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误装置管理规定1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XX电力局直属各变电所的防误装置管理。2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国电公司《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能源安保[1990]1110文《防止电气误操作管理规定》 省电力局《防止电气误操作管理办法》“华东电网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3 职责划分3.1 生技科3.1.1 负责变电所防误装置的全面管理工作,将防误装置的改造修理列入年度计划中。3.1.2 参加新建(扩建)变电所防误装置设计的审查、投运前的验收工作。提出老旧变电所防误装置的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3.1.3 掌握变电所防误装置的使用情况,协调、检查督促变电所防误装置的运行维护、检修消缺工作。3.1.4 负责防误操作工作总结,对防误装置进行定期评价。3.1.5 建立防误装置台帐。3.2 变电工区3.2.1 负责防误装置的日常运行维护和正确使用,防误装置列入正常设备巡视范围,每月对机械锁具加油一次。3.2.2 熟悉防误装置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编制防误装置的使用说明,并负责运行人员现场培训。3.2.3 督促现场操作人员正确使用防误装置,发现防误装置异常或损坏,按设备缺陷管理流程进行上报,并采取临时补救措施。3.2.4 负责变电所所有的防误装置的钥匙管理,按规定放置和启用。3.2.5 负责防误装置维修和改造后的验收,对防误装置进行每季定级。3.2.6 及时向生技部反映防误装置的使用情况,参加变电所防误装置改造方案的确定。3.1.5 建立防误装置台帐。3.3 修试工区3.3.1 负责机械程序锁(不包括设备原配防误装置)、微机防误机械锁、扇形片、临时接地锁、二次防误罩的安装和修理。3.3.2 负责防误电气锁及其回路、开关KK把手、带电显示器、设备原配机械防误装置的安装和修理。3.3.3 结合年度检修,对变电所防误装置进行检查维护。3.4调度所负责与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配套的微机防误系统后台及与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通信的微机防误系统后台的检查维护。4 基本要求4.1 凡是可能引起电气误操作的高压电气设备,均应装设防误装置,装置的性能和质量应符合产品标准,并经两部鉴定或两部委托的单位鉴定认可。未经鉴定或功能不全的防误装置,不能投入运行。4.2 凡新建、扩建(包括新增出线间隔)的变电所中的防误装置必须与主设备同时设计、同时安装、同时投运,防误装置不全的,严禁投入运行。新增间隔的防误装置应尽量保持与原防误装置配套。4.3 新装或改造的防误装置的结构应简单、可靠,操作维护方便,尽可能不增加正常操作、检修和事故处理的复杂性。装设的防误装置应不影响设备的主要的技术性能。4.4 已投运的防误装置不得擅自停用,因故确需停用防误装置的,必须经过生产局长批准,并采取临时防误措施。4.5 防误装置是一种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的有效技术措施,高压电气设备装设的防误装置应具备如下“防误”功能:4.5.1 防止误分、合断路器。4.5.2 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4.5.3 防止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闸刀)。4.5.4 防止带接地线(接地闸刀)合断路器(隔离闸刀)。4.5.5 防止误入带电间隔。 4.6 在装设防误装置的同时,倒闸操作仍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调度规程》及“两票三制”,按“六要八步”要求规范操作,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发生。5 配置原则5.1 35kV变电所的户外一次设备原则上采用机械程序挂锁、机械程序锁或电磁锁,35kV、10kV户内一次设备原则上采用防误功能齐全的高压柜(配置检测线路的带电显示器);同一变电所的防误装置尽量统一。5.2 开关KK操作把手防误原则上和一次设备防误配套,不能配套的要安装具有提示性功能的带指令牌KK操作把手,并和一次模拟图板上的指令牌配合使用。5.3 二次设备中的保护压板、保护试验按钮、开关分合闸按钮应配置防误罩。5.4 变电所安装的接地闸刀应具备与主闸刀相互机械闭锁的功能,并进入本间隔相应的防误闭锁程序。5.6 采用微机防误的变电所临时接地桩头应进入微机防误闭锁程序,采用其他防误装置的临时接地桩头应与相应闸刀、网门实现闭锁。采用机械、电磁锁(可装的)防误装置的变电所户外不带接地的主闸刀上,均应装设自制带扇形片的临时接地桩头。5.6 现已投运一般接线变电所的防误装置改造,原则上采用简单、可靠的机械程序挂锁或机械程序锁,针对防误功能不全或装置损坏不能修复的间隔进行改造,一般不用机械锁进行全面的更换。5.7 新投运设备的高压闸刀、网(柜)门必须具备强制闭锁功能。老旧变电所采用机械防误装置的,个别开关柜门、电容器网门、旁路闸刀、线路闸刀不能实现强制闭锁而采用普通挂锁的,其钥匙要有准确的命名牌和区别其它钥匙的标志,使用前要经值班负责人确认该间隔设备状态。5.8 采用机械、电磁锁防误装置的变电所,许多线路设备处的临时接地点、户内母线处的临时接地点、主变本体两侧临时接地点、配合接地闸刀检修设置的临时接地点等均无强制闭锁功能,运行中一是要求尽量减少使用频率,二是每次按操作票悬挂接地线后,还应在运行记录簿上记录所挂接地线位置和数量,并列入交接班内容。6 运行管理6.1 防误装置是电气设备的一个组成部分,应按所属关系与主设备同等管理运行好防误装置,并与主设备同时定级。6.2 防误装置安装后,应在投运前由安装单位向运行单位进行施工情况交底和使用培训,并按时移交图纸资料。6.3 变电所运行人员要熟悉本所的防误装置及其功能,一切操作必须按规定的防误操作程序进行,严禁擅自解锁,严禁强行操作。6.4 变电所运行人员要了解变电所防误装置现存的缺陷,对个别闸刀、网门、临时接地桩头等采用普通挂锁或无法强制防误的位置做到心中有数,并在操作中十分注意,认真检查。6.5 巡视、操作中发现的防误装置缺陷,要记录清楚,准确汇报,相关单位要及时组织处理。对长期不能解决的问题,必须落实整改方案。6.6 变电所的防误钥匙应有名称、编号,放置在专用的钥匙箱内。6.7 开关柜、线路出线上安装的带电显示器不能单独作为判定设备无电的依据,仅供提醒运行检修人员设备处在带电状态。6.8 加强紧急解锁钥匙保管,紧急解锁钥匙必须用信封封好放置在专用的铁皮箱内并上锁,严禁随意启用紧急解锁钥匙,正常操作不得携带紧急解锁钥匙。6.9 在遇防误失灵、特殊运行方式情况下,如需使用解锁钥匙,由正值、付值双方在现场对解锁必要性、设备命名、间隔所处状态进行确认,并填报《防误装置解锁钥匙申请单》,经生产局长批准后方可解锁。解锁钥匙每批准一次只允许操作一项,解锁操作内容记录在专用薄册中。若须停用防误闭锁装置应经生技科报本单位总工程师批准。6.10 在工作的设备上需要进行调试操作时,解锁钥匙的使用必须填报《防误装置解锁钥匙申请单》,并需经生产局长批准,由工作许可人员到工作现场核对命名后开启,值班负责人在旁监护,使用完毕及时放回保存。闸刀需较长时间检修调试时,工作许可人员应将解锁钥匙(程序挂锁需连同锁具)带回控制室保管,工作完毕由工作许可人员重新上锁并确认闸刀状态与工作许可时一致。解锁钥匙严禁外借。6.11 开关间隔工作许可前,工作许可人员必须在控制屏上检修开关KK把手相邻两侧运行开关KK把手设立运行标志。检修人员需对工作间隔的开关进行分合操作时,必须报告值班负责人,由工作许可人按正常的操作程序使用指令牌或钥匙操作;如需解锁操作,填报《防误装置解锁钥匙申请单》,并需生产局长批准,并由工作许可人员到工作现场核对命名后开启,值班负责人在旁监护,使用完毕及时放回保存。防误装置功能齐全、完好的闸刀和网门上,不再用普通挂锁进行双重闭锁。附则 本规定如与上级文件规定有抵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附录 防误装置解锁钥匙申请单防误装置解锁钥匙申请单 编号:变电所:间隔:申请解锁人:申请时间:申请解锁的闭锁装置:解锁原因:核准人:核准时间:批准人:批准时间:解锁执行人:解锁监护人:解锁时间:恢复时间:填写说明:1、本申请单一张只能使用一次解锁钥匙,若还有设备需要解锁,应另外办理解锁申请手续。2、编号方式为:年份-变电所名称-编号,例如:2006-新路湾-01,各变电所分开编号。3、变电所名称、间隔名称的填写按标准填写。4、申请解锁的闭锁装置应填写清楚是哪个闭锁装置,如遂新3025线母线闸刀电磁锁。5、解锁原因应详细说明解锁的原因。6、核准人必须是运行主管部门的领导签字,批准人必须是生产局长签字。在特殊情况下允许电话批准,批准过程中必须使用录音设备录音,并在事后办理补签手续。7、解锁时间应填写解锁的详细时间,恢复时间填写防误装置恢复防误功能时间。8、其它未尽事项,按照本局的《防误装置管理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