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士比亚与邓恩诗歌的社会心理透视(一)

论文关键词:莎士比亚邓恩爱情诗意象韵律社会心理
  论文摘要:莎士比亚和邓恩都是生活在英国文艺复兴时期的著名诗人,但是两人无论是家庭背景还是文学风格都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他们的诗作在意象、语言、韵律方面存在的不同之处折射出两人在社会心理方面的差异。
  一、社会背景
  莎士比亚(WilliamShakespeare)(1564—1614)出生在伊丽莎白时期艾文河畔的斯特拉夫小镇上。他的父亲是当地一个小有名气的商人,后来生意中途没落,最终没有步人大资产阶级之列。年轻时的莎士比亚做过屠夫、商人。他所受教育程度不高,但内心始终有一种改变生活状态、进入高级阶层社会的需求与向往,并以此获得超越自我,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由于要养活妻儿,又由于在私人鹿苑打猎时被抓,莎士比亚离开家乡,来到充满文学、戏剧氛围的伦敦,在此他的文学创作天分得到了充分的施展,最终使他踏上了通向文学巅峰之路。
  马斯洛认为,社会动机支配个人的行为,社会动机系统中的社会实现是一个人以社会总体利益为出发点,把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作为最高欲求并付诸行动。社会实现在个人动机系统中和自我实现是两位一体的。莎士比亚来自社会底层,在伦敦的起点也很低。他先是在剧院门口给别人看马,后来又做临时演员和兼职编剧。当时英国戏剧发展很快,并且是一种雅俗共赏的娱乐活动。许多人都参与这项活动,并以此获得名利。在社会总体发展趋势的影响下,具有语言天分、善于观察生活的莎士比亚不可避免地被卷入这场洪流之中。
  处于社会底层的莎士比亚处于一种心理焦虑状态,他渴望同他人在一起,建立友好的关系,尤其渴望被社会接纳,从事一种被欣赏、有尊严的工作。戏剧和诗歌是他最好的选择。他积极接受伊丽莎白时期人们对美的观念,用唯美的方式表达对美的理解和对文学艺术的膜拜。在《第十八首十四行诗》(Sonnet18)中,他使用伊丽莎白式十四行诗描述了爱人那不可言喻的美,并歌颂了文学能战胜自然,使美永存人世的特殊功能。
  比莎士比亚小8岁的约翰·邓恩(JohnDonne)(1572—1631)出生在一个地位、知识都较为显赫的天主教家庭里。他的母亲是托马斯·莫尔爵士(SirThomasMore)的曾曾孙女。虽然由于家庭的宗教信仰问题,他始终没有获得应有的学位,但他受到良好的家庭和高等学校教育。他爱好广泛,文学、哲学、法律、宗教无不涉猎。后来给伊格尔顿爵士(SirEa.gleton)当私人秘书,仕途也颇为顺畅,可以说是春风得意。但改信英国国教和因秘密结婚而入狱之事始终萦绕在他心头,挥之不去。虽然满腹经纶,但屡屡得不到器重。他看透了上层社会的虚伪、矫饰,自己对社会现象委曲求全使其痛心疾首,对社会产生了一种没落贵族式的悲观、尖刻的态度,在文学写作中也多了一些辛辣、讽刺和鄙俗的表达。
  表面上看来,邓恩的处世和文学风格与他的家庭背景以及所受教育程度存在差异,但是这一表现正说明了诗人极其需要博取他人的认可。他像变色龙一样在生活和文学中扮演着某种角色,演得惟妙惟肖、像真的一样j(H五。在发表于1633年的《跳蚤》(TheFlea)中,诗人通过摒弃传统深化主题的方法,利用丰富的想象力、怪异的意象、灵活的诗节安排和夸张的手法来阐释和强调他愤世嫉俗的思想及对通俗的爱情表达方式的鄙夷。
  二、意象
  在莎士比亚和邓恩各自最具代表性的《第十八首十四行诗》(Sonnet18)和《跳蚤》(TheFleo)中,两位诗人分别使用不同的意象描写了他们对于爱(1ove)与欲(desire)的追求。在英国的夏天,温暖而不炎热,是最宜人、美丽的季节。莎士比亚把他的情人比作夏天这个美丽的季节,还认为不够,因为夏天仍有它的缺点,远不如他的情人美丽、温柔、可爱。夏天很快会过去,但她的美丽永存。人生无常,厄运或许会随时降临。诗人认为只要把爱人的美丽写进了不朽的诗篇,那种美就可以随同他的作品流传人间与“时间”共存不灭,被人们所赏识。莎士比亚用近乎完美的措辞和韵律,从一个观赏者的角度出发,去欣赏、表达一种对抽象的、崇高的爱的向往。“只要人类在呼吸/眼睛看得见我这诗就活着,使你的生命绵延”(Solongasmancanbreatheoreyescansee/Solonglivesthis,andthisgiveslifetothee)¨。这位爱的对象,既有太阳的热情,也有月亮的温婉,既热情似火,又温柔如水,这种爱的理想,源于一种对完整生命或永恒生命的强烈渴望。这符合当时社会上流行的对爱的理解方式,这是“逻格斯主义形而上”的表现形式,这和诗人希望被认同、被接受的心理是分不开的。

  对邓恩来讲,伊丽莎白时期的诗歌,已经被伪装假饰得太像“诗歌”了,诗人都快忘了自己到底该做什么了。那些诗人纯粹是为了诗歌而诗歌,为了抒情而抒情,作品显得无病呻吟、苍白无力。对科学、法律、哲学、生物学都有所涉猎的邓恩运用自己的知识创作了玄学派诗歌(metaphysicalpoetry),并以此展现他睿智而诙谐的思维。在《跳蚤》(TheFlea)里,邓恩将“跳蚤”和爱情联系在一起,这听起来似乎令人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可是他却认为世界没有绝对的真理,没有必要一提起爱情就联想到鲜花。他反对一切“逻格斯中心主义”及其意识形态,进行了一场“玄学”的精神思想解放运动。他力劝诗中的听话一方放弃无用的贞操观,与他一起享受爱情的甜蜜,“你看跳蚤不也是吸了我们的血,而没有经过我们的许允?”(Markbutthislfea,andmarkinthis,/…Meitsuckedifrst,andnOWsucksthee,/Andinthisfleaourtwobloodsmingledbe):(还劝说女方不要杀死无辜的跳蚤,因为它吸了“我和你的血”,两个人的血由此交融在一起,所以这跳蚤也成了缔结爱情的床。“它的身体不只是见证我们的婚约/还是你和我,我们的婚床,婚姻的殿堂”(Wherewealmost,naymorethanmarriedare./ThisfleaisyouandI.andthis/Ourmarriagebedandmar·riagetempleis)。
  由于邓恩对周围社会有一种不安和自卑之情,这使得他在作品中极力发泄这种情绪,反抗世俗的传统理念。虽然诗的内容荒诞无稽,作者也有买弄之嫌,但是不可否认诗人确实论得有理有据,滑稽有趣,充分体现了邓恩诗歌长于思辨、善用意象的特色。另外,在诗中出现的跳蚤、血液、腹部等意象表现了诗人对远距离审美的鄙夷,和对爱人身体的追求和直白的占有欲。
  三、语言和韵律
  出生于不同阶层的两个诗人在表达爱情和求爱时表现出截然不同的态度和风格。这和他们的成就动机有一定的联系。来自下层社会的莎士比亚显然比生在贵族世家的邓恩有着更强的追求成功的欲望。前者已经没有后路可退,他只有不断前进、奋斗;而后者根据家庭历来的变故清楚地知道,由于自身的信仰问题,无论如何努力都很难获得器重,因此就降低了成就动机,显示出一种叛逆的态度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