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有商业关系中,最让人痛苦的或许是合伙人之间分蛋糕的事情。这通常发生在创业初期,这个时候你们只有一小撮人――一帮冒险家,怀着征服世界的远大梦想。那么,每个人应该分到多少股权呢?
最简单的分法是大伙儿平分。道理简单明了。通常,初次创业的团队和合伙做生意的亲朋好友会采取这种方式。根据我的经验,这种方式在初期较少引起争执,但往往无法如实反映各人的贡献――偏于天真,并本着一种公平的精神。这种方式并不适合三个以上的创始人,而且,日后一旦有人觉得自己上当受骗,或者认为别人没有尽心尽力,合作必然就会变得不愉快起来。
经验更为丰富的企业家明白股权的重大意义。一般来说,要求分到更大块蛋糕的是提供较多种子资金的发明者/创始人,以及有过创业历史的连续企业家。通常,应该随着时日推移逐步地授予股权,而不是从一开始就一股脑授予股权,这么做可确保只有坚持到最后的人才能得到奖赏。
《The Week》特立独行的出版人费利克斯 丹尼斯(Felix Dennis)极力避免股权被稀释。他手底下的一个管理团队要求得到公司20%的股权,否则就辞职不干。丹尼斯宣称他当场就叫他们滚蛋了。当然,在一开始,所有企业的股票都只具有期望价值,这时为了股权大吵大闹或许会显得小肚鸡肠。但是别忘了,股票可是具有无限升值空间的。假如你决心为一项新事业付出多年心血,那么,如果这项事业因为你的努力打拼而获得成功,你就会希望得到相应的回报。
关于创业初期谁应分到多少蛋糕的问题,没有任何硬性规则。完全要视情况而定。对于尚未取得收入的企业,如果估值远高于几十万英镑我是不会接受的――即使它们的想法绝妙。同样,在管理层收购中,管理层所得的免费股权合计不应超过15%,实际上通常也远低于这个比例。不过,每个投资者心中都有一杆尺,他们会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判断。管理层如果过于贪婪,只根据自己得到多少股权这一点来对投资者进行评判,事后往往会后悔莫及。
人性使然,最高层往往会攫走全部甜美的股份,就连残渣也几乎不给董事会以外的人留下。虽说这种方法行之有效,但也给人极其自私的感觉。诚然,受教育程度较低、级别较低的员工大多只想着短期的现金奖金。但是,让大部分收益集中在极少数人手中的做法并不能激励广大员工。约翰 路易斯合伙公司(John Lewis Partnership)近些年取得的惊人成就,昭示了广泛分享权益做法的优点。
在当今这个时代,不少管理者都希望进入有私人股本(PE)背景的企业工作。他们以为,在这类企业工作,不需要拿出分文就有机会分得一份丰厚的股权。并不是所有人都能认识到,在一家举债经营的小企业工作,与在大企业的舒适环境是截然不同的。你必须长时间工作,承担个人风险,并具备真才实干,即使是这样,发财也远非十拿九稳之事。如果出了差错,躲都没地儿躲。
股权的意义在于价值和控制权。聪明的创始人知道,外部股东会危及控制权:认购协议、贷款协议和董事会结构无不意味着分权和共同决策。要避免这种局面,就永远别从外部融资。但不从外部融资,很少有企业能够获得长足发展。
在围绕股权分配的谈判中,大部分合伙人都会觉得自己所得的少于自己应得的。如果谈得顺利,每个人心中大概都会略感失望,但对结果也都能接受。既要摆平各方利益,又要开展实际工作,就像走钢丝一样――但这一点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