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监控中心图纸、资料管理,有效避免损坏和遗失,特制订本制度。 1、监控中心图纸、资料属于监控中心公有,由资料管理员统一管理和收放, 中心全体人员有借阅权。 2、因工作需要借阅有关图纸、资料并带离监控中心时,应主动告知资料管理员, 并自行在《资料借阅登记表》中进行登记。借阅期间应妥善保管,使用后放回原处,并在《资料借阅登记表》中进行登记。 3、使用中发现有损坏、缺少或更新的图纸、资料时,应告知资料管理员,及时更换和处理,并按《资料更换登记表》进行登记。 4、新站、新设备投运后,资料管理员应及时归总有关图纸、资料,并按《资料收到登记表》进行登记。 5、图纸、资料原则不外借。若遇特殊情况,必须征得中心主任同意并告知资料管理员,再由当值人员指导外借人员在《资料借阅登记表》进行登记。归还时应保证所借资料完好无损,若外借不还或损坏,由中心主任负责追回和补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