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两种技术进步的模式可以说各有千秋。从技术进步的角度而言,独创型模式可以开辟新的市场,大大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获取巨额利润。一般而言,独创型的创新度越高,市场创新的成本就越高,同时风险也越大,但潜在的市场份额和利润也就越大。而模仿型的模式与独创型模式相比虽然是有“后发的优势”,而且投入少、风险低。但因为其模仿性,在技术水平上并没有很大的突破,故而在市场竞争中很难处于优势地位,更因为模仿型技术具有滞后性,故很难与独创型技术相提并论,而且进入市场阻力比较大。
当前,在我国市场经济活动中,影响名牌企业技术进步战略选择的主要有市场的大小、技术成功机会、技术独创性、技术进步的速度等几个方面的因素。因而企业技术进步选择哪一种战略,实际上是一种在风险与收益之间作出的权衡。
一般而言,如果企业进行一项技术进步,风险比较大,即使成功之后也无法保持其作为该项技术独创者的优势。那么其追求技术进步所承担的代价显然大于其可能得到的收益或者经营效益,故而企业一般显然不会对该技术进行进一步的开发与研制。而对于模仿跟踪其他企业技术进步的企业而言,虽然跟踪模仿风险较低,但由于失去时机,也很难获取很大的市场占有额。这同样对企业的经营而言也是一种代价较大的行为,或者说企业同样要承担较大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