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小就是个乞丐,手脚都有点瘸,到现在已经四十多岁了,唱着流浪歌从大江南漂泊到大江北。在我的一生中遇到了许许多多新鲜而惊奇的事情,是那些嘲笑我的人一生都无法体味的。
"人生茫茫,如荒蛮之野,能得一知己足矣"被废弃的报纸上这话我觉得很有道理,虽然前面有几个字我不大认识,但"得一知己足矣"这几个字我还是能看懂的。浪迹天涯的岁月里,像我这种被世人称之为流氓,唾之以痰液的流浪汉自然没有什么红颜知己可言,但他——犀利哥却是我两肋插刀的好兄弟,好知己。
记得我们相遇的那一天,电闪雷鸣,风雨交加,我不幸被楼上掉下来的广告牌砸伤了脚,痛得在风雨中顿胸捶足,大骂狗娘。听说豆腐渣工程如雨后春笋,想不到广告牌也有豆腐渣的,流浪汉的脚你伤不起呀。风很大,路上的行人像掉了魂般,就算在平日他们也不会看我多一眼,更何况是在风暴之中,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我艰难地爬着,因为我怕感冒,我可没闲钱看医生。风雨中,手脚并用的我像一只受伤的螃蟹一样使劲爬向一间公厕的屋檐,身后留下深浅不一的沟迹,突然我感觉头上的天一下子更加阴了,雨也小了不少,抬头一看,那是一把伞,透过那把伞上大小不一的洞口我看到了天空中交织的雷电下撕裂的天空。伞下是一个比我略年轻的男人,衣衫凌乱,不修边幅,深邃的眼神下面高挺的鼻子,潮湿的嘴角下边因用二手剃刀而留下的胡渣斑驳可见。我第一感觉是觉得他好帅,我以为他是艺术家。他把我背到他的家——天桥底,叫我好好休息,还说晚饭包在他身上。一下子,泪水模糊了我的眼睛,想我流浪这么多年,虽然快乐,但始终是寂寞与快乐交替的快乐。
"男子汉大丈夫,说给你找饭就一定给你找饭,你丫的哭什么"他不解我的哭意,厉声责问。
"呜呜……,嗯嗯呜呜……"
他觉得我难以理解,遂转身离去。透过温润的眼潮,我看到他残破的马褂在风中飞扬,多么高大的身影呀,我想。
从那之后,我们成了生死之交,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他常说:我从来不去想明天,因为他紧紧地和今天镶嵌在一起,要走到明天就是今天快乐地流浪。
一年后,我对他说我要离开,问他愿不愿意和我浪迹天涯,看尽天下美景。
"不不……我不能走,我要在这里陪着她"
"她是谁?"
"一个路人,但我觉得她好美丽,我要一直呆在这里,陪着她,为她清洁桥面上的垃圾,她走过时就会快乐。"他说这话时,阳光正射在他身上,把他半边身子映得金碧辉煌,眼睛闪动着轻快的色彩。
我走的那天他很镇定,就像把我救回来那样,他翻了一阵子,终于找到了只有两个孔的碗塞到我手上,淡淡地说珍重。
他只是把我送到桥面,便顺便去清洁桥上的垃圾了。走了一小段路我回过头来,看不见他的身影,整道桥就像藏在水中。
到了北方,我在大城市里溜达,运气挺好,很少挨肚饿。让我奇怪的是我经常从在垃圾桶里翻出的报纸上发现犀利哥的照片,我很纳闷,这是怎么了?上面的字我又不懂看。后来听别人说他走红了,原因是他穿得很时髦,我这才像起以前和他在一起的日子虽然艰难,但他打扮一点都不含糊,但愿他能如愿以偿地得到那位路人的注意。
我喜欢在大学的校园里溜达,因为我的穿着和校园里的几位教授旗鼓相当,在校园里不但极少被为难,大多数时候还会被"教授好"这样甜甜的招呼,在饭堂里坐着还会得到美味的套餐。
一次深夜的时候,我从学生宿舍楼下走过突然有两个人从上面掉下来,血肉模糊几乎成了肉酱,我疑心它们是一对情侣。我觉得很奇怪,它们为什么要跳楼呢,难道活着不好吗?在我未找到答案之前,我看到地面上的有两个闪闪发亮的东西,俯身捡起来,原来是两台手机,嘻嘻这玩意我一直想弄来玩玩,今天这是天送给我的。我不懂手机,但我觉得大屏幕的那台会好一点吧,至少掉进厕所时打捞起来的几率会大一点,于是弃了小屏幕的那台。
平日我在玩这手机的时候周遭飞来不少羡艳的目光,后来我得知这是传说中的iphone4。我才不管它什么4,只要好玩才好。
一次我无意中闯进了一个会厅,刚想出去就被热情地拉到前面第一排的座位坐了下来。哦,原来的一个讲座,主题是"明天有多远"。讲师噼里啪啦地讲了一堆文绉绉的东西,我听不大懂,在那里玩手机,但偶尔也留意到说什么明天是希冀是理想什么的。
最后,学生主持竟然请"马教授"上来说几句,然后在一片掌声中所有人的目光投向了我。
我慌了,但找不到借口,我理了一下前面遮住眼睛的头发,希望他们不要那么快识破我的身份。
我慌了,我这么大岁数还没被人这样尊重过,现在一下子成了教授,这……
望着下面一双双充满期待的眼睛,觉得和印象中的路灯颇有几分相似之处,使我想起了和犀利哥居住在天桥底的岁月。
清了清嗓子:"犀利哥是我的好朋友,我从来不去想明天,因为它和今天紧紧镶嵌在一起,要走到明天就是今天快乐地流浪"。
会场沉默了一阵,掌声雷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