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篮球运动员进入一个五层高的建筑,逐层挑战中国对手,直至取得最后的胜利……这是在国内各电视台播放的名为《恐惧斗室》的最新耐克篮球鞋广告片。由于在这个广告片中,涉及到身穿长袍的中国老者和飞天的妇女以及龙等众多中国文化元素被广告片男主角NBA球星勒布朗・詹姆斯打败的画面,2004年12月3日被国家广电总局叫停。在这份广电总局发出的《关于立即停止播放“恐惧斗室”广告片的通知》中指出:经审看,该广告违反了《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广播电视广告应当维护国家尊严和利益,尊重祖国传统文化”和第七条“不得含有……亵渎民族风俗习惯的内容”的规定。因此责成各级播出机构立即停播此广告。
耐克《恐惧斗室》广告只是近几年一系列“问题性洋广告”中的一个。此前,“丰田霸道”广告和立邦漆广告都因其带有“侮辱性”色彩而引起轩然大波。
2003年12月初,《汽车之友》杂志刊登一则日本丰田公司广告:一辆“霸道”汽车停在两只石狮之前,一只石狮抬起右爪做敬礼状,另一只石狮向下俯首,配图广告语为“霸道,你不得不尊敬”。广告背景看上去像是卢沟桥,石狮也疑似卢沟桥上的石狮。这则广告播出不久,观众声讨声四起。
无独有偶。2004年9月的《国际广告》杂志刊登了一则立邦漆广告,画面为中国古典式亭子,亭子的两根立柱上各盘绕一条龙,左立柱色彩黯淡,一条龙紧紧攀附在柱子上;右立柱色彩光鲜,但龙却蜷缩一团跌落到地上。其含义是:右立柱因为涂抹了立邦漆,连龙都滑落下来。
最终在舆论的强大压力下,耐克、丰田公司、盛世长城广告公司和《汽车之友》杂志先后向消费者道歉。
问题性洋广告中的文化冲突
跨文化交流与传播是指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相互交流传递信息的一种情境。由于文化的不同,交流者固有的背景、经历和假定的差异,都会使交流异常艰难,有时甚至根本无法开展。要成功地进行跨文化交流,不仅要谙熟本国的文化规则,还要了解消费国度的文化规则。知道这些规则,你才能够适当地控制和调整自己的行为以符合对方的期望。①
一般来说,跨国公司或国际性广告公司在进行跨文化广告传播活动中多采取“创意标准化,表现当地化”的做法。分析国内各媒体已播发的洋广告,大致可分为原版广告和改进版广告两种文本。
1、原版广告
这类广告是仅将商品生产国的原版广告做语言文字翻译,创意、图象、音乐等要素基本保持不变。这样做不仅保持了广告的原汁原味,也充分体现了商品生产地的风土人情和文化特质。这种设定和转换简单,但更需借助消费国文化建构。
2、本土化改进版广告
这类广告是公司总部根据对消费国的市场特点和消费文化的解读,委托当地广告公司设计出一种广告的模式,最终由两者根据当地的情况制作出本土化的广告。这类广告也包括将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机构延伸到其他国家、在他国建立分支机构的跨国广告公司制作的广告。如2001年足球世界杯亚洲区十强赛期间,在中国各地电视台上播出的阿迪达斯公司的广告中,画面是两支由世界各国明星组成的足球队在进行激烈比赛,最后射门的任务是由中国的足球明星完成的,其实,在不同的国家播出的这则广告,都是由该国的足球明星完成最后射门动作的,而其余的广告画面基本上是一致的。这种本土化的广告无疑拉近了与消费者的距离。
广告的作用主要是凸显产品品质、吸引购买者的注意力。众所周知,广告是对生活的一种戏剧化“讲述”,它通过一些符号的组合,启发受众进行联想,从而达到推销商品的目的。其实在商业社会,广告创意求新求变无可厚非,但是跨文化广告传播中传播行为应入乡随俗,照顾本地受众心理,不能违反社会道德、民族精神及人伦常理。如果忽视广告的社会性和它在不同语境下的文化涵义,就会产生文化上的冲突或文化逆差,产生负面作用,甚至是灾难性后果。
考察和分析问题性洋广告事件连连发生的原因,可以发现这些洋广告的突出问题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不符合广告国社会道德规范
跨文化广告传播中,广告主或广告策划制作者首先应受到广告消费国相应的伦理道德规范的约束,广告传递的内容以及所采用的形式要符合伦理道德标准,否则将给消费国社会带来负面的影响。
2004年8月,耐克曾经被迫撤销其在澳大利亚播出的一则电视广告,广告中描绘几个少女试着讨好一名男性网球教练,当地群众抗议该片有涉及恋童癖的嫌疑。而耐克在700多个巴士站张贴的“詹姆斯和涂鸦”广告在新加坡这个极其讲求卫生的国家也激起了公众的反感。
在我国,广告传播要求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高度来认识,要从有利于净化社会环境、有益于人们的身心健康的标准来衡量,要求广告的语言、画面、图像、文字等表现要素健康、高雅,摈弃一切低俗的东西。鉴于此,有些广告表现是不宜在我国播放的。②如在对将国旗设计成图案“穿”在身上这一点上,西方文化和亚洲(特别是东亚)文化有极大的差别。美国国旗向来是时尚促销者爱用的符号。麦当娜能穿着红色内裤、军靴,披着美国国旗,在“RocktheVote”宣传片中呼吁美国人关心国事去投选。但在亚洲国家,如在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七条规定:广告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国旗是国家的象征,必须庄重及尊重的对待。任何商业的用途,包括在广告、印刷品上的使用,印成时尚装饰等都不允许。任何字样、图案都不得叠印在国旗上。③
二、不适应广告国文化背景和特征
不同的地区、国家、民族具有不同的文化背景和特征。这里的文化指人类所创造精神财富的总和。不同的国家、民族所体现的文化特征、风俗习惯、风土人情、价值观念会有差异。④跨国公司进行跨文化广告传播,就必须要照顾到民族情绪,一定要结合一个国家的习俗、民情和习惯,这也是与当地消费者保持良好沟通的前提。否则商品在跨文化传播中将受到致命的打击。
从立邦漆这个广告策划的本意来讲,也许很有创意,但它却忽视了一个重要的方面,那就是不应当拿龙来作文章。因为龙是中国的象征,中国人自誉为龙的传人。拿中华民族象征的东西来做广告,甚至滑落成一堆,将其任意解构,自然会引起中国人的反感。
文化往往具有多重含义。“霸道”的广告通过戏剧性的、夸张的手法,让石狮子向丰田汽车致敬,强化了“霸道”这个品牌的霸气,试图塑造一个强势的产品形象,但恰恰相反,它引发了另外一种不安的联想:石狮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古老符号,让石狮子向日本的汽车致敬,意味着要中国文化向日本的商业文明俯首称臣!而石狮子又很容易让人想到卢沟桥,于是,霸道的广告就这样被“解读”,从而激发了广泛的愤怒情绪。在一些亚洲国家中,百姓对日本曾给他们带来的痛苦是一个至今还没解开的结,这一点跨国公司和广告传播者不应该忽视。丰田霸道广告失败的原因正是设计者忽略了这个“语境”,几年前轰动一时的赵薇“军旗装事件”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