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司炉的职责

1、副司炉应熟悉的规程制度和掌握的工作与司炉相同。

2、副司炉的职责

3、副司炉在行政上受班长的领导,在运行操作上受司炉的领导,并协助司炉做好安全、经济运行和其他各项工作。司炉不在现场时代替司炉工作,每班应监盘3-4小时。

4、按时完成各项定期工作,将发现的设备缺陷和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司炉。

5、及时认真抄写运行日志。

6、副司炉管辖设备范围

7、蒸汽系统、给水系统、连排系统、定期排污系统、炉本体的所有阀门及所有设备的管道、阀门(取样、仪表一次门),支吊架和膨胀指示器的检查和操作。

8、旋风分离器、回料阀、给煤机、预热器、烟道的检查、维护。

9、汽包就地水位计的冲洗、校对。

10运转层、炉本体、汽包就地水位计等处的照明,并经常检查上、下电话畅通。

7、助手

助手应熟悉、掌握下列各项:

1、除渣、工业水系统,锅炉的生产过程及烟风系统。

2、电除尘的型式、构造、作用、原理、技术规范、运行特性和正确的操作、维护及事故处理的方法。

3、卸油和点火油系统(包括油管道伴热管和暖汽系统),并能绘出有关系统图。

4、会使用一般工具,处理一般的设备缺陷。

助手的职责

1、助手在行政上受班长的领导,在运行操作上受司炉的领导。

2、助手是电除尘器设备系统、冷渣机、点火油、卸油系统和风机的安全经济运行的负责人。

3、按照规定时间及时检查设备运行状况。

4、将发现的设备缺陷和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司炉。

5、每小时准确的记录运行日志一次,并保持清晰完整。

6、搞好管辖设备卫生工作。

助手管辖范围

1、冷渣、除渣系统、疏水箱及所属系统的检查、维护、操作。

2、风机的检查与维护。

3、电除尘设备系统。

4、点火油泵房内外的燃油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