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保卫管理
消防管理
变电站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按要求存放。
消防保卫人员应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并按规定作试验。
变电站生产区域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确因工作需要存放在生产区域内的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区域,加强管理,并按规定要求使用,完工后立即运走。
变电站易燃易爆区内禁止动火作业,特殊情况需要到主管部门办理动火手续,并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
运行人员应熟悉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定期进行消防演习。
运行人员应熟知火警电话及报警方法。
防盗窃管理
供电局应制定变电站出入制度并严格执行。
变电站围墙高度应符合规定,市区变电站因特殊规定不设立围墙的,必须制定有效的防护措施,报有关部门审查。
无人值班变电站和220kV及以上变电站应设立门卫室,并有专人值班。变电站大门正常时应关闭上锁。
外来人员进入变电站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出示有关证件,经变电站人员核实后方可进入,并做好登记。外来参观人员进入变电站应有本单位人员陪同并作监护,
变电站保卫人员应对变电站防盗报警装置进行定期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缺陷,保持防盗报警装置的完好性,
变电站保卫人员应24小时值班,按规定对变电站进行巡视。
防破坏工作
变电站应根据本站的重要性,制定具体的、有针对性的防止外人破坏的措施。
重要节假日、活动、会议等保电期间,要加强对设备区的巡视和保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