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在区别企业战略与企业政策概念的基础上,从政府的企业信息化政策与企业内部的信息政策两个方面入手,比较世界各国及我国政府企业信息化的政策重点;从7个方面分析我国企业内部信息政策的制定所面临的问题与障碍,并通过对企业信息政策的内容是什么、谁来帮助企业制定信息政策、企业应实现怎样的信息化、能否实现个性化的企业信息化、能否保证良好的后期运营与维护等几个问题的回答对中国企业内部信息化政策的制定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企业政策与企业战略是两个既相互联系又有所区别的概念。企业政策是指“环境的发展与影响向企业管理提出了挑战,要通过制定企业政策来适应由环境造成的机会和风险”。企业战略是指企业为求得长期生存和稳定发展,在分析内外环境的基础上,对企业总体目标、经营方向、方针、策略等全局性问题所作出的谋划。企业战略是一个选择要做什么和不做什么的问题,而企业政策则是一个能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的问题。政策往往是在战略确定以后,为了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为适应和改变企业内外部的环境所做的调整。因此,企业战略主要涉及企业的远期发展方向和范围,具有长期性、全局性和稳定性。而政策相对来说则具有阶段性、局部性和适应性。企业战略的主体是企业,而企业政策则是保证企业战略目标实现的步骤与组成部分,是企业内外部的环境,包括外部政策,如税收政策、技术政策、产业政策等等,和内部政策如组织政策、信息政策、文化政策、福利政策等等。要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就要保持企业短期和长期的均衡发展,这需要兼顾与企业有关的各方的利益,因此需要制定一系列的企业政策来保证。如果一项政策上升到战略的高度,则意味着它对企业生存与发展有着重大的影响。
企业政策描绘的不仅是由外部机会与内部解决问题的能力相均衡而提出的目标,而且它也提出具体措施,为其成员在实现目标中选择战略方案给出了“通道”。因此企业政策要求包括一种组织概念,它与环境有关,在可供选择的组织结构范围内,它是开发、评价和设置的期望结果与可接受的结果之间的一种“通道”。组织政策作为保证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总政策的一部分,成为组织上的计划、实施、实现和控制阶段的具体组织行动的出发点。
实际上对一个具体的企业来讲,并非每一个问题都需要或都能够上升到战略的高度去研究,比如企业的文化、福利、组织等问题。对于大部分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来讲,信息以及信息化的问题也还不能上升到企业战略的高度。因此企业的信息政策就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本文拟从两个方面研究企业信息政策,一是政府制定的企业信息政策(也可称为企业信息化政策);二是企业内部所制定的与信息相关的政策、规章与制度。
1 企业信息政策的国际比较
企业的信息系统从来都不是一个孤立的系统,它与所在经济社会的信息化程度密切相关。企业信息化政策往往涉及到市场的公平程度、税收、投资、电子商务、信息技术、信息安全、基础设施等各个方面,是政府为促进企业信息化而提供的政策与法制保证。
减少政府干预,促进自由竞争一直是美国政府的信息政策取向。1997年7月,美国政府公布了题为《全球电子商务市场框架》的战略性文件,特别强调保证因特网成为自由竞争、消费者自主选择的、不受管理的媒介。政府所要做的是提供一个一致的和简单的法律环境,保护知识产权和私有产权,防止欺诈,帮助解决争端而不是给予约束。
在美国政府实施的各项政策之中,促进企业信息化的政策在被称为“网络新政”的Internet税收自由法案(ITFA:InternetTaxFreedomAct)(1998年)上体现最为明显。该项法案的内容是:Internet接入服务不受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的管制,FCC也无权从LAP和ISP那里收取管理费;宣布Internet成为免税区,政府应当积极促使欧盟和世贸组织达成零关税和无差别税率协议;明确免税期为3年,即Internet接入、在线服务企业享受3年缓征期。这项法案的实施避免了因不合理的税收而使因特网的发展受阻,保证了因特网的快速发展,并因此推动了全球的关税降低。“网络新政”的主要内容是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涉及到知识产权、域名、电子认证、网络隐私等13个方面,分别由电子商务部等相关部门来负责。政策内容包括税收、电子支付、隐私保护、立法、安全、基础设施、技术标准等等,从而为企业进行电子商务活动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1]。
日本的信息政策正在由以往重视软件与数据库产业的发展转向产业的信息化。提出要借助高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体系,改革经济结构并加强工业竞争能力。其有关企业信息化的宗旨很明确,那就是为企业提供良好的信息环境,提倡政府信息尽可能公开,以便企业充分利用政府信息资源。2000年日本政策白皮书中《有关21世纪的信息化政策展望》中指出要通过电子商贸活跃产业经济:①快速经营与活跃信息技术;②重视有关网络经济的产业重组;③加强国际市场与企业的联络合作;④向核心事业集中并与世界伙伴建立相辅关系[2]。2001年1月22日推出的“电子日本战略”的目标是5年内使日本成为世界最先进的IT国家,“电子日本优先政策计划”中提出的战略基本政策是:使每个人都享受到IT的益处;改革经济结构并加强工业竞争能力;致力于在全球范围内形成一个信息和电信通信网络社会。为了实现这些目标,战略侧重于促进和建立一个高速网络基础、方便的电子商务、一个电子政府和一个高度安全的网络[3]。
在欧盟国家中,德国的信息政策侧重于促进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应用。1997年3月联邦教研部和经济部同德国电信公司共同启动了题为“中小企业信息通信”的促进项目。其目标为:①促进中小型企业的公用信息交流、信息共享,使其参与大市场竞争;②建立中小型企业信息网络中心、电子商务网和国际互联网,介绍国际市场需求,同时增加就业。到1999年3月,第一批试点的500家企业已经得到实惠,企业生产率提高20%[4]。
俄罗斯在重视区域信息化和城市信息化之余,也十分重视企业经营范围内的信息政策。提倡在企业经营范围内,特别是小型个体企业,要逐步开始制定具有本企业特色的信息政策,旨在满足商业企业和私人企业的信息需要。
做为发展中国家,印度的信息政策非常积极。但是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印度没有大面积地实施产业信息化的政策,而是集中力量发展软件产业。软件产业的投资以人力资本为主,印度特别重视高等教育,用于教育的投资占GDP的4%,其中2/3用于高等教育。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在市场经济国家里,企业信息化作为企业自身的决策行为,并不受政府的直接干预。各国政府所制定的政策主要侧重于为企业提供便捷的信息基础设施、优惠的税收政策保证、易得的信息资源和信息服务环境。信息化是企业自主的市场行为,政府倾向于引导而不是直接干预企业的信息化。
2 我国政府关于企业信息化的政策
做为信息产业发展的后起国家,我国面临着工业化与信息化的双重任务,企业信息化是经济信息化的基础,因此我国关于企业信息化的政策更为积极。国家“十五”计划中有如下论述,“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实现经济的跨越式发展”,相应地促进企业信息化的机构、办法、规划甚至政策与法律正在不断完善。
2001年9月7日,我国信息产业部发布了《信息产业“十五”计划纲要》,系统地回顾了“九五”期间我国信息产业的发展,以及对“十五”期间信息产业发展的系统规划[5]。
《纲要》中我国信息产业发展的10大目标包括以下与企业信息化有关的内容:第九项提到:运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努力提高工业的整体素质和国际竞争力,使信息化与工业化融为一体,互相促进共同发展;大幅度节能降耗,大中型企业基本实现计算机管理、生产控制和辅助设计,提高生产效率,成为促进国民经济增长方式根本转变和结构升级的主要手段。第十项提到:为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目标,要达到信息产业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提供系统、装备和服务的能力显著提高。基本满足金融、财税、教育、政府宏观调控、国防等领域对信息系统、装备和服务的需求。大中型企业信息化取得明显成效,企业对企业、企业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取得明显进展。
《纲要》一再指出: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推动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领域的广泛应用。通过信息技术的应用,推动产业研究开发和设计水平的提高以及工艺技术的变革;通过电子商务特别是企业间电子商务的应用,推动营销、运输和服务方式的变革;通过促进信息产品与传统产品的融合,以及信息技术在新产品中的广泛应用,增加产品的信息技术附加值。加速企业信息化进程,把推广应用信息技术作为改进企业管理、推进传统企业技术改造、节约能源、实现由数量型向质量型效益型转变的重要手段。要使电子商务的技术和网络基础满足发展要求。
除了重视电子商务和信息基础设施之外,《纲要》也同样重视信息资源的开发,提到要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强化公共信息资源共享。集中力量开发建设重点信息资源,出精品工程。重点组织好政府信息、产业信息、企业信息、市场信息等重点领域的信息资源开发与上网。
从1999年11月起,政府通过各种政策、通知、会议等方式支持和推进企业信息化。2000年8月16日,国家经贸委、信息产业部和科学技术部发布了《关于成立全国企业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这个小组负责制定全国企业信息化规划,全面指导企业信息化工作,组织实施企业信息化重大工程项目,协调解决企业信息化过程中出现的全局性问题,通过多种方式促进企业信息化经验交流等。
2001年下半年,国务院向百强企业发布了一份《关于加快推进企业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中首次指出了国家的具体目标:到“十五”末期,大多数国家重点企业基本建立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大多数大中型企业至少实现比较完善的财务管理信息化;力争绝大多数企业在“十五”期间建立企业网站及主页,有条件的企业要积极开展网上营销。
同世界许多国家的信息政策相似,目前我国企业信息化的政策主要侧重于加速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信息资源和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以及电子商务的发展,尚未涉及更广泛更具体的规定,如企业信息化的税收、投资、技术标准等更深层次的问题。这说明我国的企业信息化政策需要进一步深化和加强可操作性。
信息经济是当今社会经济的本质形态,对于身处信息经济之中的每一个企业来讲,实现信息化都是必需而重要的,这需要通过企业内部信息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来保证。普遍来讲,目前我国企业内部信息政策的制定还处于初级阶段,其现状与问题分析如下。
3 我国企业信息政策制定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从我国现状来看,大中型企业实施信息化的积极性和成功率远远高于中小企业,各企业信息化实施的层次也不尽相同。比如,实现信息化综合应用的企业有联想、神州数码、长虹、北京天然气集输公司、中国电工设备总公司、辽宁电力有限公司、康佳、北仑发电厂等;哈飞汽车实现了CAD;实施ERP的企业有内蒙伊利、东阿阿胶、浙江景兴、上海广电、广州药业、云南白药、青岛啤酒等;上海融氏企业有限公司、北京泰立化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则从CRM切入;海尔、上海华谊集团公司、上海烟草集团公司则致力于电子商务;制造企业中如广东科龙、邯郸钢铁、华北制药集团、无锡威孚、海信集团、徐州工程、春兰集团等利用CIMS(计算机集成制造)来提升现代管理[6]。在企业信息化过程中,财务管理的信息化是最核心也是最普遍的环节,随着业务的成长,企业信息化的首要压力来自财务管理,因此财务管理信息化是大多数企业信息化的起点。
与东部相比,我国西部地区企业的信息化还处于十分落后的阶段。以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西北某少数民族省区为例,尽管政府已经成立了信息产业办公室,也出台了一些旨在促进企业信息化的政策,但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企业投在信息化上的注意力还远远不够。所调查的企业涉及制造业、旅游业、民航和商业,信息技术主要用于自动化控制、计算机辅助设计和财务管理方面,实现局域网的企业廖廖无几,实施ERP或电子商务的企业更是少之又少。通过访谈、实地考查等方式获知,企业信息化的障碍之一在于企业领导的认识,有些领导不了解企业信息管理系统的用途及效果,因而信息政策的制定也无从谈起。障碍之二在于资金的压力,举步维艰的国有企业仍占经济的主导地位,谈论信息化成为奢侈之举。
无论是东部还是西部,我国企业在信息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尚存在种种障碍,可归纳如下:
3.1 企业决策者的认识局限
在企业内部制定信息政策的主要人物是企业的决策者,企业决策者做出一项决定,制定一项政策,考虑的因素有很多,但是其自身认识的局限是首要的问题。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总是不断产生出令人眼花缭乱的新名词,在企业信息化领域,这些新名词常常代表着不同花样的软件和硬件系统,是一个几乎只有专家才能搞清楚其功能与作用的庞大体系。对于绝大多数企业的领导人来讲,要弄清他们的作用与区别,的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中国的企业绝大多数是中小企业,而中小企业又多以私有企业和乡镇企业为主,往往经历过一个劳动密集型的甚至手工作坊式的原始资本积累过程。这样的成长过程造成了他们的信息方式往往是随机与零星的,他们通常先购买一两台电脑,随着业务的扩大再不断增加PC设备,逐渐局域联网,在内部实现信息交流和文件共享,随后再通过互联网与外界交流。因而许多的企业领导人认为只要使用了计算机与网络就是实现了企业信息化,有的对系统化的信息处理方式本身就不信任。而据统计只有10-20%的企业信息化成功率又强化了这样的认识。在笔者与一些企业领导的访谈过程中发现,影响企业领导人信息决策的另一个因素是认为现有的管理完全能跟得上企业的需要,这在中小企业里尤为常见,甚至对IT咨询公司的宣传持排斥心理,认为对自己企业的管理没什么帮助,只不过是IT企业想来赚钱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