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劳特:拿什么武器来打赢商战(一)

商战以竞争为导向,并且在心智中展开,那么,我们该拿什么武器来打这场心智之战呢?

  拿什么打仗:产品品牌

  从消费的本质来说,顾客是在购买品类。这是企业营销的立足点。该常识看似平凡无比,实际上如“吃饭哲学”一样易被人忽视,易被繁茂芜杂的营销概念所掩盖。如今,充斥在消费者的耳朵和眼睛里的是有关品牌满意度、顾客体验、亲和力、企业文化、形象口号的喋喋不休,留下的却是“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只有站在品类的基础上来分析当代商战,才能找到正确的答案。

  1、品牌与品类

  顾客在消费品类,而品牌是顾客在众多的产品供应中进行选择的语言。换句话说,消费者用品类进行思考,用品牌进行表达。比如,口渴了,我们会先想到喝水还是其它饮料,假如是水,才考虑喝什么品牌的水,是娃哈哈还是农夫山泉等。某个品牌之所以被顾客选择,首先是因为它代表了品类。因此,品牌的确切定义是品类的代表。也只有主导了品类,因为具备了和对手的最大差异,并成为顾客选择的首选,品牌才拥有所谓的无形资产和价值,才被人们附加上其他的含义:忠诚度、美誉度、企业文化、品质的承诺、经营者(主体)和消费者(受众)互相之间心灵的烙印……等等。

  而没有成为品类代表的品牌,仅仅是个替代性的选择,即便是努力进入了顾客的心智阶梯,也仅仅是个占位符号,没有什么份量。这样的品牌也就成为传统意义上的字面解释:一个符号、商标,用以区分竞争对手的标志(美国营销协会对品牌的定义)。所以,没有主导品类的品牌不过一商标而已,它只是在工商部门注了册,而没有在顾客心智中注册。

  品牌既然是品类的代表,那么它就不能既代表这个品类,又去代表那个不同的品类。以同一个品牌去代表不同的东西,便是我们熟知的品牌延伸,至今仍被商界视为有效的赚钱手段。就是在美国,多少年来,人们也发现只有特劳特和里斯在坚持不懈地进行着批判。从企业经营的角度来看品牌延伸,确实有不少好处,比如更经济、短期很快见效。但站在顾客心智角度来看就能发现问题所在:它只会在顾客头脑中产生混乱,从而削弱品牌的力量,对手的聚焦动作就会摧毁品牌的根基,因为它不可能再代表什么了。

  同样,两个不同的品牌也自然就不能代表同一个品类了。特劳特先生发现的排他法则是众多企业最容易犯的错误。高露洁率先在中国抢占了“防蛀牙膏”这一品类后,即便是首创该属性的佳洁仕强力反击也无济于事;奥妮成功建立起“黑发洗发水”品类后,宝洁公司看到“黑发”市场的巨大,投入巨资推出润妍进行抢夺,同样劳而无功(最后是奥妮自己犯错,放弃“黑发”特性转而追求品牌形象,被夏仕莲成功替代);沃尔沃牢牢占据了“安全”的字眼,包括奔驰等众多品牌在内无论通过怎样的公关也无法抢走这个概念。以上这些例子,从心智的角度来看,就很简单,因为认知一旦形成,就难以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