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奖励权交给幼儿

> 幼儿园里老师给幼儿奖小星星、小物品之类的奖励是司空见惯的平常事,这不仅让幼儿体验到了成功的快感,同时增强了自信心,甚至潜意识里也形成了良性的激励竞争,促进上进心。作为一名幼儿教师,一直来,我也是这样做的,然而,一次的偷懒,去让我对这样的奖励有了另一种认识。
那是一个周五的下午,例行的一周总结奖励活动,本来想好好花点心思,每位幼儿奖一只用五彩纸折成的兔子,好让他们高兴高兴的,可折了两只兔子后,被其它的事情耽误了一下,后来提不起精神继续折了,怎么办?突然,一个想法冒了出来,我何不将错就错,把两只兔子与其它的大小不等、颜色不同的星星一起作奖品,让幼儿自己评价,该如何奖励。结果,对这次的奖励活动,幼儿异常活跃、兴奋,积极性大大地提高了,他们各自都有发言权,我每举起一样奖品,他们就说出这个奖品应该奖谁,为什么要奖给他,等全班都通过后我就将该奖品奖给那位幼儿,然后其他的幼儿再说出一些勉励的话,希望被奖的幼儿下周哪些方面再争取进步。
尝到了一次甜头,以后的奖励活动我都把奖励权交给幼儿,渐渐地,我发现他们的思维有了明显的飞跃,对各种事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敢于大胆地表述出来,口头语言的表达大大提高了,最主要的是学会了欣赏别人的长处,也知道了自己的不足。
回想当初,不禁浑身一颤,不是吗?在种种的所谓奖励的外在好处的光环庇护下,我不知不觉进了一个误区,那就是理所当然地把奖励的自主权独揽在自己身上,以自己教师的眼光、意识为标准,去衡量幼儿的表现,以致于忽略了活动本身的互动性与开放性,很容易使幼儿产生一种观念,老师的标准就是对的,老师说谁乖,谁就是好孩子,就可以奖小星星,慢慢地形成一种较依赖教师,以教师为中心的意念。这不是违背了我们的教育宗旨吗?多可怕呀!还好,现在我终于醒悟,走出误区了,而更值得高兴的是,我们班孩子都在不同的方面、不同的程度上自觉进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