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站职工遵守劳动纪律的自觉性,配合全局安全文明生产达标,创文明单位,创一流企业特制定本制度。1.考勤的内容:迟到、早退、旷工、病假、事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2.要按照工区规定的
为加强全站职工遵守劳动纪律的自觉性,配合全局安全文明生产达标,创文明单位,创一流企业特制定本制度。
1.考勤的内容:迟到、早退、旷工、病假、事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
2.要按照工区规定的时间上(下)班,如果超过规定的时间来上班(或提前下班)的即为迟到(早退)。
3.无故不来上班的一律按照旷工处理。
4.病假者一律要有医院或医务室的证明,否则无效。
5.请事假者必须要事先请假,绝不允许先斩后奏。
6.探亲假、婚假、丧假必须遵照劳资科的规定,超过规定时间的一律按照事假或病假处理。
7.请事假一天以内的,必须由站长同意批准,一天以上者由站长签署意见后报工区或劳资科批准,期满必须到工区或劳资科办理消假手续,否则,超出天数将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8.考勤员为各值值班长。
9.考勤员应在每月二十五日前将本班本月(上月二十五日至本月二十五日)的考勤记录交站长,由站长汇总报工区。
10.考勤员应协助站长搞好本班的经济责任制考核工作,掌握班组成员的劳动纪律,劳动态度和政治思想、技术业务的考核资料,并协助站长按有关规定作好班组的奖金分配,做到奖惩分明,以提高职工的积极性。
11.考勤员应做到实事求是、认真负责、不询私情、办事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