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组建原则
应遵循市场需要、任务明确、结构合理、保证质量、国际接轨,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承担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我国现有的技术委员会,有国际对口的,原则上应按照对口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技术委员会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进行细分,设置相应的分技术委员会和工作组;涉及产品或与市场结合紧密的技术委员会,原则上应由国内龙头企业、骨干企业承担秘书处。
七、组建条件
主要有:
1.秘书处承担单位具有支持标准化事业的积极性及较强的工作能力,并愿意提供如人员、经费等办公保障;
2.国际接轨,尽可能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及其认可的其他国际组织的技术委员会(TC)或分技术委员会(SC)对口;
3.遵守《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的规定。
八、承担分技术委员会(SC)的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较高的行业知名度和影响力;
2.较强的技术实力;
3.为秘书处开展工作配备所必需的标准化技术人才和秘书处专职工作人员;
4.为秘书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5.为秘书处开展工作提供所必需的固定办公场所、办公设备等。
九、分技术委员会(SC)的组成
SC由15名以上委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3人。分技术委员会组成中应有所属技术委员会的委员担任分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或副秘书长以上职务。
产品类标委会,同一单位担任主任委员(含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含副秘书长)和普通委员的代表各不得超过1人,且秘书长和主任委员不得来自同一单位。
十、活动经费的来源
各级TC、SC活动经费的主要来源是:
1.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经费;
2.委员和观察成员交纳的费用;
3.开展本领域标准化的咨询、服务等工作的收入;
4.秘书处承担单位提供的经费;
5.社会各界对本领域标准化工作的资助;
6.其他。
十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支持企业参与标准化事务的有关政策
1.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参与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制修订的新机制,使企业有机会获得国内外标准制修订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和服务平台。
2.形成以龙头企业的专家为主体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和工作组的新机制,以加强重要技术标准制定的指导协调,提高标准化工作的科学决策水平。
3.加快技术委员会建设,有效增加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和工作组的数量。从技术委员会的设立、委员组成和运行机制等方面着手,使龙头企业成为标准化工作的主体,加大企业参与标准化工作力度。
4.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承担或参与秘书处工作,强化标准与市场的关联度,推动以企业为主体承担产品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秘书处的工作。
5.鼓励来自企业的专家加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尤其是产品类或与市场相关的技术委员会。支持企业申报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项目,支持企业直接参与国家标准起草工作,鼓励企业出资制修订产品类的国家标准。
6.鼓励企业、行业、科研院所提出具有自主创新科研含量的标准项目,解决我国在标准的前瞻性以及国际标准的跟踪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以科研带动标准化工作的跨越式发展。
综上所述,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组建分技术委员会的政策、要求是十分明确和具体的,这对我国印刷标准化事业是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我国印刷行业的各个领域能否不失时机地在近年内组建不同领域的分技术委员会,对于全面提升行业的整体发展水平、实现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希望有志于我国印刷标准化事业的企业、企业家高瞻远瞩,抓住机遇,加强联合,创造条件,为企业和行业的发展赢得先机。SAC/TC170将全力给予支持、配合、协调与服务,为促进我国印刷标准化事业的不断前行有所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