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名股东承担债务吗

2005年2月,朋友开了一个貂养殖厂,提供种貂给养殖户,再进行收购。由于私交甚好,我成了挂名股东,但不参与经营,也没有一分钱入股。后来因为经营不善,公司面临倒闭。为躲避债务,那位朋友豁然消失了。结果债主们要求我负责赔偿,请问我该承担这些债务吗?

按照《公司法》规定,作为公司名义上的挂名股东,并未实际出资,不享有基于出资而享有的公司知情权、分红等股东权利。在公司债务问题上,挂名股东应在其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而你未实际出资,也没有参与经营,因此你不承担债务责任。