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合作条约(PCT)简介(一)

专利合作条约(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简称PCT)签订于1970年,并于1978年生效。我国于1994年1月1日加入PCT,成为PCT的正式成员国。同时中国专利局也成为PCT国际受理局、国际检察局、国际初审局。

  

  1. 国际阶段: (1)受理专利申请和对专利进行形式审查;

  (2)国际检索;

  (3)国际初步审查。

  2. 国内阶段:相关PCT成员国审查决定PCT专利申请是否能获得该国的专利。

 

  条约规定,条约各缔约国的国民或者居民都有权提出国际申请,因此,中国的国民(包括单位和个人,并且不论其居住地或者营业所所在地是否在中国境内)和居民(不论其国籍是否属于中国)都有权提出国际申请。

  

  一、一种独特的程序

  1.一份申请,以一种语言(中文),向一个受理局(中国专利局)提出,进入各国家阶段以前,可代替多份外国申请;

  2.以最小的花费,向外国提出申请的决定可以推迟到自优先权日起30个月;

  3.在进入国家阶段之前,可以对发明的经济价值及获得专利的可能性进行估计;有更多的时间准备高质量的译文供国家阶段使用;可以更好的筹划国家阶段的费用。

  二、较大的灵活性

  1.要想避免更多的花费,可以简单地不再进行申请程序或不进入国家阶段;

  2.国际阶段作出的修改对所有的指定/选定的国家均有效力;

  三、进一步的特征

  1.更直接、更迅速地获得各指定/选定国家专利权。

  PCT国际阶段

 

  ・ 受理专利申请和对专利进行形式审查

  ・ 国际检索

  ・ 国际初步审查

  一、受理专利申请和对专利进行形式审查

  PCT专利申请人在申请的同时就要指定该申请将在哪些成员国有效,这些被指定的国家称为"指定国"。

  中国专利局作为PCT受理局认为专利申请文件和专利申请手续完备的,即确定国际申请日。国际申请日表示自该申请日起,PCT国际申请在每一个"指定国"具有相当于正规的国内申请的效力,该申请日也成为在该指定国的实际申请日。

  PCT受理局将对国际PCT申请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后则将国际PCT申请文件分别送交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和国际检索单位。

  二、国际检索

  PCT专利申请提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中国专利局作为国际检索单位将对PCT专利申请进行检索,并作出国际检索报告。该检索报告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尽快送交PCT专利申请人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