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依法治校的大力推进,大学生维权意识的提高,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在理念、内容、活动、方法上要进行相应的转变,建立平等新型师生关系;加强大学生法律素质培养;规范规章法制化;管理法治化。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法律素质;法制化;法治化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university student’s consciousness of safeguarding the rights, pushing forward managing the school by the law,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will alter on idea ,contents ,activity, method; building up equal and new relation between teacher and student; strength the development of university student’s lawful quality; the norm regulation Legalization; managing the rule of law.
Keywords: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lawful quality;
2004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明确指出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系统阐述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法和途径,就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作出全面部署。然而,从2003年7月教育部发布《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以来,学校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管理的意识得到加强,学生的维权意识也相对日渐增强,出现了学生状告学校的事件。大学生新的行为理念同现在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理念、活动等发生冲突,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面临新的挑战。本文从法律视角下对新形势下的思想政治教育理念、内容、活动、方法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建议。
一、 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念上,建立平等的新型师生关系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继出台。在学术界上,一般学者认为学校与学生的存在两种法律关系,其一是特别权力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明确规定高校对学生进行行政管理的特别权力,它与学生的关系是一种特殊的行政关系,双方的主体地位是不平等;学生具有服从义务。其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原因是高校实行学生缴费上学。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是做学生的思想工作的,在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强调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要体现了 “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切实把学生的发展作为根本出发点,确立学生在教育中的主体地位,采取形式多样化,鼓励他们自我教育、自我发展、自我完善,改变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观念。然而随着大学生维权意识的提高,高校依法治校、依法行政的推进下,在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中,我们还要在师生中还要建立一种平等的新型关系。高校在管理上具有一种特别的行政权力,但随着高校收费上学以来,在民事关系上,学生与学校是一个平等的主体,学生在实行义务时,还享受在校的权力。我们知道以往的思想政治教育纯粹是的“义务”型,是一种强迫式的教育,总是要求学生必须做什么、接受什么样的思想。在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处在成长期的大学生往往会有一种逆反心理,所以,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要打破那种强迫服从的管制办法,向“权利型”的转变的理念,在学生面前没有任何特权,在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是一种平等的师生关系。
二、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上,加强大学生的法律素质教育
素质教育是时代发展的要求,是一种新教育理念,也是作为科学的人才培养模式一种教育手段。法律素质同样是一个人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生法律素质是指大学生应当具有法律基础知识和法律意识,做到守法、懂法并能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依法办事的观念。
从人才培养来看,法律素质是思想政治教育的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思想政治教育开放的大环境下,对大学生道德素质、政治素质等都有着重要的影响。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指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大学生是我们祖国的未来,是我们国家依法治国的主力军,所以加强大学生的法律素质培养也依法治国方针的需要,更是培养合格的建设社会主义的接班人的需要。大学生在大学时期正是一个成长的过程,易接受新鲜事物与思想,随着社会信息化、网络化,大学生容易接触社会,对社会上不公平的事情会产生情绪化,如社会上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权钱交易等现象;在这个时候如能因势利导,对大学生进行法律教育应是大学生健康成才的保障,更是大学学生全面发展的内在要求。
从法律的本质来看,法律规范不仅是一种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社会规范,而且应成为人们自律的一种行为准则。法是保护国家、社会、人民的利益,是保护各种合法权益重要武器,但是法在大多数下是拥有合法权益主体主动寻求法律保护,正如中国诉讼法上有一条“不告不理”的原则,这样就要我们懂法,具有法律意识,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从大学生法制意识现状来看,大学生法律知识严重缺乏,大多数学生不能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明知受害也是不了了知,没有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意识。如学生外出做家教、打暑期工、消费等权利受到侵害时,不能拿取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等现象。因此,在现在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时代,我们对大学生进行德智体教育时,要加强大学生法律素质培养,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提高大学生依法办事的能力、自我保护的能力,以便将来能正确运用法律知识主动参与国家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