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文化哲学是20世纪世界范围内兴起的、从文化角度看待人类生存问题的一种方法论视角,在我国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成为哲学界颇有影响的研究领域之一。学者们对文化哲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研究,取得了相同或不同的思考结果。当今人类社会发展日新月异,不断出现的新的文化现象、生存方式和问题,对文化哲学研究提出了新的需求,促使我们对文化哲学进行更加深入的探讨。本期学术笔谈发表的三篇文章,是作者从不同角度对文化哲学的思考和阐发,希望能对读者有所启迪。
一
我国整个人文学术界特别是哲学界对文化哲学的兴趣由来已久。从20世纪第二个十年间的“新文化运动”起,对“文化”的研究就被作为一种以整体论、主体论的“哲学方法”解读当时的“中国问题”的思路。自此起近百年间,这种研究借鉴和吸收了不少西方学者的思想资料和研究构架,同时也承接和延续了中国近代学术传统,形成了自身的哲学特色,诸多先贤的这种努力已有累累成果。现在回头静心细读,对我们今天的研究当具有“重新装备”和“重新奠基”的意义。另一方面,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以“文化眼光”考量社会现实,以“文化战略”筹划社会发展,已经蔚然成风。正是上述两种历史性的文化学术条件,催生了20世纪90年代“文化哲学”研究的兴起。新起的研究潮流中,各家的“学科”依据不尽相同,视角和方法也各有异样,但大多都注重从哲学层面对国人当代十分复杂的思想情绪和文化执着进行学理分析和心理“制引”,确也显出有效有益的业绩。各家论着的被引用和被关注或是明证。
面对目前我国社会的文化思想态势,我认为,文化哲学研究者的学术任务,应该主要着力于两个问题:一个是对文化哲学形上建构的进一步探索;另一个是对解决当前文化现实问题的探索性的哲学式尝试。
在前一个问题上,我们似乎还是应该“再一次地”回到我们的核心主题词——“文化”上,对它进行新一轮的“哲学复述”。
关于“什么是文化”,我们不必再重复泰勒等的几百种“文化学”的(其实大多都是“人类学”的和“社会学”的)文化定义。从哲学的高度,我们可以以对象化的思维方式直觉到文化是一种“存在着的”精神“氛围”或者“弥漫”。而对于“他在”的观察者来说,我们(作为刚才的观察者)实际上也是他(周围“场”中)的氛围和弥漫。我们与他者的“共在”就这样在互置和互融中构成一个统一的“场”。这就是我们与他者共同形成的“更大的我们”的“存在”之场。这“存在”包括了下述五个“领域”(或者组成部分):1、作为我们的“原初的氛围”的自然界;2、我们在自然界养育下所创造的“文化的物质世界”;3、我们在自然界的昭示和支撑下所建构的我们的“社会”(即各个级别、不同规模和不同模态的人类文化共同体);4、我们不断培养和教化着的人的“自身的身体和心灵”;5、人类不断扩展着的共同的整个精神世界。这个存在是一个“整体的存在”,它是我们人的“生命之所依”,也就是我们“生命自身”。这个“存在”就是“我们的文化”,或者说,这个“文化”就是“我们的存在”。在这个意义上(也仅仅在这个意义上)来说,“存在哲学”就是“文化哲学”:就我们的生命本身及其氛围而言,没有任何“存在”不具有文化的性质;没有任何存在在我们谈及它的时候可以不谈到文化。文化就这样“覆盖着”我们的生命,它就是我们的“存在之场”。它就是“存在”。
更重要的是,文化在其具体内容上把形上的存在开显为“此在”。此在就与生存(或者“实存”)在“形”的层面具有了同样的意义。所以,文化本身兼具存在与此在的两种性质。它既具“生之变道”,又显为“万象之形”。
所以,以文化哲学对形上的研究,导致对“存在”的进一步解释。存在就是生命;而生命具有两个相互制约、而不可对任何一方做任何弃舍的方面:“生命之动”与“生命之形”。
“生命之动”就是生命活力。它就是生命由于“生”(“活着”并“活得更好”)的欲望和追求所表现出的“活生生”的朝气蓬勃的样子。它是一切人的(民族的)文化运动和“存在”样式变动不居的“原动力”。人(民族)之所以能够“创造历史”,正是人(民族)的活跃着的“生命力”在创造历史;如果人(民族)的生命力萎缩了、衰弱了,甚至连“活着”的兴趣和勇气都没有了,他就不可能创造历史。也就不可能有自己的“进步的”历史。反之,只有那些具有生命朝气和对生活有更好、更高追求的人(民族),才是文化的人(民族),才能创造历史,使自己生活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