波电业局500kV河姆变站用电低压电缆着火,站用电系统全停,三台主变因冷却系统停运被迫降负荷运行
7月22日20:32分,浙江省电力公司宁波电业局500kV河姆变监控系统发出主变冷却系统电源故障报警。20:35分,值班人员巡视发现所用电室及北面电缆沟冒烟起火,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并向上级调度汇报同时,值班人员打开电缆沟盖板进行灭火。在宁波消防支队增援的两辆泡沫消防车到达现场后,22:40分电缆沟明火被扑灭。事故造成河姆500kV变电站所用电室进出线电缆沟直角转弯处着火燃烧,电缆沟过火长度约13米,其中51根380V所用电进出线电缆及13根保护用通信光缆和高频电缆烧损;河姆变四条500kV线路和四条220kV线路保护通道中断,主保护失去,站用直流系统交流充电电源失去,全站保护及自动装置仅靠蓄电池供电。事故造成累计拉停10-35kV配电线路159条次,占河姆变供区内配电线路总条数的15.9%,损失负荷43.2万kW,占当时供区负荷的25%;累计损失电量230.8万kWh,直接财产损失19万元。
事故直接原因是河姆变电站工程建设中违反《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规定,所用电低压电缆设计选用了使用钢带铠装的单芯电力电缆,电缆在运行中长期存在磁性铠装层涡流发热,电缆内外护套层绝缘老化加速,加上敷设施工时电缆外护套层局部受损,造成电缆铠装层对电缆支架发生持续性间隙放电并形成环流,铠装层局部出现过热,最终使电缆主绝缘层逐渐融化并击穿,引发单相接地短路故障,导致电缆起火燃烧。事故扩大原因是由于所用变高压熔断器熔体设计配置上未对熔体保护范围和动作可靠性进行严格计算校核,存在保护死区,所用变低压出线电缆末端单相故障时不能可靠熔断,无法快速切除电缆故障,致使电缆持续燃烧并波及同沟其他电缆。
事故暴露的问题及责任单位:承担设计任务的华东电力设计院,在所用变低压电力电缆选型和高压熔断器设计配置上存在严重失误,致使工程中使用了不符合要求的电力电缆和熔断器,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浙江省电力公司超高压建设分公司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工程建设中未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变电站建设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等环节管理不到位,产品采购质量把关不严,未能发现问题并纠正所用变电缆选型及高压熔断器配置错误;浙江送变电工程公司作为施工单位,电缆施工前验收不认真,电缆施工保护不到位,应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浙江电力建设监理公司未认真履行项目监理责任,未能及时发现施工质量缺陷,应承担事故的监理责任。浙江省电力公司对变电站所用电系统重视不够,专业管理工作不到位,承担事故的管理责任。电缆供货厂家浙江上虞自强电缆有限公司提供的单芯电力电缆存在质量缺陷,应承担一定的产品质量责任。
设计单位:华东电力设计院
设备投运时间:200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