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标准于1989年12月首次制定颁发,至今已有8年之久。近年来,大容量、亚临界、超临界机组和直流炉以及新型水处理设备相继投入运行。以300MW机组为主力机组的迅速发展,使水处理及热力设备防腐防垢技术和水汽品质监控技术水平都有了较大的提高,提出了新的科研成果,总结了新的经验,给修订该标准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依据。
依据国标GB/T1.1—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对GB/T12145—1989的体例等内容进行了修订。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机组和蒸汽动力设备在正常运行和停、备用机组启动时的水汽质量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锅炉出口压力为3.8MPa~25.0MPa(表大气压)的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