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总监作为一个越来越耀眼的职业群体,在现在社会中扮演着多重角色。企业财务总监不仅要对企业的财务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等进行监督,而且还应该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合规性、真实性、可比性、一致性等进行监督。在实行监督职能的同时也具有一定的管理职能。因此,从普遍意义上讲,财务总监是指由企业的所有者或代表决定的,体现所有者意志的,负责对企业的财务、会计活动进行全面监督与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但对于企业财务总监的定位问题实务界、理论界一直争论不休,为了更好的发挥企业财务总监的职能作用,有必要正确认识企业财务总监的定位问题。
一、企业财务总监定位的表述
企业财务总监定位问题应该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组织定位,包括在公司治理结构和组织结构中的定位问题,也就是岗位设置和任免:角色定位,即财务总监是决策者还是执行者的问题,还是二者兼有,即在执行职责时的上下级关系的定位问题;职责定位,到底哪些工作是财务总监的职责范围之内的事,该对什么工作结果负直接责任的问题。对于这三方面的描述从学术界、实务界及相关法律规定都有着各自的观点。
(一)学术界观点
学术界对企业财务总监定位描述虽然不一样,但总结起来基本涵盖这样几个方面:首先要求企业财务总监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结构,企业财务总监应该不仅要精通财务与金融等专业知识,拥有超强的学习能力,领悟公司治理、资本运营等方面的知识及其运作手段从而有效控制和防范企业风险。其次要求企业财务总监更要具备丰富的职业素养与独立的职业态度,还必须熟悉瞬息万变的资本市场及财务管理发展趋势,并掌握最新的投融资以及企业战略规划等多方面,给企业所有者和股东们提供强有力的利益保障与支持,以实现企业理财目标。
(二)实务工作者的观点
一般从实务的角度来看,财务总监作为企业财务管理方面的最高组织指挥者,在董事会或总经理的授权下,全面负责企业财务方面的工作,除了兼有高级会计师、管理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的职责外,最好还是一个沟通大师。对于财务总监的定位问题实务界通常采用两种做法,一种做法就是将财务总监视为一种外部监督,不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旨对我国“财务总监”制度源自政府委派财务总监对国有企业实施监督;另一种做法是将财务总监视为企业内部管理层的一员,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另外接受委派单位进行外部监督。随着实践的深入,这两种做法体出来的问题不断增多,企业财务总监“双重身份”定位应运而生,实务中越来越多的企业将财务总监视为外部监督的同时,财务总监也广泛地参与到企业的经营管理当中。
而从国际惯例来看,财务总监是在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情况下应企业管理的需求而产生的,应该由企业所有者或所有者代表决定,代表所有者行使监督与管理的权力,参与企业重大决策,谋划企业财务战略,研究支持企业生产经营和战略发展。
(三)法律的相关规定
目前我国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未涉及到企业财务总监,从有关的法律法规分析来看,《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总会计师条例》中对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职责权限、任免程序等相关方面做了不同的规定;而对企业财务总监并未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企业财务总监不同于一般的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而是属于公司决策层人物。需由董事会任免。《公司法》第47和109条规定,董事会可以“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或者聘任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很明显。财务负责人和副经理相提并论,地位可见一斑,所指绝非一般的会计机构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虽然有时在岗位设置上财务负责人可以兼任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而更倾向于财务总监这一角色。
综上所述,企业财务总监的定位问题无论在学术界、实务界还是法律规范上,均不是很明确,这对于财务总监有效发挥作用是非常不利的。学术界的高调定位和神化,实务界的低调做人、做事,法律规范上的会计与财务混淆是导致定位不清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