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管理
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的编写和修改
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原则上由变电站站长或变电站技术专责负责起草和修改,运行车间变电运行专责协助。
对继电保护设备专用规程或复杂保护现场运行规程、自动化设备现场运行规程、通信设备现场运行规程,原则上由供电企业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织编写和修改。
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的管理
220kV及以下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编写以及500kV变电所现场运行规程的修改和补充,由主管运行车间负责审核,供电企业技术职能部门组织审查,总工程师批准后颁发执行。
新编500kV变电所现场运行规程由供电企业技术职能部门组织编写和审查,重庆市电力公司组织会审并由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颁发。
现场运行规程修改审批程序由供电企业自行规定。
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由供电企业生产技术部门统一管理,各有关职能部门对现场运行规程相关部分的技术监督和技术管理负责。
变电站或新设备投入运行前,必须具备相应的现场运行规程。
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
变电站管理制度(可单独编写)
主变压器
高压开关及隔离开关
电力电容器、电抗器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
防误装置
站用电
直流系统
消防系统及设备
通讯设备及自动化设备
其他专用规程
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应随着设备或接线发生变化提前进行修改,保持与现场设备一致。
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每年由供电企业组织进行复审。
变电站典型操作票的管理
变电站应制定典型操作票,并经批准后执行。典型操作票审批程序及管理制度由供电局制定。
典型操作票应在变电站和设备投入运行前制定。典型操作票的制定作为运行准备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
典型操作票应随设备的变化,提前编制和修改。每年应对典型操作票进行全面的审查、修订,有变动的应履行审查程序。
典型操作票的编写必须符合变电站现场实际情况,符合市公司对倒闸操作票填写的各项要求。
同一变电站中性质相同的回路,若设备配置完全相同,且同一操作任务下,其步骤完全相同时,方可套用。凡为通用(适用于2个以上回路)的典型操作票,均应注明所适用的回路。
典型操作票一般应用计算机打印。使用中的典型操作票不得涂改,典型操作票的修改必须履行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