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电行为及其法律牲质


窃电,是指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用户采用秘密窃取的方式非法占用电能以达
到不交或少交电费用电的违法行为。窃电行为首先违反了供用电双方签订的供用电合
同,是一种违约行为,依据《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应承担所窃电量电费3倍的违
约责任;其次,窃电违反了行政法规的规定,电力管理部门依法有权对窃电行为人进
行行政处罚,处以所窃电量电费5倍以下的罚款;此外,窃电行为情节严重或所窃电
量巨大、构成犯法的,司法机关可依法追究窃电行为人刑事责任。
一、窃电具备要件
窃电是盗窃社会公共财物的非法行为,应具备以下四个要件:
(1)主体要件,用户,包括个人和单位。目前,单位窃电日趋严重,但由于立法上
的疏漏,致使对单位窃电的非法行为打击不力。
(2)主观方面要件,故意。其具体表现为窃电行为人以非法占用为目的。
(3)客体要件,供用电正常秩序,电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占据重要地位,窃电破坏
了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
(4)客观方面要件,窃电行为,其特征是采用秘密窃取的方式。
二、窃电行为
由于电能是无形物,不能储存,在其被窃得的同时即被消耗,因此窃电无法以所窃
电能来证明,只能以行为来认定。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窃电行为包括以下几方面:
(1)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
(2)绕越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用电;
(3)伪造或开启法定的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
(4)故意损坏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
(5)故意使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不准或失效;
(6)采用其他窃电方法。
三、窃电形式
窃电的形式及手法多种多样,层出不穷。下面介绍一些窃电形式和手法:
(1)电压线圈脱钩。在电能表接线端子中把电压线圈与线路连接的钩片解开、电压线圈
断电,电能表停转。
(2)短接电流线圈。在接线端子处把电流线圈短接,使电能表不转或者转动极慢。
(3)在电能表相线加接一导线至用电负荷或插座(包括用针刺人导线芯)这部分电流不
通过电流线圈。
(4)用机械方法阻止电能表转盘转动或者外加磁钢改变阻尼情况。
(5)私自拆封电能表壳,倒拨计度器,或者把电能表调慢,再加上伪造封印。
(6)把电流互感器二次侧短接,电能表极慢或者不转。
(7)把高压电压互感器的熔丝弄断,使电能表慢行或者不转。
(8)在电流线圈加入较大的反向电流,使电能表高速倒转,在短时间内抵消正转的电
能。这种方法多为“偷电专业户”采用。
(9)改变电流互感器变比。把电流互感器拆开,换人比原来变比大的线圈,保留原互感
器的外壳和铭牌。如把100/5A换成200/5A即偷电1倍。
(10)穿芯式电流互感器在一次加入反向电流。当计量人员把穿芯式电流互感器的二次
端子回路及表计全部加封会以为万无一失,其实在电流互感器的穿孔用升流器加入反向电
流,同样达到窃电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