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关键词:惠特曼 抒情诗史 生命之歌
论文摘要:《自我之歌》是惠特曼最有影响力的作品。文章从诗歌体裁,主题思想和社会影响三个方面分析了《自我之歌》,肯定了《自我之歌》的文学价值和社会价值。
沃尔特·惠特曼(WaltWhitman,1819-1892)是一位世界著名的美国民主主义诗人,是美国文学史上的革新派代表。他创作的诗歌体被后人称为自由体,因为惠特曼认为民主之音不能被传统的诗歌形式所束缚。1855年他首次出版了他的著名诗集《草叶集》。《草叶集》第一版问世时,共收诗12首,最后出第9版时共收诗383首,其中最长的一首《自我之歌》共1336行。这首诗的内容几乎包括了作者毕生的主要思想,是作者最重要的诗歌之一。惠特曼诗歌的艺术风格和传统的诗体大不相同。他一生热爱意大利歌剧、演讲术和大海的滔滔浪声。西方学者指出这是惠特曼诗歌的音律的主要来源。他的诗歌从语言和题材上深刻地影响了20世纪的美国诗歌。《草叶集》问世后,评论家们议论纷纷,毁誉参半,争论焦点就是《自我之歌》。尽管当时美国文坛的盟主爱默生独具慧眼,读完诗集以后赞赏有加,并写信给惠特曼,称赞“它是美国出版过的最出色的,富有才智和智慧的诗篇”,但是由于其异于常规的风格而受到绝大多数作家和批评家包括费罗、罗威尔的猛烈攻击。惠特曼写诗的初衷是希望为人民大众所接受,遗憾的是却被大多数公众所忽视。
一、一首抒情诗史
惠特曼在《我自己的歌》一诗的开头写道:
我赞美我自己,歌唱我自己,
我承担的你也将承担,
因为属于我的每一个原子也同样属于你。
在这首诗的最后一节,诗人又是这样写的:
如果你一时找不到我,请不要灰心丧气,
一处找不到再到别处去找,
我总在某个地方等候着你。
全诗以“我”开篇,又以“你”结尾,这种写法有其独特的艺术魅力。纵观全诗,尽管这个“我”总是以叙事者的身份在诗中占据主导地位,但是这个“你”却始终伴随着“我”歌唱着《我自己的歌》。在惠特曼之前,从未有哪一个美国诗人像他这样如此重视过读者的作用。与19世纪许多浪漫派诗人一样,惠特曼也怀着一种强烈的自我意识,在诗歌创作中用第一人称“我”为主人公,抒发诗人个人的情感。“我”和“你”在某种意义上说可以是代表同一人,或同一种思想,因为作者所要体现的是“我”和“你”的统一,是一种水乳交融的关系。《草叶集》的两行开篇铭文这样写道:
我歌唱一个人的自我,一个朴素、洒脱的人,然而也唱出“民主”这个词,“全体”这个词。虽然惠特曼用了“然而”这一似乎表示转折关系的连词,但诗中的“自我”与“全体”两个词语前后相随,给人的感觉,并不是两个截然分开的事物,而像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是共命运的两种力量。
《自我之歌》体现了诗人的强烈的自信,恐怕在惠特曼之前也没有哪个诗人像他那样感到如此自信惠特曼一方面决心要代表他的民族,另一方面又希望自己能平等地对待自己,把自己当作一个“曼哈顿的儿子”。惠特曼的自信洋溢在字里行间。在诗中诗人的自画像体现了他的自信:我,现在37岁,一生下身体就十分健康,我辽阔博大,我包罗万象。等等都表现了诗人的极度自信,相信自己的思想能够被读者—惠特曼开始所期待的人民群众—接受。
惠特曼是19世纪美国的激进的民主主义者,在艺术上同样表现出积极的追求和革新精神。因此,在《自我之歌》里可以看到惠特曼的创新之处与欧洲传统诗史的融合。《自我之歌》是《草叶集》中最长的一首诗歌,这就无疑继承了欧洲叙事史诗的传统,但《自我之歌》是一首抒情诗史,阅读这一诗篇,就像在欣赏一部美国式的《命运交响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